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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嘉禾事件十年之际,感谢东方早报登载了我的文章<"嘉禾事件"十年再反思>。

嘉禾事件十年再反思

   由于篇幅原因,这篇11000余字的文章登出了6500字。这已经是很好了。为了感谢朋友们的关心,谨将全文发在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关心中国的越来越严重的"血拆"问题。

   嘉禾事件十年再反思:

   2014年3月21日,山东省平度市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惨案。失地农民为保卫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搭起帐篷轮班驻守,突然夜半火起,一死三伤。惨案发生,国内外惊动。几天后,公安机关宣告破案、抓获纵火犯七人,初步结论是征地拆迁的缘故。这一把火,让所有正常人感到了震惊。为了牟取土地使用权换手带来的巨大利益,对于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拆迁活动的凶残度一次又一次突破人们的法律与道德底线。人们对于拆迁血案已近麻木的神经再次苏醒。此刻,我想起十年前的嘉禾事件,真的是日月如梭啊!

一、嘉禾事件发生的背景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305号令,对《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并于同年11月1日开始实施。较之修改前,有两个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开发商成为拆迁方,依靠政府的支持可以通过裁决与执行,强拆本是平等地位的被拆迁人的房屋。二是改变了过去条例规定的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为目的之一的规定,取消了“安置”的方式,而以“市场估价”作为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这样一来,拆迁进度明显加快,一场大拆大建的浪潮在全国兴起。开发商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证的同时,被拆迁人的利益难以保证,因此产生的纠纷不断。

如人们所预料的,新条例实施后,拆迁矛盾很快激化。2002年12月4日,江苏南京中华门剪子巷,被拆迁人周跃平因强拆而自焚。2003年8月22日,仍然是南京又发生邓府巷被拆迁人翁彪自焚死亡事件。前者媒体关心度不够,影响不大。而翁彪自焚事件由上海媒体《新民周刊》等率先报道后,中央和各地的媒体纷纷跟进,立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003年9月15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被拆迁人朱正亮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前朝身上泼汽油后点燃,当场被执勤民警扑灭。朱正亮被烧伤入北京右安门医院治疗。

朱正亮自焚事件的发生,将社会由翁彪自焚事件引起的对拆迁的关注推向高潮。三起被拆迁人自焚事件的缘由均是拆迁双方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争议。其不争的事实是,被拆迁人能拿到的补偿费不足以买到相同水平的房屋。

拆迁自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让中南海的池水泛起波澜。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该紧急通知指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各地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量不断扩大,房屋拆迁中遇到的矛盾不断增加。由于各地有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促进拆迁合法在序进行,有力推动了城镇面貌的改善,创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今年以来,由于一些单位拆迁补偿不到位、拆迁安置不落实,工作方法不当,造成因城镇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和集体上访有增加趋势,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提高认识,关心群众利益,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是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城镇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 影响面大,做好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发展与保护群众具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克服重建设进度,轻拆迁管理的做法,把做好拆迁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管理,依法行政,做到群众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拆迁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既保证发展的需要,又能够防止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要加强对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单位的管理,严格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补偿金额,并实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要严把审批关,对没有拆迁计划与拆迁安置方案,或违反城市规划的拆迁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资金以及被拆迁人安置不落实的坚决不准实施拆迁,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城镇房屋拆迁工作中要特别重视妥善处理好"双困"家庭的拆迁安置工作。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拆迁、擅自降低补偿安置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理要求的拆迁单位,加大处罚力度,采取不批准新的拆迁项目、停业整顿、依法吊销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等措施严肃处理;对不依法行政,不认真解决拆迁投诉的管理部门,要批评教育,责成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通过增加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等措施,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保证符合条件的拆迁居民能够进住到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住房。

