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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律师,是推动社会民主与法治的两支重要力量。二者之间 唇亡齿寒的关系被过去也被今天所证明。

刘桂明按语:

    “我要发言”本是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我国第一批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四位律师之一王工律师的一句话,现在则成了他自己一部新作的书名。

    但是,在我看来,这岂止是一个书名啊!对官员来说,它是一种宣示;对学者来说,它是一种解惑;对学生来说,它是一种请教;对百姓来说,它是一种诉求;对律师来说,它是一种表达。

    王工律师已经83岁了,但是,耄耋之年的王工律师似乎没有休息的迹象。他图什么呢?他说:“我要发言……”

 

 

 

“我要发言”
 
  ——王工律师寿辰座谈会侧记
 
发布:2012-08-07 13:18:50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刘瑜  浏览:969

                         本社记者 刘瑜

   

    从未参加过一场如此“学术”的生日会,为一名83岁的律师开座谈会祝寿,与其说这是一场座谈会,不如说这是一场盛大的party。而这场party的主角,就是已进入耄耋之年的王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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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工律师

   

    王工律师虽已进入“80后”,但脸上一直挂着的执着的神情却让他看起来仍饱含着百倍的精神。人们了解王工律师,很重要的原因是他的“三个第一”:第一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律师;第一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即席发言的全国人大代表;第一位提出《律师法》立法议案,建议建立完善的律师制度的人。

    王工律师的资深,除了表现在他的阅历中,也同样表现在到场的嘉宾身上。同为“80后”的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的出席,为这场party增添了夺目的光彩。而全国各地闻声而来的著名律师和其他司法干线、新闻出版界的同仁们更是让现场多了一份亲切和感动。他们都为了一个人而来,为了一个人的一本书而来,为了一个人的一本书里面的一句话而来,这句话就是“我要发言”。

 

                       最有分量的呐喊

    83岁本该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可是王工律师却仍像一个独行侠一样仍在为一些再普通不过的案子奔波。尽管,他是在50岁的时候才开始学习的法律,这对于他来说,耄耋律师仍年少。

    不管历史过去多久,24年前王工律师那一句“我要发言”都会成为所有法律人心中最有分量的一句呐喊。

     1988年的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里,第一次有律师入选,王工律师正是其中的一员。而在大会会场连续4次即席发言的王老,成为那一届人代会最闪亮的记忆。

    当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大会主席习仲勋照例问了一句:“哪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有意见?”王工马上举手站了起来,“我要发言,各位代表,请允许我遵循选民意愿,分别对有关报告的决议简要陈词。”

     只是在1988年之后,即席发言却再也没能重现。王工律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上的那声“我要发言”,至今也后无来者。

 

                       最有真情的感谢

     当天,来自东北的王力成律师满含深情的向王工律师深鞠一躬。“27年如一日对我恩重如山,谢谢你救了我。”王力成眼含热泪,他说,王工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就是曾经被彭真称之为“建国以来最严重的违宪事件”的“辽宁台安三律师案”的律师之一。当年他因为为别人进行刑事辩护,先后两次被捕入狱,著名律师张思之为之辩护,但此案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得到纠正。正是王工的即席发言,推动了此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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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工律师20多年前的当事人 徐长根

   

    坐在角落里的两位农民模样的嘉宾,和在场的其他人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没想到,他们竟是王工律师20多年前受理的案子中的“当事人”。

    当徐长根站在台上表示感谢的时候,他的脸上洋溢着对现在生活的满足,讲起话来激动的声音发颤。

    徐长根和华明火来自江西,曾经因为劝架,被错判为死刑。他们曾经坚持法律申诉,但几百份申诉却没有任何回应。在申诉无望的情况下,王工律师受理了他们的案子,特别是当选七届人大代表后将这个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提审,在事实和法律的极力解救下,他们于1990年3月4日由江西省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徐长根深深的记着这个日子,“如今,我和华明火重获清白、自由22年了,可以说,我们现在家庭幸福美满!”徐长根的感谢写在他而今对生活充满信心的笑脸上,而他的一句“自由”,却让人百感交集。

  

                            最有意义的传承

    王工律师在执业当中并没有成为律师收入意义上的大律师,也没有成为律师行业的行业领袖。尽管他成为了我们第一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但他却没有因为人大代表的身份而大红大紫获得其它方面的荣誉和称号。他所做的一切就像江平教授在场所说的一样,他是为参与政治而奔走,维护的是权利、公平,为律师本身的权利而斗争。当天的主题与其说为王工律师祝贺寿辰,不如说是为让他的这种精神更好传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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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教授

