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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拆迁是文武二手,文的是"株连式拆迁",武的是暴力强拆。而被拆迁人一方非自觉地也是以文武二手相对抗。但是,依法维权似乎很难,这个问题是法治倒退的必然结果。嘉禾的"株连式拆迁"事件过去十年了,中国的非法拆迁活反而愈来愈恐怖,政府的公信力愈来愈低。十分感谢中青报记者们关心这个“株连式拆迁”株连了谁的问题。

附:“株连式拆迁”株连了谁?

“株连式拆迁”株连了谁

2013年12月25日 10:18: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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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安徽省太湖县城管局的办公楼里,副局长陈龙仿佛成了“多余的人”。

  在过去的20多天里,不再有人向他汇报工作,不再有人通知他参加会议,甚至不再有人能批准他的请假——县城管局局长罗志太用这样一条短信回复他:“你现在不能向我请假,应向指挥部征迁组请假,请你理解。”

  改变陈龙生活轨迹的事情发生在12月2日。那天上午,正在阅读“创文材料”的陈龙突然接到罗志太的口头通知,要求他两天后到“县城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组”报到。

  “我是被拆迁人的父亲,也是被拆迁户,怎么去做拆迁工作?”陈龙当场拒绝。

  被拆迁人是陈龙的女儿陈子琳。她拥有的房产就在县公安局的家属院内,一个建筑面积144.18平方米的二层小楼。1993年,当时仍在公安系统任职的陈龙买下了这套房子,并于2010年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现在,这里住着包括陈龙老母亲在内的一家4口人。

  2012年10月15日,按照太湖县政府的规划,县公安局大院内的60户住宅被列入征收范围,如今,未拆除的住宅还有4套。其中,包括陈龙女儿在内的3户人家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就是太湖县政府。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你们现在是儿子告老子。”在陈龙向中国青年报记者提供的几份录音里,一位已经调离的领导干部曾这样提醒他,而另一位县委组织部成员则明确要求他们尽快撤诉:“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国家的公务员,而且都是执法系统的公务员。对你们的要求和其他人不一样,应该有更高的觉悟和更高的素质,应该听组织的话。相反,不听组织的话,不按照组织的原则办事,就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部分因为这段经历,在接到“前往征迁组报到”的调令时,45岁的陈龙当即觉得这是“株连式的报复”。12月17日深夜,四处申诉无果后,他选择了在微博上公开向媒体求助。

  “这是我唯一的出路了。”想了许久,不大会用网络的陈龙让妻子打下了这行字。

  “过去你这个干部,不犯错误没有组织处分就下不来,现在通过组织处理能上能下”

  在收到调令前,陈龙曾两次被县委组织部叫去谈话。4月25日是第一次约谈的日子。22天前的4月3日,因不服安庆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陈子琳等4人向安庆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据陈龙回忆和现场录音,干部监督科的一名副科长从头到尾地宣读了一份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于2009年出台的《关于县城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中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

  陈龙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当年的84号文件的影印版,其中的第7项明确提出,“在职干部职工与被拆迁人有直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做好动员说服工作,如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甚至说情、包庇、袒护,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如仍无效果,视情给予停职、待岗等组织处理”。

  这并不是陈龙第一次面对类似选择。1994年,县城里重修太湖长河大桥,陈龙家的铺子正在征迁范围内。那一年,陈龙夫妇当上公务员没几年,领导来做工作,为了不让儿子为难,陈龙的母亲第一个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不到一天时间,十几年的老铺子被夷为平地。

  19年后,45岁的陈龙坦言,“我能在县里做到副科级,到头了”。对于仕途的“看淡”也部分成了陈龙维权到底的原因,由于在“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的问题上始终无法与有关部门达成一致,当了一辈子执法者的陈龙决定用法律保护自己。

  但后来发生的事情令他始料未及。“我现在被调整了局里的分管工作,实际上就是‘被停职’,被‘株连’。”陈龙说。

  在这位老警察看来,此次“抽调”明显违反了《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回避”原则。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郝邵明曾否定了陈龙的指控,他认为,全县统一抽调30多人到县城建设重点单位,并非针对陈一人。他在回复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的短信里也否认“株连”一说:“他连报到都未去怎么就知道是去做女儿的拆迁工作?”

  但记者发现,在12月20日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的新闻节目中,郝邵明面对镜头作出的回应是,“从那个实际工作的情况来看,往往有这样亲属关系的,国家工作人员以亲情的关系,去做拆迁户的工作,往往有比较好的效果”。

  在陈龙提供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录音里,也记录了5月20日县委组织部第二次约谈他的内容。这次约谈的时间距离开庭只有一周。

  其中,郝邵明多次提到,“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三思而行”,“要正反两方面认真权衡”等劝诫语言,并提醒陈龙:“组织处理并不只有处分,过去你这个干部,不犯错误没有组织处分就下不来,现在通过组织处理能上能下。这个组织处理啊,与纪律处分不一样,他的类型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停职,抽调中心工作,调离司法部门,改成非领导职务,辞职免职降职。一系列的,这个呢,县委组织部也好,县人社局也好,可以根据这个事态的变化进行处理。”

  记者曾就约谈一事向郝邵明核实,但他拒绝对此问题进行回应。

  “越是在以熟人社会为主要特征的县城,‘株连式拆迁’的出现就越频繁”

  陈龙的事情被媒体报道后,在多篇评论文章中,写作者在提到他的遭遇时都会联想到“嘉禾事件”。而陈龙是最近才对“嘉禾”这个地名熟悉起来的。

  2003年7月,湖南嘉禾县启动占地189亩的珠泉商贸城项目,动迁7000余人,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好拆迁对象中自己亲属的工作,否则将停职并停发工资。