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严格依法规范拆迁行为。对于依据规划、依据法定程序审批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如有不同意见,要认真耐心地做好说服工作,对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要经依法裁决后才能实施强制拆迁。对不能达成协议且涉及面广的拆迁项目,要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性拆迁措施,防止矛盾激化;确需强制执行的,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做好预案。对在合法拆迁工作中无理取闹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极少数借拆迁之机,无理阻挠,甚至串联闹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各地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和指导作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对涉及拆迁的,在规划审批前应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一经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在批准其变更前, 应重新进行公示。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近期各地政府要根据通知精神,针对当前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特别是拆迁问题上访较多的地区,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大量群体性上访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人民群众正面宣传我国城市建设的成果和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情况,防止渲染、炒作拆迁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问题,激化矛盾。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派出督查组,对拆迁问题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地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通知下发后,各地从防止自焚等极端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进行了排查,的确有明显的效果。然而,各地的拆迁高潮已经掀起,地方政府已经尝到土地财政的甜头后,不可能轻易放弃。如何在被拆迁人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通过认真耐心地做好说服工作,使之“心悦诚服”的签约而不发生自焚等极端事件?各地官员开动脑筋,从江苏省沭阳县的“法制教育学习班”模式到湖南省嘉禾县的“株连式拆迁”模式等奇门怪招就应运而生。

二、央视与嘉禾事件

   我是作为央视邀请的专家介入嘉禾事件的。2004年5月10日的中午。因代理的两起拆迁行政案件定于5月9日和10日上午分别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10日开完庭原计划是立即返京。然而10日上午11时半,开完第二个庭,我打开手机,便看到几个速回电的信息,于是回电话。中央电视台《时空连线》的编导阎兴宇先生电话里焦急地告诉我,《时空连线》与中央电视台的其他4个栏目共8名记者已于昨天到了湖南省嘉禾县采访一起拆迁事件,需要我前去提供法律咨询。         

中央电视台一下子派这么多记者到一个县城采访是少见的。引起如此重视的原因,还要从5月8日《新京报》的一篇报道说起。2004年的5月8日,北京《新京报》刊发了记者罗昌平采写的报道《拆迁引发姐妹同日离婚》,讲的是湖南省嘉禾县为了推动该县的珠泉商贸城项目的拆迁,要求机关干部和教师停职转做拆迁户亲属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务者免职或外调,简称“四包”、“两停”。为了避免丈夫受牵连,一对姐妹被迫做出离婚的选择。这是刚刚一些地方流行的“株连式拆迁”模式。

   《新京报》的报道着眼于拆迁手段的违法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作为主流媒体,前来采访无疑是正常的。然而引起央视记者关注的还不仅是拆迁手段本身,还考虑该事件对依法治国的重大影响。按照来之前的分工,记者王新宇带一个组主要向县委县政府了解情况,记者屠志娟带另一个组主要是向群众了解情况。记者们一天采访下来,发现领导和群众们说的正相反。官方说是依法拆迁,嘉禾县委县政府还给中央有关部门报送了《情况汇报》。而被拆迁人纷纷向记者反映违法拆迁的情况。谁在说假话呢?记者们遇到了难题,求助于大本营,进而找到我这个专业人士。我立即退掉当晚回京的卧辅票,并于11日凌晨3时到了彬州,出站便打的直奔嘉禾。7时半赶到央视记者下榻的嘉禾县宾馆,与王新宇、屠志娟、马战辉等记者会合,初步了解到央视关注嘉禾拆迁的有关情况。

听过情况介绍,我建议记者们仍按计划采访,而我留在房间阅读县政府提交的两大本证明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拆迁和建设项目“合法”的材料,约定中午再碰头。

这是两本整理得整整齐齐的材料,一本主要是有关批准手续,另一本是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等相关有关该项目的文件资料。看完材料,我不禁倒吸了口凉气。从表面上看,该项目手续应有尽有,似乎很完备,然而“完备”的后面是违法运作形成的似是而非,是用谎言堆砌而成的“政绩工程”。我把阅卷的看法一一列出,共8点,与日后建设部和湖南省政府的结论几乎基本一致。午餐后,我与央视记者交换了意见,建议采访重点应从拆迁手段的违法问题转移到整个项目违法运作的角度上来。随后我即回京,赶到中央电视台,向指挥前方采访的制片人刘爱民、主编刘年、策划编导阎兴宇、主持人王跃军等通报情况。大家一致认为,调整采访角度十分必要。这时前方记者不断反馈信息,采访更加艰难。然而,大家认为现有的采访结果足以证明嘉禾县委县政府给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说了假话,该项目的违法性已无可争辩。于是要求前方记者将资料通过当地电视台传送过来,整个栏目组的同志都在焦急地等待。

