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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非法拆迁的责任人一审判决偏轻!

云南巧家非法拆迁的责任人一审判决偏轻!
   潇湘晨报独家报道:http://t.cn/zYXG4bw   云南巧家县拆违代拆迁致人死亡的血拆案有了一审判决。但是这一判决的公正性存在疑问。
   2月15日,农历新年的第六天,巧家县老店镇村民丁明早找到了记者。他的父亲丁发朝因反对拆迁被镇政府工作人员带走后受重伤、之后死亡的案子,在本月初等到了判决。昭通市昭阳区法院一审宣布,老店镇原党委书记陈德顺犯滥用职权罪,判刑五年。原副镇长沈旺琨、镇原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陈大云,也因此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镇原纪委书记肖亚,以滥用职权罪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对于这个判决,丁家人当庭提出上诉。诉讼代理律师提交的定罪量刑意见称,“嫌疑人除滥用职权罪外,还应以非法拘禁罪追诉,并数罪并罚。”对此,我认为:“这个案子定性不准,是糊涂案。其中疑点多多,但此案从侦查到检察起诉,都没有把问题搞清楚,丁发朝的确切死因应该查明,而不是视而不见。” 

   如判决书称,当日下午4点,老店镇原党委书记陈德顺、副镇长沈旺琨、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陈大云及其他老店镇政府工作人员,要强行拆除丁发朝家在建房屋二楼伸出的阳台撑木。

    丁发朝与陈大云等人发生了争执,陈德顺、肖亚、沈旺琨等人就说要把丁发朝带走。丁发朝不走。

    陈等人就强行采用拖、拉、抬、提等方式,将丁发朝塞入镇政府用车的后备厢。在此过程中,丁发朝身体多次坠地。

    丁发朝家离镇政府仅相隔一条二级公路,很快就到了镇政府大院。接着,陈德顺离开。下午6点,肖亚等人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处理丁发朝。丁此时一直呻吟,丁的第三个儿子丁明宝闻讯赶到,要求将丁发朝送医院被拒。

    18日凌晨1点,陈德顺回镇政府,召集沈、肖、陈等镇政府领导干部开会研究决定,只要在丁发朝或丁发朝的儿子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可让丁发朝回家。

    18日凌晨3点30分,丁发朝第二个儿子丁明仓代表父亲道歉后,背父亲回家。

    3点50分,丁发朝在家中死亡。

    经鉴定,丁发朝系软质钝器作用或有衬垫物条件与硬质物体接触作用于腰背部致胰腺损伤出血死亡。

    从判决书的表述看,丁的死亡显然是暴力伤害所致,然而居然没有对负责。这是为什么?难道草民的生命就不受法律保护?

 

附媒体此前报道:

据新华网2012年4月20日消息,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政府19日通报,巧家县老店镇政府在拆除一建筑时与该户发生冲突,一名村民被带到镇政府,之后被接回家后不久死亡。据介绍,4月17日16时,老店镇政府在对老店村村民丁发朝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时,与该户发生冲突。之后丁发朝被带往老店镇政府办公室。18日凌晨4时左右,镇政府通知丁发朝家属将其接回家,不久丁发朝死亡。

事件发生后,云南省、昭通市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巧家县做好事件相关处置工作。巧家县成立了“4·18”事件专案工作组,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巧家县委书记方宗辉表示,对此事的处理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巧家县委研究决定,停止陈德顺的老店镇党委书记职务。

4月18日,昭通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尧贵、巧家县县长丁开路等与死者家属进行了座谈。县民政部门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救助,发放死亡抚恤金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1万元。19日,公安机关对死者进行了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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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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