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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9月9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的血案已经一周了。受到胡庆刚袭击的法官均在康复中,但是此案对中国法治建设的伤害并没有开始康复。
据媒体报道,胡庆刚在接受审讯时称,行凶原因是因为不服判他败诉的二审裁定,“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然而,十堰中院至今尚未公布胡庆刚劳动争议案件的二审判决书,仅仅是媒体公开了胡庆刚在十堰市茅箭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其中记录了胡庆刚劳动争议案件的大致情况。从中,我们可以推断出二审驳回上诉的基本内容。
目前,官方对案中案尚无更新的消息,但多家媒体记者采访的初步结果就已经表明,从仲裁决定到一审判决书都是在明知胡庆刚与十堰方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而不顾事实支持了方鼎公司否认有劳动关系的说法,驳回了胡的诉求。
显然,胡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可以讨论,而仲裁机构和法院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则是零和一的关系,是合法与非法裁判的关系,属于枉法裁判。更令人吃惊的是一审法官到十堰市劳动监督支队复印了足以证明胡与方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的事实居然在一审判决书中无任何表述,其中没有猫腻,谁信呢?
在申请仲裁前,胡庆刚向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后,方鼎公司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足以证明劳动关系成立。这个投诉案卷,一审法官们复印了,但不仅上面的一审判决书只字未提,是否放入案卷都是疑问。二审法官对此是否了解?如果,二审法官知道或看过,二审驳回胡庆刚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则是枉法裁判。如果不知道,则是受到一审法院的欺骗,二审裁定是事实不清,而一审法官涉嫌犯罪。
十堰中院的血案之案中案,不仅动摇了社会对法律本就不那么坚强的信任,而且伤害了众多坚持法律信仰的法律人的心。胡庆刚伤害法官应依法查处,引起胡庆刚伤心欲绝的案中案也必须查明,有错必纠。
所以,我在希望纪委、检察机关能介入调查的同时,呼吁二审法院有错必纠,撤销原裁定,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确定劳动关系成立,判令方鼎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十堰中院不能依法纠正错误,湖北省高院乃至最高法院应该履行职责,提审该案,以修复法治的伤痕和民众受伤的心。
这几天,随着问题的披露,人们对该案双方的代理律师颇多议论。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应该启动调查,给社会一个交待
据媒体报道,胡庆刚在接受审讯时称,行凶原因是因为不服判他败诉的二审裁定,“你说我败诉,你要说出个原因来”。然而,十堰中院至今尚未公布胡庆刚劳动争议案件的二审判决书,仅仅是媒体公开了胡庆刚在十堰市茅箭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其中记录了胡庆刚劳动争议案件的大致情况。从中,我们可以推断出二审驳回上诉的基本内容。
目前,官方对案中案尚无更新的消息,但多家媒体记者采访的初步结果就已经表明,从仲裁决定到一审判决书都是在明知胡庆刚与十堰方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而不顾事实支持了方鼎公司否认有劳动关系的说法,驳回了胡的诉求。
显然,胡的索赔诉求是否合理可以讨论,而仲裁机构和法院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则是零和一的关系,是合法与非法裁判的关系,属于枉法裁判。更令人吃惊的是一审法官到十堰市劳动监督支队复印了足以证明胡与方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的事实居然在一审判决书中无任何表述,其中没有猫腻,谁信呢?
在申请仲裁前,胡庆刚向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后,方鼎公司支付了拖欠的工资,足以证明劳动关系成立。这个投诉案卷,一审法官们复印了,但不仅上面的一审判决书只字未提,是否放入案卷都是疑问。二审法官对此是否了解?如果,二审法官知道或看过,二审驳回胡庆刚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则是枉法裁判。如果不知道,则是受到一审法院的欺骗,二审裁定是事实不清,而一审法官涉嫌犯罪。
十堰中院的血案之案中案,不仅动摇了社会对法律本就不那么坚强的信任,而且伤害了众多坚持法律信仰的法律人的心。胡庆刚伤害法官应依法查处,引起胡庆刚伤心欲绝的案中案也必须查明,有错必纠。
所以,我在希望纪委、检察机关能介入调查的同时,呼吁二审法院有错必纠,撤销原裁定,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确定劳动关系成立,判令方鼎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十堰中院不能依法纠正错误,湖北省高院乃至最高法院应该履行职责,提审该案,以修复法治的伤痕和民众受伤的心。
这几天,随着问题的披露,人们对该案双方的代理律师颇多议论。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也应该启动调查,给社会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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