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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能否保留一点点文明?
       《四川一法官遇拆迁 网上维权》的文章引起社会的关注,暴露出当下中国法治与十年前相比,在拆迁领域并无进步。
        昨天(6月24日)中午,微博名为“水鬼1098”的网友发表了题为《一位基层法官写给周强院长的信》的长微博进行维权申诉。该网友称自己是“凉山州宁南县人民法院新松法庭庭长陈建”,这封信写给“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省高院海萍院长”。博文称,该县盖防洪沟拆迁房屋,陈建父母的房屋在被拆迁之列。其父母认为县政府没有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地和搬迁而拒绝搬迁;而陈建本人却因此被突然宣布停止工作,被要求回家劝服母亲,否则将面临被免职和调离法院的后果。
       今天该微博已被删除,但该网友接受探针采访核实其身份属实。陈建在接受采访时称,他父母的房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齐全,应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之规定进行补偿,而现在县政府却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陈建向探针透露,当前宁南县商品房价格是3000~3200元/㎡,而“(宁南)县请来的评估公司是按照县里的意思进行的评估”,按照农村房屋标准对其父母进行补偿,标准是600元/㎡。
      陈建告诉探针,他父母被拆迁房屋面积为375㎡。探针测算,如果按照宁南县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陈建父母可获得补偿112.5万元~120万元;但若按照农村房屋补偿标准,陈建父母获得的补偿仅为22.5万元,两者相差近百万元。陈建从1997年起一直在宁南县人民法院工作,目前是副科级干部。陈建称,他曾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父母的劝说工作,但其父母认为赔偿方案“极不合理”而拒绝。
        陈建在微博称,6月17日晚,法院党组口头宣布,他被停止手中审判工作且被要求回家做母亲的工作,直到其母亲同意搬迁才可返回工作,否则“将要面对免职和调离法院的严重后果”。
        6月24日晚,陈建在接受探针采访时称,当时法院宣布此事时并未提供书面手续,而他“迫于压力,现已交出工作”。陈建告诉探针,他父亲5月27日去世后,母亲因心情悲痛而回泸州老家修养。陈建本人目前在宁南县,需要处理完微博维权事情之后才能决定何时再做母亲的劝服工作。
        据澎湃新闻报道,对于家人不配合拆迁法官被停职一说,宁南县法院办公室主任蒋发坤连连否认,陈建的确是该院的法官,但没有停职这回事,也不叫暂停工作,叫协助工作。“因为他父母的房子涉及到拆迁,可能因为补偿标准上的问题有一些分歧,他父母不愿拆,就请他回去协助一下工作。”
        蒋发坤还对澎湃新闻称,请陈建去协助拆迁工作是县里的要求,县里这些政策性的东西都是统一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单位哪个部门他不清楚。
        陈建的遭遇与十年前的湖南省嘉禾拆迁事件的当事人的遭遇何其相似?虽然,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拆迁制度已经有根本性的改变,但实施效果不理想,许多地方换汤不换药,仍然是“株连式拆迁”、“暴力强拆”等老套路。如何依法行政和解决行政争议?没有认真去想,去做。
        陈建是法官,可是个人在以组织名义进行的违法行为面前也难有招架之力,他此时也是弱势群体。当土地财政的浪潮将越来越多的人变为“弱势群体”后,现在土地财政支撑着的社会治理方式与维稳体制也就走到了拐点。
        至于助纣为虐的陈建的同事、领导,你们在违法拆迁时,是否能够保留一点点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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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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