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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七十年,为何滿城棚户区?

 


        2013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积极响应,原来按计划进行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急骤升温,在大部分地方掀起一场运动式的大拆大建热潮。

  当然,棚户区改造本身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如按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考虑实施,有序进行,利国利民。如国发(2013)25号文件所述:“2008年至2012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

        但是,在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后,各地层层加码,许多商业开发项目搭上了棚户区改造的车,大大突破了原定计划。 从2015年开始,全国又实施了新的棚改三年计划,即从2015~2017年完成棚户区改造1800万套。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2013年至2017年五年改造城市棚户区80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232万户”。“五年改造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9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17万户。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要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组织实施”。“五年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3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18万户”。“五年改造国有垦区危房80万户,其中,2013年改造37万户”。以上合计国务院摸底并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各类棚户区共957万户,其中2013年的各类棚户区改造计划总共是304万户。

       实际上自《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印发以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就已经达到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并完成了改造470万户以上。 2015~2017年全国实际完成棚户区改造1800万套以上。

        2017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8年~2020年将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并要求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虽然在国务院文件中也要求“在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各地区要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界定城市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但是实际行动中已经刹不住车了,许多不是棚户区的地方均当作棚户区拆了。

        对此,我想不通的是建国近70年,改革开放也近40年了,城市拆迁从1991年起已经27年了怎么城市中还似乎有改造不完的棚户区、危房?尤其是北京,作为首都一直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下建设了七十年,如今也成了滿城的棚户区而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这让为首都建设沤心沥血的历任领导情何以堪?

        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全国人大报告政府工作时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我在3月25日就公开发表文章:『“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思考与建议_王才亮律师』呼吁:“从依法治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一定要重视“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的法律问题,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要坚决的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前几天,北京市公布了今年全市棚改项目共236个,占地面积13430公顷,涉及23550户。其中,东城和西城各9个项目,朝阳15个,海淀11个,石景山5个。而丰台有43个项目,是全市各区中项目最多的,涉及4000户也是各区中最多的。其他各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也不少,无疑今年将是北京棚改活动最热闹的一年。

        可是,我初步核对了这236个项目,发现这当中可以明确套上棚户区改造的不到一半,还有一半多存在争议,其中有的是土地开发项目,有的是公共利益需要征收。

        回想起2016年10月,南昌东湖区政府以棚户区改造为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原省政府大院内房屋。其后,东湖区政府开始组织其下属各部门推进案涉地块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2017年2月,东湖区政府在未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未依法进行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所有房屋。其后,苏宁集团以24亿余元的价格拍得该地块。该征收区域内23户居民不服,集体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东湖区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撤销其违法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017年12月8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东湖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撤销所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我为法院的判决点赞,也为当地党委政府没有干扰法院的裁判活动点赞!希望该案的善后即化解拆迁纠纷工作能顺利进行。

        我接受南昌这个案件委托后,曾有多位老领导通过不同途径表达他们支持我代理的观点,我也在开庭时展开说了我的观点。南昌的省府大院从老省长邵式平同志开始,当时在规划上是超前的,决不是棚户区。如果为了规划调整或新的土地利用需要可以征收房屋、收回土地使用权但一定要对房屋所有权人足额补偿,不需要戴上“棚户区改造”的帽子。指鹿为马,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态度。以此案看全国的“棚户区改造”,当引以为戒。

       纵上所述,过度的“棚户区改造”是一种掩耳盗铃、指鹿为马的做法。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却往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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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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