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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她生前没有成为律师界的榜样?

    8月10日读工人日报关于刘秀珍律师的报道,深为其多年来坚持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事迹而感动。此刻,我思考的是,这么优秀的律师,其事迹为何生前没有得到宣传?为何没有成为律师界的学习榜样?为什么报道她事迹不是政法口、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业的媒体呢?
    十多年前,我记得曾在律师界的大会呼吁:律协不能成为富人俱乐部!引起了时任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和秘书长贾午光的共鸣。会后,他们就安排我参加了全国律协发展战略委员会的工作。之后,便有了对贫困地区律师生存状况的调查活动,再以后我全身心投入被拆迁户这个最大的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关注“民告官”行政诉讼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疲惫不堪。因此,除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的工作,没有了律师协会的其他兼职。
     但是,我知道律师业内“唯富则优”的趋势越来越严重,律师们以成为富豪或为富豪服务为荣的趋势越来越严重。而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的管理亦越来越讲“政治”,工作越来越侧重于大所、富律师。
     刘秀珍大姐走了。她与活着的张思之、王工等老律师一样不是富豪,可是他们的精神财富无价!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刘秀珍律师精神不灭!
    当然,我也为刘秀珍大姐感到庆幸。她,无疑是一位为弱势群体维权的“维权律师”,在弱势群体、维权律师双双被打“新黑五类”的年代,她的执业、生活没有受到相关的干扰。她的离世也算是“重于泰山”。
    刘大姐,一路走好!
附:
#特稿# 工人律师刘秀珍走了,这次她歇在了天堂!
2015-08-08 郑莉 工人日报
一桩劳动争议案件,刘秀珍陪着职工打了8年,光最高人民法院就跑了22趟。她坚信,法律会给职工一个公道。
一年为7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刘秀珍的晚年时光,就是这样在与时间的赛跑中度过。她觉得,这就是她要的幸福。
80岁,刘秀珍的生命走到尽头,依旧深陷劳动官司中的职工哀叹,到哪里再找到另一位刘秀珍……
蒋国栋一一推开窗,让这栋略显阴暗的老房子,尽量多点阳光,也多点生气。
案件卷宗和法律书籍堆满客厅、卧室、阳台。这些都是妻子刘秀珍曾经最珍视的宝贝。
然而,毕竟已是两个时空。
84岁了,他坐在那张不到一米宽的旧沙发上,很容易就陷入沉思。心里偶尔一阵迷糊,也许到了傍晚,秀珍又会拎着卷宗推门而入,风风火火的,好像从未离开。他努力让自己像没事儿人一样,但一天总有那么几次,猛然间胸口堵得难受,窒息、疼痛。
刘秀珍的手机还会不时响起,都是经人介绍找“刘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的职工。
“对不起,秀珍去世了……申请法律援助?我帮您介绍其他律师。”蒋国栋一遍遍重复着这句话。
电话不能不接,蒋国栋知道,妻子从不拒绝职工的请托,“为权益遭受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让职工相信法律、享受公平正义,这是秀珍毕生努力的事业。”
一号案
7月16日一早,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原副巡视员王敏身着素服,从北京赶到石家庄,为老友刘秀珍送行。
天空中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走到殡仪馆门前,王敏远远便看到十几名职工在雨中撑开一张白色挽联:“平民律师刘秀珍把毕生精力献给了工人……”
手捧菊花送行的人陆续涌入殡仪馆祥安厅。其中有与刘秀珍同事多年的工会干部,有因报道职工维权案件与刘秀珍相识的记者,更多的是刘秀珍曾经帮助过的工人。
王敏顺着人流走进不大的房间。一时间,她有点认不出躺在花丛中那位身形枯槁的老人。“无论遇到多难的案子,从没听她说办不成……春节前我们还通过电话。没想到,今天竟以这样的方式重逢。”
王敏与刘秀珍有着近30年的交情。她们相熟于一桩全国著名的劳动争议案——刘学俭案。
1988年6月17日,石家庄显像管总厂上班的职工围在一则通告前窃窃私语:开除刘学俭厂籍!
