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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先看到一个好消息:《贵州“杀人犯”喊冤20年终判无罪 曾拒绝减刑(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下图为杨明出狱后给母亲下跪。

法治进步真的不以经济发展为前提!

51岁的杨明扶着83岁的母亲周德英在地上坐好,双膝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这是服刑整整20年的杨明,走出贵州省铜仁监狱后做的第一件事情。2015年8月11日贵州高级法院再审后宣判,杨明无罪。20年前的1995年2月18日贵州天柱县发现一具高度腐烂女尸。同年8月28日杨明被捕。次年12月26日,杨明被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
        为杨明辩护的律师是北京的“死磕律师”张磊。2013年北京律师张磊接过了为杨明申冤的接力棒,为杨明及其母亲周德英提供法律援助。张磊说,援助是免费的,自己至今没有收过杨明家一分钱。
  通过与家人的交流、法院阅卷、到会见了杨明本人,张磊认为杨明是无辜的。
  20年来,杨明牢底坐穿;20年来,他的家人和律师不停申诉,向当地政法委、人大等各级部门写了上千封信,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直到今年2月28日,该案迎来了转机。
  那天,律师张磊在网上公开向贵州省检察院“喊话”。公开张贴了一封信——《就二十年前贵州天柱杨明“故意杀人案”致贵州省检察院领导的信》。
  该信中说:“为了配合、协助贵院重新调查杨明案,本人撰写了一份杨明案的申诉合理法律意见,从本案的关键事实问题上分析论证杨明案确系冤案,希望能够为贵院复查本案提供一些参考。”
  出乎杨明家人和律师的意料,贵州省检察院很快启动了复查程序,不久后,便给贵州省高院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建议再审杨明一案。
  今年6月11日,再审开庭。当天的庭审过程很快,法庭上也没有出现激烈辩论,因为控辩双方都认为杨明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到昨天杨明获释,案件过去了20年,但从律师“喊话”到彻底翻案,只用了5个多月。这个迟到的正义虽然苦涩,但还是让人感动。
    从该案中,我们看到位于西部的贵州省检、法两家正确看待律师的公开信,没有将其当作“寻衅滋事”、“炒作”,才使冤案得到纠正。可见律师们写公开信这个当下迫于无奈的方法,遇到了讲法治的人还是有作用的;可见法治水平高低不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为前提。
     8月10日,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我代理原告乐葡庄园有限公司诉县政府土地行政争议案,半天开完了庭。
法治进步真的不以经济发展为前提!

    庭后,我的第一感受正是“法治水平真的不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前提”。合议庭依法认真主持庭审活动,洛浦县副县长买买提明.阿不拉与代理人刘云峰律师出庭。他们没有回避政府方面存在的违法问题,为该行政争议的解决创造了条件。相比之下,东部沿海的许多地方如广东深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就没有落实;许多行政争议案件的被告明显违法,但庭审中被告方就是耍赖,使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
    当然,新疆的法治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我曾经多次到伊犁、喀什开过庭。其中,粤商欧阳天生在“7.5事件”后第一个携巨资到伊宁投资,却遭到骇人听闻的不公正待遇,印证了“开门招商、关门宰羊”的故事,冤案至今未彻底纠正。伊犁州比和田地区经济水平高多了。
    曾经有权威的观点,认为中国经济水平决定其他,似乎只要经济发展了,民主与法治便水到渠成。这个观点显然不符合实际。中国的民主与法治是需要有个相对独立的过程的,而且这个过程不会自动完成。对此,执法者负有首要的责任的同时,其他法律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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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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