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十大拆迁典型案件(候选)
2015年,国内拆迁领域矛盾仍然处在高强度,流血事件频繁发生,其恶劣程度已经没有最恶,只有更恶。所以,我们从下列媒体曾经公开报道的血案中确定了2015年十大拆迁典型案件的25个候选案例,供大家推荐后确定十个。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推荐。
(一)山东平邑“9·14”强拆恶性事件。
2015年9月14日12时许,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固村发生强拆住宅致人死亡事件,村民张纪民在民宅中被烧死。直到9月16日,平邑官方发布的4条微博均将该事件定性为“民宅火灾事件”及“火灾系死者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并提到:“对于制造、散播谣言者将依法严惩。”但众多网民认为平邑官方所发微博内容矛盾重重,呼吁有关方面积极介入火灾原因的调查,及时公布真相。此后,该事件不断在网上酝酿发酵,直到9月20日,临沂市“平邑9•14”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就“9•14”平邑强拆血案发出官方通报:“‘9•14’事件由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排除他人人为纵火,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涉嫌违法犯罪的1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相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之中。”9月26日,当地政府与张纪民家属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约定赔偿张纪民家人150万,并为张纪民妻女置换安置115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套。
【评】事前不依法解决,对违法强拆视而不见,事后第一时间自我定性、撇清责任,已经是诸多地方政府惯用的手段;而事发后,一经质疑就被认定造谣,一经求真相就被认定煽动,更是诸多地方政府屡试不爽的不二法宝。对于此起事件本身,虽张的家人已签协议不再追究,但案中仍有诸多疑点让人不能释然,跳出本案来看,拆迁与抗拆的矛盾并未因张纪民的死而消弭,产生矛盾和悲剧的根源仍未被去除。
(二)河北燕郊“11·9”砍人案。
2015年11月8日至9日,在河北燕郊田辛庄村,不到两天的时间,接连发生3起持刀砍人及打砸事件,致村内多人受伤,重伤者被送医院。其中一起网络流传的视频显示,有20多人持砍刀、铁棍等器械,冲进庭院内,砍人、打砸,随后乘车扬长而去,其凶残令人发指,一时间,网络上舆论哗然。事发后,燕郊警方成立专案组介入,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调查。据警方通报称,目前已到案25人,7人被网上追逃。田辛庄村位于潮白河东岸,西岸是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北京市政府准备迁入地)。
据悉,涉案人员所乘车辆为三河众诚易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事发前,该公司在村内设有“拆迁指挥部”并找村民谈拆迁价格,但由于给价过低,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事件中,村民自行建立的 “利群为民服务中心”(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亦被砸,中心工作人员也被伤。
【评】北京政府东迁消息出来后,燕郊周边房价涨势凶残,拿地竞争白炽化,动迁手段更是凶残,说凶残的背后没有利益,恐怕谁也不信,当然,法律自然不应被利益所绑架,如果当地政府能够在征地、拿地、拆迁等各个环节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公开,能够担当起保护一方老百姓的安全,这起惨案当然可以避免。
(三)云南宣威挖掘机碾死征地拆迁户。
2015年3月16日上午,云南宣威市一处商业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挖掘机碾人致死案件。现场图片显示,一辆黄色挖掘机停在一旁,公安正勘察,挖掘机履带前是一具压扁的遗体。据悉,死者名叫孔粉莲,今年44岁,施工现场位于宣威新北站附近,此地筹建商业广场。施工方与死者家人一直协商征地补偿问题,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事发当日,施工队又来到死者家的地里准备施工,死者曾上前阻拦。之后,死者家属称死者被故意碾压。当地官方随后通报了该起事件,事发后,驾驶员到公安机关自首,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死者家属所质疑的“故意碾压”,公安部门事发后曾表示,案子尚在调查,具体情况尚不清楚。