   

    “我要发言”并不是一个传说,而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告诉后辈们一个大律师的责任,一个大律师是如何炼成的。“我要发言”是中国律师的良心,中国律师的心声,是中国律师的承担,是中国律师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的追求和奉献。

    现场的每一个人无不为这种暗涌的力量所感染。年长律师在感慨、在总结;年轻律师在铆劲儿、在憧憬!而今,在王工律师83岁寿辰的这一天,一本以“我要发言”而命名的著作也即将诞生。王工律师总结了他所有的故事,为的是对历史的记载,对未来的传承。

    从石破天惊的那句“我要发言”到今天《我要发言》这本书首发,24年间王工律师一直没有停止过呐喊,为中国的民主、法制、宪政身体力行奔走呼号。

    若不是时间有限,在场的每一位都想说“我要发言”,王工律师的寿辰也因来自四面八方的“祝寿者”显得温暖而有意义。我们在祝愿王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的同时,也祝愿“我要发言”这种精神能够至死不渝的向未来传承!

    借用座谈会主持人——《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刘桂明为王老做的一首藏头诗做结:

    王者出山不怕晚,

    工匠成名大路宽,

    律已证人树形象,

    师徒传承打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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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发言”下的窃窃私语

(2012-08-08 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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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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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工律师寿辰座谈会一角

 

刚进门,王工老师就看见了我,他迎上来握住我的手说“没想到你会来。”

这一天是2012年8月3日,我专程赶到北京参加王工老师的寿辰座谈会。我把自己刚出版的《突围》和《岁月启示录》送给他,他让我坐在他身边,相互介绍着各自的近况。

说话间又有不少高朋过来,当王工老师向刘桂明老师介绍我的时候,刘桂明老师并不认识,我只好把自己的网名报给了他:司马当。刘桂明老师笑了,说:司马当我知道。在网上,我与刘桂明老师有过一次简单地交流。

座谈会开始了,从与会人员的座位标识上可以看出,有《北京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搜狐网等几十家媒体,还有京城的一些著名法学家和律师。令人振奋的是,我国法学界的泰斗江平老师也到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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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在座谈会上发言

 

我选择一个角落坐下。身边一位我不认识的不知是律师还是记者的小伙子十分友好地向我点了点头。

主持人是刘桂明老师,他的开场白是:“今天我们是为一个人而来,为一本书而来,为一句话而来。”

我身边的那个小伙子跟我解释说:一个人是指王工老师,一本书是他的《我要发言》,一句话是“我要发言”。

这次生日庆祝会是由法律出版社、《律师文摘》编辑部和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王工老师现在还是才良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应该是目前中国年龄最大的执业律师。

在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大会主席习仲勋照例问了一句:“哪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有意见?”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王工立马举手站了起来:“我要发言!各位代表,请允许我遵循选民意愿,分别对有关报告的决议简要陈词,先对政府的三个报告的决议讲几点:第一,一手抓改革和建设,一手抓法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做带头宣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范。要带头做反对腐败、奢侈,厉行勤俭、廉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典范……”最后几句话,王工几乎是在高声呼喊:“民大还是官大?法大还是权大?我们的口号是:人民万岁、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归人民!”

新华社为此发了通稿。1988年第五期《民主与法制》杂志在《关于中国民主的报告》一文中描绘道:“安徽代表王工以他宏亮的男高音四次起身发表意见,把闭幕前的大会推向高潮……”

有媒体称:“在西方,没有律师参加的议会一定会成为新闻,在中国,有律师参加的‘议会’也成了新闻。而王工就是这个新闻中的新闻人物。”从1988年3月24日至4月13日历时20天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海内外所有关心这次会议的报刊均在显著位置上报道了王工。也正是这次会议上,王工等32名代表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只是王老的‘我要发言’至今尚无后来者。”我一边听着祝贺嘉宾的发言,边小声对身边的那位小伙子说:“但愿它不会成为‘千古绝唱’。”

那小伙子一脸无奈地样子说:“你要发言,你敢吗?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迟夙生律师在法庭上正当发言都被制止,被逐出法庭。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早没了草民的话语权。”

我说:“我曾在1996年写过一篇《王工与中国律师》,发表在当时的《律师与法制》杂志上。那时我以为中国的法制状况会越来越好,但事实并非如此。后来江平老师说中国的法制是进两步退一步,我也信了,可现在看到的却都是后退、后退。”

“这是共识”。那小伙子说:“所有有良心并且持中等以上智商的中国人都看得很明白,中国的法制是一日千里地倒退,离文革不远了。”