厂方的理由是:刘学俭进厂以后,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多次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而他最终被开除的“导火索”是,“6月11日晚值班期间,擅离职守,酗酒后撬开黄河吊车门锁,私自开车,陷入泥沟,致使吊车损坏”。
开除厂籍,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不仅砸掉了一个职工的“饭碗”,更意味着以后再难找到好工作。
年仅20岁的刘学俭认为厂方处分理由与事实有出入,决心“与企业打官司”。
1988年10月,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刘学俭案成为“一号案”。
仲裁委员会查明,刘学俭存在违纪事实。但同时,厂方处分未按法定程序进行,且处罚过重。因此,要求厂方撤销对刘学俭的开除处分,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这桩已查明事实的案件,并未就此了结。厂方表示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孤立无援的刘学俭向石家庄市总工会寻求帮助,工会派出了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刘秀珍为其代理。
彼时,改革开放10年,精英治厂、厂长负责制正流行,企业很多事都是“一把手说了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劳动法》尚未出台,许多地区甚至没有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一切都让维护职工权益变得异常艰难。
劳动者个体与企业的对抗,被拖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战场”。8年,从劳动仲裁一直到最高人民法院,刘学俭案走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诉讼程序。其间,中华全国总工会介入协调,包括王敏在内的全总法律部相关工作人员,都成了刘秀珍的“法律顾问”。
漫长的诉讼似乎看不到希望。刘学俭数次想放弃,刘秀珍却总对他说:“天下总有说理的地方。要相信,法律一定会还你公道。”
为了替刘学俭申诉,光最高人民法院刘秀珍就跑了22趟。为了节省住宿费,她每次都坐夜车走,到北京办完事再坐夜车回石家庄,即便如此,搭进去的差旅费还是有上千元。
正如刘秀珍所坚信的,“法律给了职工一个公道”——1996年,刘学俭收到了最终判决书:胜诉!他拿到了补发的工资及其他收入。
8年,厂子改了名字,刘学俭也从青涩到了而立之年,而此时的刘秀珍,已经退休5年。最终,她拿到的代理费只有20元。
“8年打一个官司,对于职工来说,这是赢还是输?”王敏禁不住感慨。
庭审
2015年7月10日,上午9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18名石家庄市新华服装厂职工劳动争议案。围绕企业是否已经解除与18名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是否领走档案、是否超出诉讼时效等焦点问题,职工方与企业方争论不休,火药味十足。
“企业管理人员说我们领走了档案,还出具了我的签字。但事实是,2012年3月5日,我接到通知到单位留下联系方式。我并不知道那是领取个人档案的登记,而且我也没有领走档案。”
“企业出具的领取档案签名表都是复印件,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原件,怀疑是他们后来自己改造的。”
“你们认为他们的表格是伪造的?”
“对!”
……
此时,刘秀珍正躺在病房里,焦急地等待审理结果。这是她最后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为此已经奔走了3年。
将近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18名职工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向刘秀珍汇报:“刘律师,你放心,庭上很顺利!”
看着职工们脸上的笑容,刘秀珍欣慰地点了点头:“不管结果怎么样,都不要气馁,要生活下去。”
望着刘秀珍瘦得皮包骨一样,任胜格转身躲到楼道里,偷偷抹起了眼泪。
这18名职工全部来自石家庄市新华服装厂,又名河北鸣鹿服装公司。这是一家有着50多年历史的集体企业,在当地很有名气。不过,这家企业的著名,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2000年12月31日,刘秀珍蘸着自己的鲜血,给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写下一封信,陈述石家庄市新华服装厂发生了严重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件。包括克扣职工工资、强迫职工加班、不完成任务不让回家、强迫职工交销售押金等等。
写这份诉状因为3年前的一件劳动争议案。1997年,工人苑建恒首先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并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使深藏于企业内部的矛盾暴露。奔波10年后,2007年最终判决支持苑建恒的申诉,但苑建恒却因癌症死在了执行难的路上。
苑建恒并不是该厂惟一被侵权的职工。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货源不足,新华服装厂开始让部分职工“倒休”。“有时候歇一天两天,后来歇三天四天,慢慢地在家等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天,干脆不让进厂门了。”任胜格隐隐感到不安。