【评】与此案类似的诸多案件,总是将被拆迁户的抗拆行为描述为阻碍施工。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即便是司法强拆,也应当是有完善的手续。而放眼全国,施工方蚕食推进,“误拆”、“错拆”的情况比比皆是。在人与挖掘机的较量中,人必定对抗不过机器,被拆方知此而为,以死抗争,是绝望;拆迁方若知此而为,是利欲熏心,是灭绝人性。
(四)兰州强拆现场惊现“砖头雨”。
2015年10月26日,兰州市第一建设股份公司木材厂家属院拆迁现场,东联拆迁公司所派的数十名青年男子家属院被拆迁户扔起了砖头,过程中,在相关人员受伤、呼喊救人的情况下,强拆方仍不停止,继续投掷砖头,“砖头雨”过后,共有11人被砸伤,其中一人颅骨骨折,伤势严重。随后,辖区内城管执法局、派出所、120紧急赶到,伤者被送往医院。据该厂人员反映,厂区和家属院及面临拆迁,由土门墩街道负责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问题。在未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该公司便从6月开始,进行了六七次非法强拆。
此事件,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评】兰州是一个与砖头“结缘”的城市,早在2014年,曾经因拆迁问题得不到解决泄私愤,就有人将砖头扔满了火车站周边的街道,而今又有“砖头雨”惊现兰州,出现了重大人身伤亡的事件。看来,地方政府如何依法、不偏不倚地念好合法拆迁这本经,如何保证老百姓的安全,如何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真得好好下下功夫了。
(五)沈阳铁西区某开发商为逼迁半夜扔礼炮,10岁男孩被炸成重伤。
2015年4月8日凌晨2时50分,突然礼炮弹破窗而入,掉在了小国恒(小学三年级学生)的床上,其身体多处被炸伤。随即,小国恒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经检查,其脸部受伤严重,眼部感染,胳膊、胸部也被炸伤,胸腔积液,小恒住进重症监护室观察、手术治疗。案发后,出租房房主王恩石报警,沈阳警方随后将六名犯罪嫌疑人抓获。2015年12月17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证实了此案与相邻的连泰美域小区开发商沈阳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而犯罪嫌疑人为该公司股东、投资人或员工。相关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为达到逼迫拆迁的目的,以泼油漆、打弹弓、泼粪便,打砸房屋玻璃、大门及车辆的方法已作案多起。事发当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将点燃的礼炮,扔在房屋内,将小国恒炸伤。经鉴定,小国恒右侧血气胸致肺蒌陷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双耳中度听觉障碍损伤程度轻伤一级,全身烧伤为轻伤二级。
案件尚未审结。
【评】 拆迁过程中,有刀光剑影,也有伤有亡,有利益的血腥争夺,更有金钱权力的粉墨登场,可谓一个江湖。然而江湖再凶恶,也有规矩,鲜有对孩子下狠手事例。此案,拆迁方为达逼迁之目的,可谓用尽了各种手段,其对儿童下手,更充分显露出拆迁方的残暴和无底线。事后缉拿审判凶手自然大快人心,但此类惨案不能事先预防吗?事发前,开发商的一系列卑劣手段已被居民一而再再而三地报警,但为何仍得不到有效处理?
(六)浙江仙居县2位环卫老人被指因拒拆迁被烧死。
2015年3月29日凌晨一点左右,浙江仙居县百花谷景区附近的一处老房子突然起火,房内一对夫妇被烧死。据网上爆料称,死者为一对六旬环卫老夫妇,景区因新开发需另建一个停车场,老人房子被列为拆迁对象,村委曾派人劝说老人搬家,老人未同意。当地官方随后回应称,民房火灾中死亡2人曾做过村里保洁员,调查组已开展善后工作,尚未在送检的检材中检出助燃剂成分,并表示将继续调查,如为人为纵火,将依法严处。同时,当地否认了“规划在火灾发生地新建停车场”的传闻。
截止目前,此官方平台再无任何消息。
【评】 事件一发生,总是官方、民间各执一词,而后续的调查结果的出台更是遥遥无期。从其他各地发生的诸些事件来看,有些违拆,本就在官家看不到计划和记录,本就上不了官家的桌面,一句“没有规划建xxx”的说辞有时的确可以撇清责任,更有官家将拆迁引发的刑案定性为单纯琐事、斗殴引发的刑案,回避拆迁本身。但本案中两位老人被烧焦的尸体,似乎在诉说着什么,本案的最终处理结果,会让死者瞑目吗?会让某些生者心安吗?
