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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应当前进而不能倒退

今天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参加《土地法律制度的原则框架及相关研究》研讨会。盛洪先生牵头的课题组研究成果总体上代表了学界的先进水平,公开后肯定会引起震动。对此,我有三个意见与建议。

第一,宪法确定土地公有32年了,社会实际情况有很大变化。个人以各种方式控制土地的处分权是客观现实。法律应确认土地私有权,掩耳盗铃不能永远。

第二,应从法律层面解决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政府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中不同的权利义务。尽可能将政府、国家,官员区别开来。

第三,废止集体所有的称谓,改之为法人所有。集体这个称谓已名不符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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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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