    这时,前方记者的电话再次使紧张的气氛升级,郴州市委宣传部传令当地电视台和邮局不得让央视记者通过网络传输信息。刘爱民——这位转业军人出身的制片人情急之下,说了一句让我这个当时已是半百年龄的人也激动的话:“这些人敢这样黑,我就不信没办法!”于是,又是一阵调兵遣将,只苦了前方记者奉令冒着倾盆大雨驱车200多公里赶到了广东省韶关市,通过韶关电视台传送资料。

    至于第二天早上播出的节目,大家商议仍按原思路只讲拆迁手段违法的问题,重点仍是“四包”、“两停”问题。由于嘉禾县的领导不愿意出来连线,栏目组决定由前方记者冒雨在现场报道,北京方面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的张国庆教授作为嘉宾连线。

   后方一直到13日凌晨3时才收到前方记者从广东韶关市传送来的资料,阎志宇等同志紧张制作到早上7时送审完毕,7时15分CCTV—1频道、东方时空便播出了《嘉禾拆迁调查之一:株连九族》,并于16时重播,CCTV—4频道15时15分播出,CCTV—新闻频道14时10分播出,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节目结尾播放了我在嘉禾接受采访的短片作为对下期节目的预告。

13日下午,我如约来到中央电视台。由于早上节目的播出,湖南方面受到了触动,一位常务副县长同意出来连线,而县委书记则赶往北京做工作。按照计划,第二次节目就开始触及珠泉商贸城项目合法性的问题,这是一场在亿万观众面前的交锋。我与这位常务副县长诚挚的在镜头前交换意见,辨明是非。

第二期节目播出不久,嘉禾县的原县委书记周余武同志一行人就赶到了中央电视台,向央视领导和栏目组记者表示要改正错误,请求不要重播。央视方面答应了这一请求,本来还应播出四次的这一节目没有再重播。

就在央视决定不重播节目,记者们陆续撤离嘉禾县城时,嘉禾县方面却玩弄了两面手法,采取两个措施:一是继续扩散他们的《情况汇报》,全盘否定中央电视台和《新京报》等媒体的报道。二是嘉禾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大会。5月17日,三名被拆迁人以“妨碍公务”的罪名遭到逮捕。

然而,在信息发达的今天,搞“独立王国”,欺上压下是行不通的。公开的记者撤走了,留下的记者仍在暗中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5月22日,《北京青年报》发表记者的调查文章“嘉禾拆迁事件谁在撒谎?”,其他纸媒纷纷跟进,嘉禾事件再一次升级。

   5月24日,建设部副部长奉命率调查组进驻嘉禾。行前,建设部从中央电视台调去了相关资料,此时我们预计,嘉禾的问题到了彻底解决的时候,中央电视台又派出记者第三次来到嘉禾。

5月26日,中央电视台也放弃不再报道的承诺,《社会记录》栏目播出专题片《湖南嘉禾拆迁之痛》。期间,《时空连线》主持人王跃军接到沈阳一位观众的电话,告知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一位叫董国明的被拆迁人被困26天的消息。栏目组立即派出记者前去采访。于是,又一起野蛮拆迁的案件被曝光,我再一次作为连线嘉宾对违法拆迁行为发表批评意见,引起国内各方面对违法拆迁问题的关注。

   5月27日,《时空连线》做出第三期节目《嘉禾拆迁调查之三:渐露真相》,这期节目较全面地介绍了嘉禾事件的真相,幸保存这期节目的文字稿最经典的部分如下:

5月13日、14日,时空连线节目连续关注嘉禾拆迁事件,派出主力记者对嘉禾拆迁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片占地超过12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1100户的嘉禾珠泉商贸城建设项目并不是国家投资,而是纯粹的商业性开发。为了推动该商业工厂的拆迁工作,嘉禾县政府竟然出手相助,不仅打出了“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还创造性推的出了“四包两停”的株连政策,约有106人因为是被拆迁户的亲戚受到牵连。有关嘉禾拆迁事件的这两期节目播出之后,5月14日,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针对节目内容明确表态:“经过这件事之后我们政府要回头看,有错就改。”

那么嘉禾县政府是如何“回头看”,又是如何“有错就改”的呢?在接受完记者的采访之后,周贤勇又参加了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这次拆迁的大会,并第一个发言,记者收集到了整个这次会议的录音,并在第三期节目中播出。

会议录音:“中央台电视上反反复复地报,基本上揪住的焦点是两个……”发言的正是嘉禾县政法委书记周贤勇,同时他还有着另外一个身份,就是嘉禾珠泉商贸城协调建设指挥部的总指挥长,在没有记者和摄像机的时候,周贤勇表现出了另外一副截然不同的面孔。

会议录音:“要搞些什么公益事业也要政府投资,记者会给你投资吗,蓄意违法犯罪,恶意和政府作对的,要严惩不贷(用力猛拍桌子),严惩不贷。”

    湖南省嘉禾县市民:“我参加了那个大会,周贤勇脱了上衣,一边说一边砸桌子,现场气氛挺严肃的,大家害怕。”

在大发雷霆之后,周贤勇后面的一番话更让人瞠目结舌。

会议录音:“你要来威胁我那是不行的,你打死我是谋害国家干部,你来打我,我还手了那是打死反革命分子。”

这期节目的播出,舆论哗然。推动了部、省联合调查组对该项目运作过程存在问题进行的调查,很快向国务院提交了书面报告。据新华社北京2004年6月4日电,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上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迁管理的有关问题,同意湖南省对嘉禾县珠泉商贸城建设中违法违规有关责任人所作出的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端正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处理好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有关利益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坚决纠正城镇建设和房屋拆迁中急功近利、盲目攀比等导致的大拆大建行为。

二要严格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拆迁规模,控制征用农用土地。不得随意改动规划扩大规模。需要占用耕地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三要严格执行房屋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要加强对拆迁单位的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和拆迁许可证发入,严禁违规拆迁、野蛮拆迁和滥用强制手段。

四要认真落实补偿安置政策。拆迁项目的补偿资金,必须全额给被拆迁人,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拆迁中的群众思想工作。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审批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滥用职权强制拆迁造成严惩后果、故意拖欠挤占挪用拆迁补偿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会议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控制城市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作为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领导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听取了建设部、湖南省政府的汇报,认为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违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并造成极坏影响的事件。为了严肃法纪、政纪、教育干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湖南省委、政府对这一事件涉及有关责任人员作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先例》规定,经湖南省委常委研究决定,已责成有关方面给予相关负责人处分。对涉嫌触犯刑律人员的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调查后做出决定。

嘉禾违法拆迁事件责任人处理情况:

周余武  撤销县委委员、常委、书记职务。

李世栋  撤销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县长职务

李水福 党内严重警告,责令其引咎辞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职务

周贤勇  中共嘉禾县常委、政法委书记,留党察看一年

雷知先  党内严重警告,免去政府党组成员、县长助理、城关镇党委书记职务

    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嘉禾问题的处理无疑是一声春雷,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尽管这已是初夏,讲春雷有点迟了,但对全国而言,意义重大。至此,从2004年5月8日开始的围绕湖南嘉禾县非法拆迁事件的争论告一段落,这场争议的如此结局,是许多人没有想到的。作为一直关注和研究这一事件乃至中国拆迁法律制度的学者,作为参与这一事件调查的法律工作者,感想甚多。从事件结局,我深刻地认识到党中央执政为民的思想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相结合,使嘉禾事件成为中国拆迁活动的转折点。我是在6月5日从宁波返京的飞机上读到报纸上的报道,当晚,睡了一个月来最安宁的一觉。

三、嘉禾事件的教训与遗憾

    嘉禾事件以五名七品芝麻官失去了乌纱帽而告一段落,这在共和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作出处理之时,并没有发现这五名同志有个人的问题,应当说处分是严厉的。对此,许多地方官员为此抱不平,我为此多次在讲学中分析其中的教训。