(七)四川凉山待拆迁老人服毒身亡,警方表示系自杀。
2015年12月31日上午,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内打铁巷一老人刘某服毒自杀身亡。据悉,老人是家具厂的退休职工,无子女,其配偶已过世,老人一人生活。老人生前曾表示自己不愿搬走,但后来拆迁工作小组对其做工作后,老人同意拆迁并签了字。事发后其亲属表示老人系自己想不开自杀,对自杀无异议,并表示不会追究任何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评】中国自古就有“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传统社会理想,当下社会物质已经极大丰富,老有所终应该不是问题。被拆迁人本为弱势群体,而年老的刘某既无儿女,老伴儿又早过世,面临拆迁,可谓弱势中的弱势。在其他拆迁事件中,拆迁过程中的办事处、拆迁工作组等基层工作机构,工作态度往往简单粗暴,更有甚者站在拆迁地块开发商的角度为虎作伥,不惜为了利益漠视他人财产权益和侵犯法律。本事件中,若工作组能对个别弱势对象关注并及时做心理疏导,而不是单纯一味地做工作、“签字画押”,恐怕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八)广西北海3名村民自焚抗拆迁,2名官员亦被烧伤。
2015年4月17日上午,家住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大塘村的村民陈升潮(男,约50岁)因其旧宅基地征地搬迁与上门强拆的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谈判,双方进行了激烈争吵,据其家人透露,在听到拆迁人员下令要将陈一家三口拖走的情况下,陈和儿子(约20岁)各拿出一瓶矿泉水瓶装的汽油,倒在身上,并点燃,造成陈升潮父子及在一旁的陈妻和铁山港区副区长李安洪、兴港镇副镇长李焕辉共5人烧伤,事发后全部伤员被送往医院。
据悉,事发之前,铁山港区副区长李安洪和兴港镇副镇长李焕辉,率四五十人的拆迁队前往陈处强拆,此前,双方并未达成补偿协议。
事发之后,当地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评】如果征地拆迁从做出到执行均能够严格依法,各个环节和程序能够遵循法定的程序,能够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不被受损,拆迁目的真真正正是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发展,有纠纷有异议能完整表达意见、有说理的地方,老百姓不会以死逼之。征地拆迁本应是双赢,不应当是零和博弈,更不应当是双输。
(九)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广东清远村民放火烧伤4名工作人员。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大塱村某地块征地,只剩谭某未能迁出,当地已与谭某协商一年多,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2015年11月6日上午10许,在该地块施工现场,村民谭某夫妇到现场阻止施工。过程中,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劝导,谭某夫妇情绪激动,随后往自己身上淋汽油,并将汽油喷洒到工作人员身上,并点燃汽油,导致汽油迅速燃烧并伤及现场工作人员4名(谭某夫妇身体没有着火及受伤),其他工作人员迅速拿出灭火器将火扑灭,并将二人控制。4名伤者中2人为警察,2人为街道办干部。4人已被送往医院,暂无生命危险。
之后,谭某夫妇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进入调查处理程序。
【评】事件中有几个地方不得不让人产生疑问:在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为何施工方已经开始了施工?不让谭某阻止施工的理由是否充分正当?在谭某阻止施工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是否中立?为何不做施工方工作而仅给谭某“做工作”?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是否已经严格依法走完?话说,无恒产者无恒心,若老百姓无恒心,自然可能会做出过激的事情,若政府此时“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
(十)北京大兴一拆迁人员砖砸村民被砍死。
2015年5月9日下午,北京大兴区亦庄镇鹿圈村,拆迁施工人员与村民吴某发生冲突,拆迁施工人员用砖块砸伤了吴某的头部,后吴某用菜刀将一名拆迁施工人员砍伤,该拆迁施工人员头部多处受伤,送医后不久死亡。之后警方介入,村民吴某被控制,案件进入调查。
【评】本案的具体情况还有待警方进一步的侦查,但在命案的背后,极有可能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有关。但作为拆迁方的施工人员,可能只是与被拆方一样的普通百姓而已,为何如此积极做拆迁急先锋,甚至不惜以身殉拆?