2012年2月,“在家休息”的职工们接到返厂通知。“我们以为有活干了,谁知道是让我们‘买’档案,走人。”
因为苑建恒案,新华服装厂的职工们都知道刘秀珍这位“工人律师”。于是,任胜格、王学勇等20多名职工,抱着材料找到位于一个老旧小区的刘律师办公室。
看完材料,刘秀珍眉头皱了起来:“咱们职工一定要看重自己的价值。国家制定了保护工人的法律,咱们就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些话像钉子,扎在任胜格心里。她脸涨得通红,“他们说,不拿走档案就销毁……”
“其实我们的诉求很简单。”王学勇说,“请企业正式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缴足社会保险。让我们能办理失业、能再就业、能退休。”
望着这些已经四五十岁的职工,刘秀珍又一次接下了这个“难啃的骨头”。3年来,官司历经劳动仲裁和五次开庭,她提取的证据、整理的卷宗已近半米厚。
2014年7月31日,任胜格突然听说刘秀珍做了个大手术。“当时说是胃溃疡,其实是胃癌。但没人敢告诉刘律师。”
这次手术,刘秀珍失去了几乎整个胃,刀口从胸部一直蜿蜒到腹部。可令职工们没想到的是,手术后仅仅一个多月,刘秀珍又出现在了法庭上。
从此,职工们去刘秀珍家的次数更频繁了,但不是为了案子,只是想多看看她。“刚开始我们担心打扰她休息,可她大女儿说,‘你们来吧,老太太一看到你们就两眼放光’。”
身体越来越虚弱,刘秀珍似乎预感到自己时日不多。5月26日,她让职工们用轮椅推她去河北省高院催促开庭。8月底,又找到跟踪报道她办案10年的河北工人报记者毕春华,捐出了1293本法律书籍。她对毕春华说,“以后再代理案件的机会肯定少了,让这些书帮助更多的职工,让他们懂得如何依法维权。”
律师
刘秀珍是个十分忙碌的律师,每年新接案件七八十宗,还不算正在审理过程中的陈案。而她也是珠峰律师事务所里最不挣钱的律师。
70多岁时,她还总骑一辆破旧自行车四处取证、跑法院。有一次,她从早晨7点出发,骑车到西郊,再到法院,又奔东郊,行程七八十公里。原因很简单,办职工的案子,她从不收差旅费。
2011年,77岁的刘秀珍在法院开完庭,过马路时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倒,造成颈髓损伤,左臂骨折,左胸8根肋骨骨折……可伤情刚有起色,她就又在病床上和法官交换起意见。
同行们非常敬重刘秀珍,称她是工会系统的“优秀律师”。不过,这并非因她“拼命三郎”的个性,而是她办理的许多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在中国劳动法律历程中曾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其中,在社会上产生过巨大影响的就是安徽蚌埠火柴厂李素玲劳动争议案。
李素玲曾是蚌埠火柴厂医务室的一名主治医生,1995年,她因“顶撞领导”,被罚款200元,并被安排转岗装火柴、看自行车。
李素玲赴全国总工会寻求帮助,王敏向她推荐了刘秀珍。了解案情后,刘秀珍二话不说接受委托,南下蚌埠为李素玲提供法律援助。随着调查的深入,刘秀珍发现蚌埠火柴厂厂规厂纪违法,职工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1997年7月,刘秀珍将调查情况反映给全总法律部。当年8月起,《工人日报》发文披露了该厂厂规厂纪违反《劳动法》、对职工滥施处罚等问题,并发起了“企业应建立什么样的厂纪厂规”大讨论……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先后予以报道,推动了案件依法解决,更推动广大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2014年10月,已经退休的李素玲从网上得知刘秀珍做了大手术,和一位同事结伴坐火车来看望她。那位同事双腿膝关节发炎,打了封闭才能上火车。但她们说:“没有刘律师,就没有我们的今天。”
1991年,刘秀珍从石家庄市总工会退休。开始拿退休金的她,本可以享受儿孙膝下承欢的悠闲生活,她却做了一个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决定:继续当律师,专职为职工维权。
“在职工作有年龄限制,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是没有年龄界限的。只要职工需要,只要我脑袋还清醒,就不会忘记自己是一个工会法律工作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我的天职。”刘秀珍曾这样说。
别看打过那么多官司,可刘秀珍并不是“主诉派”。2000年,她受全总法律部邀请为全国工会法律工作干部授课时说过一段话,概括了她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三个步骤:疏导,力争诉前解决问题;为职工提供免费代写诉状、提供法律质询服务;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的,接受委托,帮助打官司。
退休后的刘秀珍变得比以前更忙碌了:早晨6点出门,晚上7点多回家,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
因为经常跑法院,许多法官与刘秀珍成了熟人。曾有法官忍不住劝她:“你总是为工人打官司,头发都打白了,该歇歇了。”
刘秀珍却不以为然。她给这位法官讲了代理的第一个案子:那是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退伍军人,在一家粮食加工厂当警卫,因阻拦厂长儿子违纪开车出厂被打伤,对方赔偿了200元医药费。事后,对方却以警卫讹钱为由起诉至法院,审判长判决警卫退还医药费。老警卫得到了刘秀珍的全力支持,向上级法院上诉。
这桩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最后以老警卫胜诉告终。拿到判决书那天,老人把刘秀珍拉到一边,忽然跪了下去:“刘律师,多亏了你,我给你磕头了!”