(一)嘉禾拆迁模式错在哪里

对嘉禾县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建设部和湖南省政府调查组的调查表明,这是一起集体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事件。

   嘉禾县珠泉商贸城是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已查明,存在着以下8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嘉禾县在未进行规划项目定点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         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再补办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续;

第三,         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四,         在缺乏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证明等要件的情况下,为拆迁人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五,         在没有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对11户被拆迁人下达强制拆迁执行书。

第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进房屋拆迁,去年12月份以来,先后对11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到边远乡镇工作等错误处理,并错误拘捕李会明等3人。

第七,         嘉禾拆迁中的问题经上访群众放映后,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曾多次责令纠正。但嘉禾县委、县政府对上报告已经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际却继续加大行政介入力度。

第八,在媒体对拆迁事件曝光后,嘉禾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不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依然一意孤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这八个问题,在全国其他地区的非法拆迁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嘉禾拆迁更典型一些,或者说是“撞到了枪口上”。

(二)嘉禾事件的遗憾

回顾嘉禾事件,连想到嘉禾事件至今各地有增无减的血拆事件,我至今认为涉案包括嘉禾事件在内的大多数公务员出发点是想干一番事业的,而非蓄意伤害民众。而实际工作中,有关公务员为什么又干出明显违法、违规、违背共产党的宗旨的事情来呢?再看到当前难以回避的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非法拆迁活动,我不能不说,嘉禾事件的教训没有被各级政府官员所真正吸取,这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遗憾。

嘉禾事件之教训所以没有被重视,冷静地分析,应当有以下六点原因:

1.理论的错误

    我记得屠志娟记者给我讲了原嘉禾县委书记周余武对她说的一句话:“我们这么做,也是从外地学来的。”应当肯定这是一句实话。无论是以“四包”“两停”为代表的违法行政行为,还是以“招商引资”为名的越权行政的问题,或是今天城镇化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绝非嘉禾的发明。这些错误做法在指导理论上还是源于对“三个代表”思想的错误解读。据我所知,有一部分领导干部解读“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时认为,为了“根本利益”,就可以牺牲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局部利益”。把抽象的“根本利益”与具体的“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相对立,制定政策时便为了“根本利益”为由,不顾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从而干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还“掩耳盗铃”式自圆其说。尤其是效率与公平,孰轻孰重?虽然10年前就在最高层明确要“把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但两次四万亿的投资冲动证明,效率仍然是决策者首先考虑的问题。

2.目标的错位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搞“政绩工程”本身无错,关键是要造福于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没有广大群众的支持,脱离实际去追求“政绩”,本质上是左倾冒险主义。

比如嘉禾事件暴露3万人口的嘉禾县城去搞占地近200亩的大市场,卖什么?谁买了?要认真估算有无可能。至于建成粤北赣南桂北湘南最大的市场,更是脱离实际的“豪言壮语”,郴州市是地处京广线京珠高速公路旁的地级市,都不敢夸此海口,一个尚无支柱性产业的县城更不可能。制定出脱离现实的目标,只能是盲目蛮干。

然而在嘉禾事件后,各地的造城运动仍然并未因此有所放缓。争当中心城市与超大地产项目成为“政绩工程”的亮点。超越现实的盲目行动在中国近代史上,这种错误曾出现过好几次。而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不断出现的“鬼城”、“空城”更是证明“好大喜功”是常见错误。

3.手段的功利性

发展一方经济,无疑要依法行事。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便是法制经济。在推进某项工作时,要依法办事,不能只问目的、不择手段。手段上的功利性往往会因小失大,后悔莫及。当然,更多的地方比嘉禾更“左”,群众意见更大。这些年国内信访浪潮不减,举报不断的内容之一就是非法拆迁的问题。十八大以来,高层反复强调依法治国,在这样的理念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依法执政吃苦头是迟早的事。

