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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第一届互联网法治大会在北京市会议中心召开。我作为嘉宾与会,一是新朋老友聚会(以下分别是与多日未见的郭世佑教授、李旺荣律师合影):
二是交流思想,学习提高。罗豪才、江平老师的讲话给人启迪。
当然也可以忙里偷闲,用手机写长微博时被“偷拍”了。昨天发的长博文《纠正违法行为是法律的生命一行政诉讼法实务谈之十二》就是这个时候写的。 会上,我的限时十二分钟发言的主要内容是:
互联网时代下的政府定位。
不论人们同意还是不同意,高兴还是不高兴,社会都进入了互联网时代。过去的年代,人民了解中央的精神,主要靠读“两报一刊”,靠开会层层传达。如林彪飞机坠落在温都尔汗,一个月后民间传说是“林彪叛逃,走时还偷了三只鸡”。而中央了解基层情况,主要靠层层汇报,“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以致灾害导致农业歉收饿死了人,中央还认为农业大丰收。唐山大地震,是靠人驾车到北京报告。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不可能有民主与法治,政府的功能难以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
互联网的出现,自媒体的产生,使得封锁消息毫无益处。蝴蝶扇动翅膀的效应随时可能发生。如江西宜黄因拆迁而自焚事件靠几个青年记者的微博就引起了高层重视,多位官员受到处理。在这样的资讯发达时代,政府定位必须与时俱进,才能跟上时代发展。
冷静地看,情况不理想。我们的政府架构层层叠叠,六十多年无重大改变。因人设岗仍然存在。更重要的是一些封建主义的陈旧思维仍然在决策层有市场。2012年的那个被人民日报刊登的新“黑五类”理论危害极大,维权律师、弱势群体、意见领袖等列入其中,暴露了我们政府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定位的问题仍未妥善解决。
对此,我认为决策层需要在治国理念、意识形态上从革命党走向执政党并尽快调整好以下几个具体的关系。
一、公开与保密。
公民的知情权有多大?取决于政府的保密范围。从目前以”泄密”、“窃密”追究刑事责任的几个典型案例看,保密的范围过宽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实际情况。南都记者刘伟案在移交公安部查处后,原来的窃取国家机密的案由已经不见了。这是个进步,但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应该信息公开为主、保密为辅。像官员的财产、家庭情况,政府实际收支等等都应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才能真正赢得公众信任。
二、自由与限制。
公民的自由范围有多大?取决于政府的限制力度。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法无禁止即为自由,限制不仅需要严格依法,还应当尽可能缩小范围。能够依靠市场调节的,就不应行政介入。能够由公民自行解决的问题,就不要依靠行政强制。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市场主体的自由应该尽可能享有,才有活力。政府对于公民的自由,应当是尊重为主,限制为辅。假如政府什么都去管,什么事都想管,既无可能,也无必要。这就需要重启政治体制改革,精兵简政,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三、维权与维稳。
近些年来,维权日弱,而维稳日重且有尾大不掉之势。维权民众及代理律师遭到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危机,失去自由的人数不断增加。经常发生的黑社会强拆民房的暴力事件公安机关是不出警或出警不出力、收案不破案。而被拆迁户对暴力拆迁稍有反抗或上访就可能遭到镇压。如此执法不公,维稳的一方这些年也不乐观,该用的和不该用的手段都用了,仍然是风声鹤泣、草木皆兵,极端事件有增无减,社会矛盾仍处于一个危险境地。维稳费用早已突破一个正常社会所需要的数量,让各级财政不堪重负。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维权与维稳的结合点就在权利能否得到依法保护,公众权利得到保护是稳定的前提与基础。没有权利维护,维稳就没有基础和目标。二者本乃表里关系,维权为里维稳为表。但一些掌权者看不清这个关系,把维稳作为了目标,且日益扩大。显然,里为重,表为轻这个常识被人视而不见的后果只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影响到政府的正常定位,需要拨乱返正。为此,应当确立政府的职责是维权为主、维稳为辅。
四、选举与任命。
我们国家政权和各级政府的产生源于国共内战的结果,这是历史的选择。假若当时没有战争,国民党的腐败也丧失民心,丢掉政权也是必然。新的问题是建国六十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几番折腾,其核心的选举法律制度并无突破,从立法到实施都未真正的贯彻民主原则。于是,一些官员任命产生的副作用是使其媚上不顾下,严重脱离群众,社会监督难以落实,权力缺少制约,腐败成为必然。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那种任命为主、选举为辅的官吏产生制度应当变革为选举为主、任命为辅。在互联网时代,县级以下党、政首长分别由党内外直接选举产生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对选民负责,政权能稳定,执政党何乐不为?