刘秀珍赶忙蹲下扶起老人,鼻子一酸,眼泪掉了下来。
“许多工人的官司就是这样,不是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但最小的官司却维系着他们的尊严和人格。作为工会干部、工人律师,我不该为他们说话吗?”刘秀珍问道。
命运
2005年新年第一天,刘秀珍用全年的律师费8000多元,办了一场特殊的聚会——纪念《劳动法》实施10周年。到场的近200人,绝大多数是她以前的当事人。
那天刘秀珍很高兴,说了很多话,也流了很多泪。她有生之年,打过的劳动争议案不计其数,并不是所有案子都会赢,每个职工之后的命运也大相径庭。
活动现场,刘玉民忙前忙后。他一直帮刘秀珍做些“跑腿的事”,因为他自己也曾是刘秀珍帮助过的职工。
1995年,某企业工程师刘玉民找到刘秀珍反映情况:他所在的井下无线电通信技术公司企业领导通过不正当手段,企图把集体财产占为己有。刘秀珍果断接受了刘玉民的请托。
“在当时,这种官司不好打。我做好了被打击报复甚至进监狱的心理准备,可刘律师始终为我们提供法律和道义上的支持,让我们坚持到了最后。”从那时起,刘玉民就经常跑到刘秀珍办公室,义务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2011年,刘秀珍发生车祸后,他干脆做起了全职助手。
“刘律师为工人做了那么多事,我们也该为她做点事。”刘玉民觉得,他有义务与刘秀珍一起帮助更多的工人。
刘秀珍帮助过的职工中,有如刘学俭这样,当上老板,拥有了新的事业,但更多人的生活并不那么美好。
58岁的刘西,说起话来总是一脸愁容。她与企业的劳动争议案早已结案多年,但企业始终没有执行,既没有将她的档案转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没有恢复其医疗保险卡。
“我现在没法办理退休,看病也只能自己花钱。”为了打劳动争议官司,光复印打字、交通费用,刘西就花了2万多元。这对于一个夫妻双双因病下岗、女儿正上大学的家庭来说,几乎是无法承受之重。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刘律师提供了无私的帮助。她不但没收过我的代理费,还替我女儿交学费,时常接济我家米、油、衣服等。”每当情绪低落时,刘西就会坐上七八站地到“刘姨家”坐一坐,聊两句。
刘秀珍病倒后,刘西做了四床被子送给蒋国栋,“我没有别的本事,只希望刘律师早点好起来,能盖上这床被子。”
对许多深陷劳动争议中的职工来说,刘秀珍就是他们的主心骨,一位老人对法律的信仰,支撑着他们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路上坚持着。但是现在,刘西说,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几十年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也改变了刘秀珍的生活。前夫忍受不了她“不着家”的忙碌,与她离婚。因替工人维权,她得罪了一位当时颇有势力的企业领导,律师执业证一度被收缴,并被有关部门给予训诫处分。
“不让我以律师身份代理,我就以工会退休干部的身份为职工出庭。”刘秀珍倔强地坚持着。2005年5月,她重新领回律师执业证,此时已是古稀之年。
这一切都没有改变她:“只要有一口气,我就要把维护职工权益的使命和责任承担到底。”
幸福
刘秀珍的幸福观很不寻常。
一年,蒋国栋到北京照顾外孙女。有天,他打电话回家却始终没人接,刘秀珍的手机也无法接通。蒋国栋急了,四处打电话寻找老伴的去向,后来通过在北京的朋友才知道,刘秀珍跑到北京提供法律援助去了。
“秀珍就是这样,一办起职工的事,什么都忘了。”蒋国栋苦笑着说。
为了接待求助职工,刘秀珍总无法按时吃饭。连脾气温和的蒋国栋也忍不住嗔怪她:“人是铁饭是钢,吃完了再谈不行吗?”刘秀珍连连答应,可还是等上两三个小时才见她回家。
刘秀珍觉得,好多职工都是从外地来的,抓紧时间谈完,他们就能早点回家。不然,住宿还要花钱。
刘秀珍和蒋国栋有一段颇为传奇的爱情故事。
1998年的一天,电视里的那个女人,似乎有点眼熟。
蒋国栋心跳加快。刘秀珍作为一桩职工维权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正接受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的采访。往昔清秀的姑娘已经两鬓斑白,说话干净利索、坚毅果敢。蒋国栋很快确认,那便是自己的初恋。
此时,蒋国栋妻子已经去世,刘秀珍也离婚多年。亲人和朋友都希望,他们能重新走到一起。
几经辗转,蒋国栋找到刘秀珍,把帽子一摘露出光光的脑袋:“你看,我头发都没有了,青春也没有了,咱结婚吧!”