  律师王才亮当时曾随央视记者前往现场,他清楚地记得,到嘉禾时是个大清早,县城广场的正中间拉了个红布大横幅,上面贴着“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标语。

  在王才亮看来,“嘉禾事件”固然是“株连式拆迁”的标志事件,但事实上自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后,“株连式拆迁”便屡见不鲜。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991年出台,条例中有安置规定,拆迁不仅要给钱,还要管安置,而且不允许开发商参与拆迁。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当时地方政府还是靠工商业税收养活。”王才亮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分析说,“但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土地财政开始形成,所以在2001年的时候《条例》修改,取消了安置规定,允许开发商参与拆迁,这就意味着,经营城市成了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王才亮将“株连式拆迁”的手段比作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所有人都知道是错的,也不敢直接讲,因为操作方便,还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事实上,在“嘉禾事件”后,全国各地又先后爆出过多起“株连式拆迁”事件。在山东聊城,40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未签拆迁协议被通知要“开除”;四川会理县,也曾有公职人员因不配合政府拆迁做好家属工作被调离工作岗位、停职和扣奖金。

  据王才亮观察,2011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不能用停水停电的行为非法征迁,“反倒助长了‘株连式拆迁’与‘黑社会拆迁’这一文一武”。

  正因如此,陈龙的境遇并不让王才亮感到吃惊。他说,自己手上的拆迁案子有一半都涉及“株连式拆迁”。而越是在以熟人社会为主要特征的县城,“株连式拆迁”的出现就越频繁,“在那种小县城,相当一部分被拆迁户都有‘吃皇粮’的亲戚,所以株连式拆迁的比例高、范围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太湖县委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曾承认,“以前也有家属带头做工作的情况,这次的矛盾更特殊一点”。

  “我肯定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陈龙告诉记者,自己曾有一个公务员朋友,也做到了副科级,但在一次征地拆迁中因为做家属工作做得不到位,一度被停职,后来,他以辞职的方式与体制决裂,“一个干部在42岁写辞职报告,又不是身体原因,那只能是心被伤狠了”。

  在王才亮看来,即使在全国范围内,敢于选择站出来公开对抗的“被株连者”也并不多见。在他接受委托的株连式拆迁案件中,绝大部分人都“投降了”,“因为没有条件抵抗”。印象最深的一回,是一个副县长找到他,“一开始还想抵制,后来县委书记说,‘你得起到带头作用’,他就紧张了,投降了”。

  “改革的关键点还是在于未来如何能让地方政府和土地利益脱钩”

  即使在媒体所及的层面,最近一段时间里,陈龙也不是唯一一个饱受“株连”之苦的城管局干部。10月28日,湖南邵阳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未能说服家人配合拆迁而被停职, “哪个时候拆好,哪个时候官复原职”。为此,母亲骂他是“叛徒”,妻子则险些和他离婚。

  头一回在新闻中看到蒋开松的遭遇时,陈龙还没有收到“调令”,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是“抱着同情看了文章”。

  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几天后陷入被调往征迁组的尴尬,而此时蒋开松则因媒体介入而官复原职。

  “他叫我不要害怕,叫我坚持下去,还叫我相信媒体。”陈龙告诉记者,自己给蒋开松打过两次电话,每一次蒋开松都提醒他“是媒体帮助了自己”。饶有意味的是,蒋开松的经验其实来自长沙市天心区教师谭双喜。在蒋被停职的4天前,谭双喜因婆婆不配合拆迁而调岗到指挥部,随即在微博上求助并引发舆论关注,继而迫使官方撤销了调岗决定。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坦言,目前得到解决的“株连式拆迁”问题“几乎全是靠媒体曝光解决”。

  但事实上,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出台的禁令性文件并不鲜见。

  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提到对采取“株连式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1年3月,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在《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明确提及,重点查处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中包括“株连”。

  不止于此,湖南省国土厅、陕西省纠风办、山东省住建厅等下发的多份文件中,都对“株连式拆迁”明令禁止。

  “我对此持谨慎乐观。”在王才亮看来,思想路线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但在他的观察中,尽管全国各地屡次发文,却从来没有就此立法,甚至从没有在组织上认真处理过“株连式拆迁”的官员。他清楚地记得,“嘉禾事件”中,5个嘉禾县官员被免职,但在2010年一家媒体做的回顾性报道里,王才亮惊讶地发现,这几名官员在一两年甚至几个月的时间里便被重新起用,甚至被调到市里委以重任。

  “官员都有侥幸心理,株连一个人,弄好了更好,弄不好也不追究,这样株连式拆迁永远都不会消失。”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的时候,蒋开松反复强调。

  对于这一问题,曾参与多部法律立法咨询、论证工作的姜明安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日后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自己会考虑提出“加入株连式拆迁的内容”。但他随即强调,“当然,改革的关键点还是在于未来如何能让地方政府和土地利益脱钩”。

  而这一切与陈龙的生活还太过遥远。

  陈龙听说,最近又有两个人慕名找到蒋开松。其中一个来自湖南祁东,是名57岁的小学教师,因为妻女不配合拆迁,被教育局调到离家60公里远的偏远山区,并在约谈中被要求保证妻子百分之百、兄弟百分之九十不去阻工;另一个求助者则是一名来自江西井冈山的退休医生,同样因为拆迁问题,他的两名女儿均被调到乡下,而两个“吃皇粮”的女婿则以离婚方式与过去的家庭划清了界限。

  12月22日,陈龙坐在窗前整理被县委组织部约谈的录音。他的房间临着大街,街对面是热闹非凡的工地,有人告诉他那块地皮“卖了1亿零880万”。

  一段长久的沉默后,他突然抬起头说:“走到现在这一步,我就是想要个说法,到底是我错了,还是他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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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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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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