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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伊犁一个投资者的悲惨呼吁!

    几天前,收到来自新疆伊犁这封求教邮件,一直没有发出。开门招商,关门宰羊的故事是经常耳闻的。但是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这样完全不讲法律对待外来投资者的还是不多。思考再三,还是贴上,供社会思考。

伊宁投资之痛与灾——我公司投资遭遇情况汇报

    我公司是新疆“7.5”事件风险时期进入伊宁投资的广东民营企业,目前由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毁信弃约、非法用权,致使我公司总投资15亿元的《伊犁国际文化商业旅游城》项目陷于停摆,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经营也被非法勒令停止,企业正处于生死存亡的边缘,各种社会群体事件开始爆发。

一、     遭遇毁信弃约,投资协议强行终止、土地拟遭非法收回。

    2012年起当地政府就开始使用各种手段,来终止我公司投资协议,收回项目用地。

    首先是以我公司项目用地价格便宜,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为由来收回用地。但事实上当时伊宁市政府给所有参与火车站商圈开发企业的土地价格均为每亩8万元,作为最先开发的企业,我公司也是按此价格,并没有享受任何特别优惠。后伊宁市政府决定上调土地价格,将我公司项目用地从原协议每亩8万元上调至每亩22.5万元,我公司也表示尊重与理解,虽然我公司知道比我们后进入火车站商圈开发的有些企业,土地价格才每亩12.5万元。因而我公司项目用地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之说根本站不住脚。

   其后伊宁市委及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多次下文,又拟用行政手段,不告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新欧国际城投资协议》及《土地转让协议》,收回新欧国际城尚未建设用地。

   为了保持我公司已投入数亿元开发的 《伊犁国际文化旅游商业城》项目功能与价值完整性,我们提出不接受政府用行政手段单方面终止投资协议的做法。

   最后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又以原伊宁市委书记焦宝华犯罪为由,来终止我们项目投资及土地转让协议,但这同样是于法无据。

   我公司与政府的投资协议,是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的合同行为,只要我公司未出现违反合同行为,政府就无权终止合同。

   二、遭遇非法用权,银行存款被无端冻结、经营活动被非法勒令停止,企业遭受巨大损失,频临生死存亡。

    就在我公司在为当地政府非法强行收回土地困惑时,一系列更严重非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始降临到我公司头上。

    2012年10月24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基于伊犁州监察局提出保全申请,冻结我公司银行存款380万元。

   2012年11月8日伊犁州纪检委函告伊宁市房产局,停止办理我公司的一切有关房地产手续,至此我公司开发与经营被彻底停止。

   我们不明白伊犁州监察局、伊犁州纪检委何以能违反法律程序,在未向我公司下达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冻结我公司银行存款,停止办理我公司的一切有关房地产手续。伊犁州纪检委作为党的内部纪检部门何以能非法越权,勒令停止企业经营活动,将一个外来投资企业置于死地。

    据我公司询查,伊犁州监察局、伊犁州纪检委冻结我公司存款、停止办理我公司的一切有关房地产手续的理由,系为我公司与原伊宁市委书记焦宝华之间所谓的20%干股问题。其实这行为与事实皆没有发生,在焦宝华一案受贿罪生效司法判决中,关于焦宝华的受贿事实及受贿金额中,皆没有我公司与原伊宁市委书记焦宝华之间所谓的20%股权问题。应该说此事已经司法最终调查并认定清楚,伊犁州监察局及伊犁州纪检委的理由于法无据。

伊犁州监察局、伊犁州纪检委违法行为已导致我公司项目建设及企业经营活动彻底停滞,给我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失,我们不明白谁来负责?同时造成我公司所开发项目市场商户无法按期开业,消费者无法按期取得房屋,员工及民工工资无法按期支付,社会群体事件发生,造成社会不稳定,谁又来负责。

   就伊犁州监察局、伊犁州纪检委违法行为及造成的后果与影响,我公司已向相关政府及部门报告,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重视与解决。

    二、     困惑与请求

    1点困惑:入驻伊宁投资以来,我公司一直在虔诚为伊宁文化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不但没有得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换来的只有持续的打压与驱逐。

    我公司系在新疆“7.5”事件后伊犁招商引资最为困难的时期,从广东不远万里、冒着风险带头投资边疆,打消了其他投资商的顾虑,一举带动了保加捷国际物流、恒辉陶瓷等数家企业投资伊犁。

我公司率先拓荒,带动了整个伊宁火车站商圈的投资与开发;我公司投资15亿元建设的《伊犁国际文化旅游商业城》,将会推动伊犁文化、旅游、经济三重繁荣。

    我公司在伊已完成投资2亿多元,累计上缴税费2000多万元,解决当地近200人就业。

    如此对伊宁文化经济建设作出努力,我们不明白政府为何要以各种借辞收回我公司项目用地,冻结我公司银行存款,停止我公司经营活动,欲将我公司驱逐出伊宁,甚至不惜引发各种群体事件与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公司是焦宝华时期招商引资的企业?抑或是随着我公司带头开发,伊宁火车站商圈渐变成一片热土,而我公司用地也恰好成为他人偷觑之地,而“焦宝华事件”又正好成为这巧妙的借口与手段?

    1点请求

    严禁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实现法治社会,正是刚结束的“十八大”核心精神之一。作为国家经济特区的伊犁更要构建政府诚信、依法用权的榜样。当前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系列毁约弃信、非法用权的行为,与“十八大”精神背道而驰,重创了我们外来投资企业的信心,我们期盼相关政府及部门按约履行依法签署的投资协议,尽快停止对我公司合法权益的非法侵害,树立伊犁对外投资发展良好环境及形象,保障伊犁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伊犁新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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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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