于是,两位年逾六旬的老人闪婚了。
婚后,蒋国栋一心照顾迁就着刘秀珍。在部队待了一辈子、生活上干净利落的蒋国栋,陪着刘秀珍住在到处堆满案件材料的老房子里。
那张失去了弹性的沙发,是刘秀珍的床。她看材料累了,就顺势睡下来,半夜醒了,坐起来继续研究案子。厨房屋顶,曾经起火黑烟熏过的痕迹还在,青色的水泥裸露着,儿子潘育鉴说,母亲不愿意家里装修太好,怕职工来了不自在。
刘秀珍在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上门求助的职工如果没有地方住,可以在她家里留宿。时常,她还会带着职工到家对面的东北小饭馆吃一顿“大骨头棒子”开开荤,蒋国栋出钱。
刘秀珍对职工很慷慨,自己的生活却俭朴得近乎“简陋”。她吃饭很简单,一个馒头一根葱抹点酱就是一顿饭。她穿衣很朴素,冬天总是那件十几年前置办的灰呢外套,夏天则是一件白色的确良短袖衬衫。
“你说什么是幸福,看着当事人高兴,咱也高兴,这就是幸福。”刘秀珍说。
谢幕
2015年7月14日早6时许,陪了母亲一夜的潘育鉴轻轻呼唤:“妈,洗洗脸吧?”
刘秀珍微微睁开眼,点了点头。大女儿潘育红用半湿的毛巾轻轻擦拭母亲的脸颊。她曾经清秀白皙的面容,如今已眼窝深陷,颧骨突出,薄薄的嘴角向一侧倾斜,曾经快言快语的人变得吐字不清。
心跳监测仪上,线条有规律地跳动。门被轻轻推开,蒋国栋蹑手蹑脚走进屋,坐在妻子身边。刘秀珍依然闭着双眼,但似乎感觉到老伴的呼吸,心率加快了。儿女们站在床边,默默流着眼泪。他们感到,“最后的时刻”快要来临了。
7月1日,刘秀珍住进疼痛科病房时,已经无法进食。医生为她做了全面检查,发现癌细胞已经扩散到身体的所有器官。“请家属做好最坏的准备。”医生无奈地说。
得知刘秀珍住院,前来看望的职工络绎不绝。
“ 刘姨 , 你出院了 , 我还给你包粽子 ! ”
“刘姨,你可要好起来,你得看着我们的官司胜诉呀!”
刘西熬了豆糊送到医院……
看着这些职工,潘育鉴觉得自己有点理解母亲了。尽管在家事上,他与母亲还有许多未能畅言的心结,但同样站在一名工会干部的立场上,与职工间天然的情感纽带,让他开始理解并接受母亲的选择。
“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既幸福又孤独。”潘育鉴说。
蒋国栋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紧紧握着刘秀珍枯枝般的手臂,轻轻念叨着什么。
潘育鉴凑近仔细听,竟是母亲常唱的那首歌:山中只见藤缠树,世上哪有树缠藤,青藤若是不缠树,枉过一春又一春。我俩结交定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监测仪上的亮线无力地跳动着,越来越缓慢,最后变成了一条直线。医生宣布:“死亡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点32分06秒……”
去世前4天,癌症晚期的刘秀珍曾要求医生为她输血、注射白蛋白,以便能继续为18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出庭辩护。
开庭前一天,病床上已经无法进食的刘秀珍在代理词最后一页签下自己的名字,并不停嘱咐助手刘玉民:“请代为宣读。”
2015年7月14日,被职工称为“工人律师”的刘秀珍走完了80年的人生路,没有等到法庭的终审宣判。
(特别感谢《河北工人报》对本文的贡献)
来源:工人日报
本期编辑:窦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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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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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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