我说:“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让共产党长治久安,为什么一些人要拼命地破坏法制,把法律边缘化,这不是要共产党的命吗?真不明白他们搞跨共产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

那小伙子说:“好处大着呢。没有法制他们可以把全体国民所有的资源和财产据为已有,可以把捞到的赃款存到外国银行,可以移民国外一走了之。他们所做的这一切,只有共产党彻底跨了,才没人去追究,就像前苏联跨台的后果一样。”

这时,江平老师发言了,他说:“中国律师要参加政治活动,我们要做到政治清明,就必须做到法制清明。王工早在88年就参加了政治活动,今天的律师更要参加政治活动,要关心国家的前途……中国终究会有一天,法律人要走向总统、走向主席的地位,这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必然进步。”

那小伙子说:“这要等一百年吧。”

我说:“不一定,也许三十年、二十年,我们什么时候把法律放到首位,放到真正至上的位置,中国就有希望了。”

那小伙子说:“马克思说过:在民主国家里,法律是国王,在专制国家里,国王是法律。对照一下吧,我们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

我说:“马克思还说过:法官的唯一上级就是法律。现在他们却让法院服从各级政府的领导。读了马克思的书,才知道我们离马克思主义有多远。”

这时又有人发言:“政法”的提法只有49年以后中国才有,人家的叫“法政”,把法律放在政府前面,我们叫“政法”把政府放在法律之上。

那小伙子说:“中国的法制还要靠王工、江平这样的老者去推动,这是中国法学界的悲哀。”

我说:“年轻的法学家患得患失,有的干脆跑到国外了,只有像江平、王工这样的老者,除了关心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前途之外,再无任何欲望,政府也不敢做得太过份,像对其他人一样把他们关起来。许多人到七十岁以后,可能也敢说话的,就像许多高官下台以后,反而能说些真话一样。”

轮着王力成律师发言了,他是当年王工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辽宁台安三律师案”的主角之一。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当年王工律师的大胆坚持,“台安三律师案”就得不到纠正。王工不仅是起草《律师法》倡导者,也是许多中国律师的恩人,在近三十年的中国律师蒙冤案中,几乎都少不了王工律师的奔走和呼号。

说话间,小伙子悄悄捅了我一下,对会议厅门口使了一下眼色说:“看见那两个人了吧,‘国宝’。”

我说:“不会吧?”

那小伙子说:“在北京,所有这样非官的集会,都会有他们的身影。”

我说:“太夸张了吧?那不成了‘警察国家’了吗?”

小伙子说:“他们就像盖世太保,无处不在。本来在这次会议上是要把王工的那本书拿出来发给大家的,可刚才接到了有关方面的通知,又不让发了。”

我问:“什么书?是王工老师的文集吗?”

小伙子说:“其实都是公开发表过的文章汇编,但二十年前,甚至五年前可以发表的东西,今天却不让发表,这不是明摆着的倒退吗?

我说:“《历史的先声》收录的都是中共中央在六十多年前在自己的报纸上发表的社论和宣言,有关部门不也是不让出版吗?十八大以后可能会好一些。现在有些事,未必就是上面安排的,往往是下面的许多官儿怕犯‘错误’,让上面不高兴,或是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才处处谨小慎微的。”

那小伙子还想说什么,却听王力成律师在大声地说:“做人要堂堂正正,做律师要铁骨铮铮!”

台下响起一片雷鸣般的掌声。

我在想:我们的政府做事是不是也应该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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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工律师说“我要发言”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11be540102e11q.html

 

 

 

 

 

江平:律师的权利有很大倒退
2012-08-06 09:05
 
导语:
    总的说来应该说律师更胆小了,现在我们律师界很多人不愿意来做刑事案件,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转载]我要发言:不仅仅是一个书名

江平在“我要发言”文集发布会上发言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金松 实习记者王井怀 

    2012年8月3日,中国律师界第一个全国人大代表王工律师的新书《我要发言》文集发布暨八十三岁寿辰座谈会在法律出版社举行。法学家江平在座谈会上说:律师的权利现在看起来有很大的倒退。

    江平表达了自己对年轻律师的希望:“律师不能够只埋头搞办案的工作,律师也不能只为了自己的家庭生活来多赚一点钱,律师应当表现出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谈到近年来中国法律界的现状时,江平感叹,“律师的权利现在看起来有很大的倒退,虽然我们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在保障人权方面有所进步,但是总的说来应该说律师更胆小了,现在我们律师界很多人不愿意来做刑事案件,也说明了这个问题。”

    江平认为,鉴于目前律师从业环境的恶化,律师界“抱团是好事”。江平说,在公检法几乎走向联合办案的情况下,没有权利的律师的抱团是被迫的。抱团是因为律师本身已经感觉到自己所处在的地位险恶,不再团结起来哪儿行?