二是交流思想,学习提高。罗豪才、江平老师的讲话给人启迪。
当然也可以忙里偷闲,用手机写长微博时被“偷拍”了。昨天发的长博文《纠正违法行为是法律的生命一行政诉讼法实务谈之十二》就是这个时候写的。 会上,我的限时十二分钟发言的主要内容是:
互联网时代下的政府定位。
不论人们同意还是不同意,高兴还是不高兴,社会都进入了互联网时代。过去的年代,人民了解中央的精神,主要靠读“两报一刊”,靠开会层层传达。如林彪飞机坠落在温都尔汗,一个月后民间传说是“林彪叛逃,走时还偷了三只鸡”。而中央了解基层情况,主要靠层层汇报,“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以致灾害导致农业歉收饿死了人,中央还认为农业大丰收。唐山大地震,是靠人驾车到北京报告。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不可能有民主与法治,政府的功能难以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
互联网的出现,自媒体的产生,使得封锁消息毫无益处。蝴蝶扇动翅膀的效应随时可能发生。如江西宜黄因拆迁而自焚事件靠几个青年记者的微博就引起了高层重视,多位官员受到处理。在这样的资讯发达时代,政府定位必须与时俱进,才能跟上时代发展。
冷静地看,情况不理想。我们的政府架构层层叠叠,六十多年无重大改变。因人设岗仍然存在。更重要的是一些封建主义的陈旧思维仍然在决策层有市场。2012年的那个被人民日报刊登的新“黑五类”理论危害极大,维权律师、弱势群体、意见领袖等列入其中,暴露了我们政府在互联网时代如何定位的问题仍未妥善解决。
对此,我认为决策层需要在治国理念、意识形态上从革命党走向执政党并尽快调整好以下几个具体的关系。
一、公开与保密。
公民的知情权有多大?取决于政府的保密范围。从目前以”泄密”、“窃密”追究刑事责任的几个典型案例看,保密的范围过宽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实际情况。南都记者刘伟案在移交公安部查处后,原来的窃取国家机密的案由已经不见了。这是个进步,但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政府应该信息公开为主、保密为辅。像官员的财产、家庭情况,政府实际收支等等都应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才能真正赢得公众信任。
二、自由与限制。
公民的自由范围有多大?取决于政府的限制力度。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法无禁止即为自由,限制不仅需要严格依法,还应当尽可能缩小范围。能够依靠市场调节的,就不应行政介入。能够由公民自行解决的问题,就不要依靠行政强制。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市场主体的自由应该尽可能享有,才有活力。政府对于公民的自由,应当是尊重为主,限制为辅。假如政府什么都去管,什么事都想管,既无可能,也无必要。这就需要重启政治体制改革,精兵简政,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三、维权与维稳。
近些年来,维权日弱,而维稳日重且有尾大不掉之势。维权民众及代理律师遭到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危机,失去自由的人数不断增加。经常发生的黑社会强拆民房的暴力事件公安机关是不出警或出警不出力、收案不破案。而被拆迁户对暴力拆迁稍有反抗或上访就可能遭到镇压。如此执法不公,维稳的一方这些年也不乐观,该用的和不该用的手段都用了,仍然是风声鹤泣、草木皆兵,极端事件有增无减,社会矛盾仍处于一个危险境地。维稳费用早已突破一个正常社会所需要的数量,让各级财政不堪重负。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维权与维稳的结合点就在权利能否得到依法保护,公众权利得到保护是稳定的前提与基础。没有权利维护,维稳就没有基础和目标。二者本乃表里关系,维权为里维稳为表。但一些掌权者看不清这个关系,把维稳作为了目标,且日益扩大。显然,里为重,表为轻这个常识被人视而不见的后果只能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影响到政府的正常定位,需要拨乱返正。为此,应当确立政府的职责是维权为主、维稳为辅。
四、选举与任命。
我们国家政权和各级政府的产生源于国共内战的结果,这是历史的选择。假若当时没有战争,国民党的腐败也丧失民心,丢掉政权也是必然。新的问题是建国六十多年来,政治体制改革几番折腾,其核心的选举法律制度并无突破,从立法到实施都未真正的贯彻民主原则。于是,一些官员任命产生的副作用是使其媚上不顾下,严重脱离群众,社会监督难以落实,权力缺少制约,腐败成为必然。
我想,在互联网时代,那种任命为主、选举为辅的官吏产生制度应当变革为选举为主、任命为辅。在互联网时代,县级以下党、政首长分别由党内外直接选举产生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对选民负责,政权能稳定,执政党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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