需要重视的是,政府对于拆迁背后的土地财政越来越大,2013年全国土地财政收入达到4万亿。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自嘉禾事件以来,大多数违法拆迁并导致血案发生的官员没有被问责,违法成本实际低至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这个问题不解决,遏制血拆就是一个梦,依法治国将是水中捞月。

4.环境的驱使

   为官者总是有一个决策的圈子,置身其中便有圈子之压力和环境之影响。围绕“四包”、“两停”,上访者甚多,说几位当事者不知其行为会有争议亦不属实,但这种不同的声音皆是圈外之人发出,如果圈内之人有叫停的话,周书记、李县长肯定要三思而后行。甚至还有可能,就在实现记者入驻嘉禾之时,圈中人尚在为周、李诸公鼓气,致使周、李诸公一意孤行,酿成大祸。良药苦口,忠言逆耳,但圈中人有多少良药忠言呢?追求“政绩”,彼此一般想法,如何会有人敲警钟呢?嘉禾事件发生后不久,当时置身幕后的下令封杀央视记者传送的郴州市主要领导,纷纷落马。此刻,人们才知道著名的挂在嘉禾县广场上的“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横幅出自谁手。

    嘉禾事件,周、李五人受处分创下共和国之最,平时对周李诸公负有监督职责的同志难辞其咎。我们国家从理论上讲监督机构很多,但落到实际不多,有限的动作重点是在反腐。一个人辛苦工作在基层做到县级干部很不容易。如是贪官则是罪有应得,如非贪官,当为之惋惜,也希望至今仍在蛮干的那些热衷于“经营城市”、“拆房卖地”的官员能反思慎行,从嘉禾事件吸取教训。

5.项目的尴尬

    嘉禾事件珠泉商贸城项目在央视介入后的2004年5月18日全面叫停,开发商随之停止了售楼活动。十年过去了,至今也没有建设成为四省的商品交易中心。

   对于城镇化进程中由于发生流血事件而喊停的建设项目,都存在一系列的尴尬问题。喊停一个项目不难,难的是停下来之后的善后处理。拆迁是否继续取决于项目是否完善合法手续、继续建设?谁来建设?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是否愿接盘?对于无人接盘的项目,能否缩小规模,走政策支持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路子,组建新的股份制公司来实施项目运作?如何防止停工时间拖得太久,被拆除房屋者无法及时回迁酿成新的矛盾?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当局能创造性地工作,在纠正过去错误的基础上,摸索出新的路子,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让党满意。

6.重视舆论监督

毫无疑问,以中央电视台为首的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嘉禾事件得到严肃处理的关键性因素。一个月之间,全国数不清的报刊杂志、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在关注这一事件。我用百度搜索,就发现一天内转载我在央视《时空连线》的讲话就在百次以上。得民心者得天下,民心不可违。舆论便是民心所向的标志之一。嘉禾事件后,有关部门限制媒体对于拆迁纠纷的关注,封口令频繁作出。其后果是嘉禾事件的教训没有得到更多官员的重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我们比较十年前后发生自焚的影响程度,就能明白拆迁中的暴力事件为何逐步升级了。

近年来,新媒体、自媒体发展很快。一些血拆事件就是通过微博、微信、博客、论坛等网络工具被社会所知,引起决策者重视的。因此“防火防盗防记者防律师”成为一些地方维稳的重要工作。有的官员忌讳记者、忌讳律师,恐惧舆论监督的心理态度已经达到病态,此病非一人所有,也非今日才有。从社会管理科学的角度,民主监督的程度与国家的民主法治程度同步,只有专制者才会去堵塞言路,去限制民主监督。知无不言、言者无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是我们党面对批评和监督的准则,现在是,将来也应当是。

    嘉禾事件发生10年来,作为长期从事拆迁纠纷处理实务研究的执业律师与学者,对于在城镇化进程中频繁发生的血案十分担忧。据有关单位不完全统计,城市居民中经历了拆迁的比例已经达到20%,而进京上访者这个比例更高。在平度纵火案发生后,各地又连续发生因为征地、拆迁引起的血案。全社会如何重视拆迁血案,继而采取有力措施杜绝血案的发生是一个历史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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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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