    江平在发言中说,王工律师是弱势阶层的代表,《我要发言》是代表了草民阶层的发言。而现在的法院拒绝受理的一些案件,很多都是涉及到草民阶层的根本利益,“需要有人站出来为他们更大声的来说话” 。

来源:http://www.eeo.com.cn/2012/0806/231377.shtml

 

 

 

 

我要发言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转载]我要发言:不仅仅是一个书名 (2012-08-03 23:35:29)
 
作者:王才亮
[转载]我要发言:不仅仅是一个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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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我要发言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谢谢江平老师和各位师友来参加今天的"我要发言"-王工律师寿辰座谈会。我没有照读以下的书面发言稿。看到江、王二老头发比我少得多时,只是在想:我们决不可仅仅依赖老人来坚持法律人的良知。尤其是在沉渣泛起,将律师贴上可供打击的标签之今天,中青年律师要发言。我们要坚定的阻击那些缺少良知的人之攻击。同时,我希望律师们能坚持公平正义的底线。

      我要发言:人民代表、律师、公众话语权与社会和谐

    

      1988年的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单里,第一次有律师入选,他们是安徽的王工、河南的梅养正、山西的晋辉和香港的廖瑶珠。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名单里,第一次出现律师,而在大会会场连续4次即席发言的王工,成为那一届人代会最闪亮的记忆。

    就在1988年3月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政府工作报告结束后,大会主席习仲勋照例问了一句:“哪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有意见?”王工马上举手站了起来,“我要发言,各位代表,请允许我遵循选民意愿,分别对有关报告的决议简要陈词。先对政府的三个报告的决议讲几点:第一,一手抓改革和建设,一手抓法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产生的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做带头宣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范,我们的口号是: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之后,他又站了起来,提出了“辽宁台安三律师案”。他说,“实事求是,是真理就坚持,是错误就随时修正”。

    这令人讶异而又激动人心的时刻,被诸多媒体记录下来。比如《红旗》杂志写道:“代表即席发言……博得了广大代表热烈掌声,无疑是对这种民主行为的赞赏。‘人大’被讥为‘橡皮图章’、‘表决机器’的现象已成为过去,人们心目中的‘两会’形象比以往高大丰满得多了。

   "辽宁台安三律师案",这案被彭真称之为“建国以来最严重的违宪事件”。辽宁台安律师王百义、王力成、王志双因为进行刑事辩护,1984年被违法逮捕,其中王力成先后两次被捕入狱,著名律师张思之为之辩护,但此案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得到纠正。王工的即席发言,推动了此案解决。《人民日报》两次头版头条报道了此事。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在全国维护律师职务权益经验交流会上也指出:“王工律师对‘三律师案’提出的意见,引起了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和高检重视。这件事已经解决了,教训是深刻的,要很好地记取,也说明了检察机关尊重律师,听取律师意见的重要性。”

    只是在1988年之后,即席发言再也没能重现。王工律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在大会上的一声"我要发言",至今后无来者。虽然他只担任一届代表,虽然“我要发言”成为千古绝唱,但这一举动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记录在历史上。

    王工律师今年85岁了,还在为一些草民的案子奔波。我一直在谋划为他做个生日,而生日礼物是他的文集。年初已和出版社谈好相关事宜,书的名字想了好几个,最后我与编辑打电话敲定,就叫:"我要发言"!

    我要发言,不仅仅是人民代表应当有的权利,更是国家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倘若人民代表在人大会议上都不能充分地发表意见,民主与法治进程只是一句空话,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一个口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名不符实。

    事实上,如果公民们真正的享有影响决策的权利,政府的决策显然会公正很多。然而实际生活中,公民发言的机会十分难得。即使是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虽然按照《律师法》的明确规定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权应当是律师的天职但仍然存在巨大的执业风险。

    7月31日,在中共十八大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常进行之时,作为中国共产党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却发表作者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所长袁鹏的署名文章<中国真正的挑战在哪里 >并由各个官方网站转载。

    该文章恶毒挑拨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十分阴险地以应对美国挑战为借口,将包括律师在内的五种人视为美国人渗透中国的"核心",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我本人的愤怒。

     文章制造了美国"以“网络自由”为旗号,改变“自上而下”推进民主自由的传统模式,以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为核心,以期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渗透中国基层,为中国的“改变”创造条件"的神话。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我本人的愤怒。

      很显然,袁鹏的文章是不符合当前的实际国情的。我和绝大多数律师一样,与美国人没有任何联系,更加不知道美国人怎么看中国律师,但仅从袁鹏的文章列举的所谓核心的五种人:"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的称谓就知其文章之荒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天职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不合格的。为此,中国律师是不能分为维权律师或不维权律师的。律师者,维权为天职。难道20余万中国律师都是美国人所利用的"核心"?

