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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好心态!好律师!好朋友! 原文地址:中国律师——一个缺失了职业自豪感的职业作者:张庆华律师    20年前,我辞去了事业单位的公职,成为一名无固定收入的专职律师。在那个时候,辞去铁饭碗可不是件简单的事。如此勇气,主要源于对律师职业所特有自豪感的向往。

可是,不知从何时开始,这种职业自豪感开始慢慢消减,到现在已基本荡然无存了……

当然,有些同行可能不同意我的观点:谁说律师没有自豪感,现在许多律师都已经先富了起来,有名车,有豪宅;律师的社会地位也不断提高,在各级人大、政协中,都有律师的身影;律师的规模也翻了几番,从一两万人已发展到今天的近二十万……可我说,这根本不是什么自豪感:钱多了,那最多是一种物欲和虚荣的满足感;什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那也根本不是律师职业本身的光荣,谁都清楚我们是怎么被那些人莫名其妙地代表的;至于人数多寡,与自豪感有何关系?一支贪生怕死、屡战屡败、腐败无能、不能保护人民的军队,纵使它有百万、千万,也只是凭添了更多的耻辱。

根据《辞海》的解释,自豪感是指“因为自己或者与自己有关的集体或个人具有优良品质或取得伟大成就而感到光荣。”那么,律师这个职业群体的优良品质是什么?其实,律师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律师的优良品质和荣誉感也与这一制度本身息息相关。我们知道,民主的价值核心就是自由、正义、平等和法治。律师的优良品质就体现在捍卫民主核心价值的过程之中。其外在表现就是,为了捍卫和实现民主的核心价值,律师可以用法律、用智慧、用法庭上的滔滔雄辩与强权抗争,为当事人伸张正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才能体现律师的价值,赢得律师的荣誉,产生油然而生的职业自豪感。可今天的中国律师能做到这一点吗?虽然还不时涌现出个别敢于与强权抗争的所谓“维权律师”,可他们的生存状况我们是清楚的。现在的律师别说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维护自己的职业权利都变得越来越艰难。而且律师群体也越来越成为公权力整治、防范和控制的对象。近十年,单单针对律师的各种“教育整顿”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大环境之下,律师的基本品质和追求,被谋生的本能所取代,在物欲横流之中,律师已经迷失了方向。律师们坐在一起最常问的是你今年创收多少?你们所的提成比例多高?比阔、炫富,在律师界已成风气。13年前,我第一次参加十佳评选,材料题目是《扶危济困,仗义执言》,若在今天,再用这样的题目参选,恐怕是徒增笑耳。因为如今评优评奖,创收额、创收增长幅度等挣钱指标都成为评优的硬杠杠,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你连评优的资格都没有。

如今,确实有许多律师已经先富了起来,可这些先富的律师能够给整个律师群体增添职业自豪感吗?恰恰相反,经常为律师抹黑的往往就是那些暴富的律师:重庆一个女律师一个案子收费四千万,青岛也有一个女律师一个案子收费三百万,可她们都是腐败法官的二奶。

其实,若论挣钱,律师永远挣不过商人,正如北京那位为弱势群体代理拆迁业务的著名律师王才亮所说:“律师再富,所挣的钱也不过是那些富商手指缝掉下的残渣。”所以,财富是不可能给律师带来自豪感的,脱离了律师的内在品质,丧失了律师的本质追求,单以财富论英雄,律师会越比越自卑。

但我要说的是,如今把追求财富作为终极目标,也并不全是律师的错,因为除了财富的追求以外,其他的追求你很难实现。你想要自由、平等和正义,可我们现在还根本不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哪来的平等和自由?连你律师本身都是现行制度的另类,你怎么能够实现那些本来不存在的制度的核心价值?于是退而求其次,挣钱就自然成为律师的唯一目标。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律师投身于民事业务领域,或者委身于权贵门下,因为在这些领域,公权力一般干预较少,如果律师“有幸”成为公权力的附庸,其专业知识更容易派上用场,挣钱也更多。而在最需要与公权力抗衡的刑事、行政领域,在最需要为弱者维权的时候,却少见律师、尤其是“大律师”的身影。

没有人认为,律师在用自己的智慧、勇气和专业知识为实现社会正义和公平而战时不应该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而且我认为,正因为律师工作性质的伟大,工作过程的艰辛,律师完全应该获得能够维持体面生活的物质回报。但是,这一回报绝不应该成为律师的终极追求目标,而应当把它看作是你为实现正义和公平所作贡献的物质褒奖。不幸的是,在这个媚富、炫富的时代,律师们已将所追求的目标本末倒置了——实现正义,反而成了他职业的副产品。挣钱,甚至不择手段地挣钱,成了许多律师的终极追求。

不管何种原因,既然律师们都在为金钱而奋斗,那你就不要指望享受为正义和真理而战的荣耀,你就必须承受更多的不屑和嘲笑。当然,有些律师会说,我根本不需要什么职业自豪感,能挣大钱,享受财富的满足感就够了。这等于说,他只要钱,不要脸。但是,一个本来应该成为社会精英和担当更大社会责任的群体,如果只是如此追求的话,那么丧失的恐怕就不只是职业自豪感,他们同时还会丧失尊严、信任、人格和更多的业务机会。试想,谁愿意把自己的业务,特别是事关事业成败、甚至身家性命的业务交给一个没皮没脸的人呢?失掉了职业自豪感所付出的代价就是,这些年,律师的整体生存环境越来越差,越来越被社会边缘化;拓展业务越来越难;律师给法官行贿的越来越多;律师在公权力、在富人面前越来越低三下四、唯唯诺诺……

我们有时会感叹命运,感叹生不逢时,甚至感叹中国律师就是一个时代和制度的怪胎。可我们必须记住:怪胎也是生命,是生命就应当有生命的尊严。既然中国律师已经不幸出生了,那么即使挣扎,他也必须活得有尊严。谁也不能把制度当成自己堕落的借口。我们今天可能无力改变制度,但也决不应该让制度改变自己的良知和信念。即使在黑云翻滚,白色恐怖笼罩的时代,也有施洋那样挺身而出与反动势力英勇抗争的伟大律师;就在今天,也有为了挽救当事人生命,而置自己的生死于度外,勇敢地揭露“打黑”真象,孤身一人挑战公权力的北京律师朱明勇。这就说明,在一个污泥浊水的世界,一样可以产生出污泥而不染的清流之徒。因为有毒的空气虽然可以污染环境,但却不能污染人的心灵。清流被投进浊流,他还是清流。

虽然环顾四周,确实现在已经难以找出一个仍然保存着群体自豪感的职业了,但作为个体,我们却可以在黑暗之中继续发出自己人性的光辉。而天越黑暗,人性的光辉也就会更加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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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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