       对于地下宗教、异见人士,我不了解。而对"网络领袖"虽然天天上网,却不知哪位网友是"网络领袖"。

      至于弱势群体狭义的定义也叫做社会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在英文中称social vulnerable groups。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而非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形式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弱势群体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政府以及社会一直重点关心帮助的对像,怎么成了美国人的"核心"?

      必须重视的是,媒体与日常语言更常使用的是广义的“弱势群体”一词。它的外延包含两亿农民工、百分之十五左右的城市下岗失业工人、打零工短工者和三千万左右的领取低保的城市居民。如果再将失地农民、残疾等贫困人口包括进来,还有平时常常自称是“弱势群体”的警察、法官、普通官员、文化人等等,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最大根源是日益猖狂的腐败在制造人民群众对于政府的不满,在流失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与合法性。而遏制腐败的努力是屡战屡败。因此,中国真正的挑战在能否遏制腐败浪潮。

   我不管袁先生写此文章有什么背景,只是想任何官员、学者写文章必须实是求是,必须有利于社会和谐。即使是美国人有这样文字的文件,袁先生不是蒋干,也不能拿来主义制造社会矛盾。将中国律师和数以亿计的民众划入新的“黑五类”之说不仅制造社会分裂,还将执政者处于孤立地位。袁此文对律师业和中国法治的危害远远大于当年中青报批李庄一文。

   因此,我们有理由担心人民日报发表这样的文章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是关于律师“闹庭”事件争论的继续与发展。若如此,社会如果不能以超出关心李庄案的热情发声关注袁鹏文章背后的动向,风雨来时就是李淳律师所担心的中国律师第四次灭顶之灾,是社会的一次大倒退。

   行业兴亡,社会能否和谐,律师有责。在此时刻,我们更需要发扬王工律师的“我要发言”的精神,将风雨降低到最小程度。

  “我要发言”并不仅仅是在大会说几句话那么简单,这是一个社会是否有公民话语权的问题。有的学者将“话语权”解释为即控制舆论的权力,这是不全面的。当然,话语权掌握在谁手里,会决定社会舆论的走向。“话语权”,还包括了公民对于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批评监督权。让人讲话,天是塌不下来的。在当代社会,公民有无话语权,话语权有多少,是这个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这个政权的基础是否广泛的标志,并将决定这个社会的发展方向。

    如果公民有足够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政府决策的失误将减少很多。现实是尽管国家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但政府决策的公开与民主依然很难,决策前充分地尊重民意更难。

   “我要发言”,还包括了民众对于政府决策的监督和纠正功能。对于人民政府的错误决定,本来依法是有足够的机会去纠正,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是,地方政府的决策者一枝独大,导致民众也无论学者还是人民代表,失去发言的机会,也使政府失去了尽早纠正错误的机会。所以,我要发言成为绝唱,就不仅仅是失去了一个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自由发言的机会,更重的是失去了社会监督。政府的任何一个决策本来都应当在民众的监督之下,但实际上去很难让民众有知情、参与、监督的权力。

   同样,“我要发言”是公权力者民主的动力。如果民众能对于政府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享有话语权,政府的决策将会更公正、公平、科学。反之,如果人民代表都不能自由的发表意见,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公权力与私权力的博弈将一边倒而失去意义。在非民主的状态下,政府的决策多半无益于社会的进步。

   为此,我们应当继续赞赏和支持“我要发言”的同时,人人争当发言者,使这个社会真正沿着民主与法治的道路前进。

 

附小诗一首:

       我要发言

 

我要发言!

在殿堂响起,

是那样震撼,

又是那么的让许多人汗颜。

 

我要发言!

是人民代表的权力,

也是人民代表的责任,

为何如此的罕见?

 

我要发言!

王工律师站了起来,

留下了历史的记录,

也维护了人的尊严。

 

我要发言!

一个久违的声音,

一个尚无后者的举动,

法治意义是那么的深远。

 

我要发言!

我们都要发言。

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

让我们发言,

请让我们发言!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2e0b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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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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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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