(十一)北京拆迁人员闯民宅挨刀,最终被法院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五名拆迁公司员工强行闯入拆迁户徐某家中,对徐某等二人进行殴打、辱骂,强迫二人对拆迁事宜进行谈判,致徐某颈部、四肢挫伤多处(后经鉴定属轻微伤),故而引起徐某强烈反抗导致2人受伤,后徐某妻子郝某报警。2015年4月,北京市朝阳法院认定,三名被告人(拆迁人员)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五名拆迁人员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某经济损失。
【评】这起案件具有代表性的可能不仅仅是拆迁人员既挨刀又被判刑的桥段,此事件反映出了三点:第一,拆迁公司并未消亡;第二,拆迁公司的暴力拆迁依然,其野蛮行径依然;第三,首都尚且如此,全国之乱象可见一斑。
(十二)陕西西安一被拆迁户寻仇六年,当街砍死拆迁负责人。
2015年5月25日早上,陕西省西安市自强东路公交站旁发生血案,一名男子倒在公交站旁人行道上,其左侧肋部插着一把匕首,地上一片血迹。事件发生后,凶手并未逃走,反而让群众赶快报警。随后警方将凶手控制,该男子表示愿意跟着走,不用戴手铐。
目前警方已赶到现场对这起事件进行调查。据了解,凶手名叫郝建宗,1960年生人,无业,以驾驶摩的为生,是被拆迁户;死者是大明宫遗址公园附近拆迁办的负责人。凶手自称与死者有仇,其多年前因为拆迁的问题,一直在寻找死者,且已经找了6年。凶手刺死死者后并未离开,而是感慨的说“我要上西天了”。
【评】此种暴力行为,当然应当谴责。但令人惊讶的是,六年来,将寻仇作为自己活下去的唯一支撑,“事了”后竟终于释然。郝某无非已经作好了死的准备,他通过“手刃仇人”来选择放弃生命,刑法的震慑已经对他起不到丝毫作用,恐怕“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反观当下的拆迁工作,若单纯地将拆迁引发的暴力事件简单定性为治安、刑事案件,忽略事发背后的各种侵犯老百姓利益的事实,忽略老百姓的正常诉求,甚至对拆迁过程中各种违法行为包庇,有些事情看似被解决了,但殊不知已经种下了祸根,最终得到的可能是整个社会都无法吞咽的恶果。
(十三)湖北汉川十五岁“学生军”参与强拆,致重伤。
十五岁,本应在校学习的年龄,而王磊(化名)和其同学,为能拿到100块钱,在2015年9月29日却与数百位黑衣人一起参加了一起强拆。强拆前,他们身着黑色制服,臂戴红袖章,每人被分到一根木棍或钢管或带有“城管”字样的盾牌,与110、120、城管、防暴队上百人的队伍和挖掘机开赴现场。过程中,强拆方与被拆迁户发生冲突,飞来的砖头砸在了王磊头上,昏倒后被送往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被拆迁户还曾一度在身上淋上柴油,抓着柴油桶要与拆迁人员同归于尽,所幸并无后果发生,当日强拆也未完成。
当地领导在与其谈话,并被人威胁“小心点”后,王磊的父亲在11月1日将儿子转院。如今,他还在为儿子的医药费四处奔走着。当地政府表示王磊并非政府所请,并曾要求其父写材料否认新闻报道的内容。
【评】依照相关法律,即便实施强拆,也应当有严格的法定主体及法定程序要求,此事件中为何会有学生参与强拆?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出来否认“学生军”并非政府所请,那一百元报酬又是谁来实际支付的?一百元报酬又是谁给实际支付人的?“数百位黑衣人”除学生外,又是什么身份?并受谁所请?恐怕当地政府无法做出回答。
(十四)被“棚改”的公务员小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桐荫里20号是湖南省政府的公务员小区之一,习惯上被称为北院三宿舍,此处的住户几乎都是省直机关的干部职工。2015年年2月,芙蓉区政府对外发布了《黄土塘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而三宿舍被列入了棚改征收区域范围。而住户们认为,自己的住房不仅没有质量问题,朝向、通风、采光以及周边交通等基础设施非常齐全,根本不存在属于棚户区的说法,于是小区的居民纷纷做起了不肯搬迁的“钉子户”。
【特别说明】以下部分消息信息量极少,或不能准确判断事件起因,或尚在侦办。
(十五)哈尔滨一村数名村民与施工人员斗殴致5人死伤。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5年7月4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大亮子村村民因阻止强行征地,与施工方发生冲突,造成造成2名施工人员死亡1人受伤,2村民受伤。据该村村民称,因该村被要求征地用于水利建设,征地补偿尚未谈妥,当日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来村里强行施工,遭到村民反对,进而发生冲突。
警方随后通报了这一情况,并称已控制10名涉案人员,但对冲突原因未予解释,通报称案件尚在侦办。
(十六)北京一被拆迁户因不满补偿,放火烧公交车。
2015年5月5日上午,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的大兴区魏善庄镇人陈某(男,64岁,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因对2007年大兴区西红门镇对其住宅的安置补偿不满,欲前往区法院进一步商谈相关事宜,如答复不满就准备在现场制造事端。
陈某携带装有汽油、酒精及食用油等易燃物品的背包,自燕郊乘坐814路公交车至北京市通州区白庙综合检查站时,发现民警进行盘查,故临时起意在现场制造影响,将携带的背包点燃,导致公交车起火。因疏散及时,无人员伤亡。
事发后,警方以陈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刑事拘留。
(十七)山东郯城被拆户应邀赴约死亡,家人疑谈补偿起冲突,政府方说无关。
2015年9月8日,临沂市郯城县泉源乡大马庄村村民马树安因自家房屋拆迁,应约到村内两位负责拆迁动员说服工作的村民(白爱国、白广忠)家里谈拆迁问题,下午6点30分左右,马家家属接到电话,称马树安喝多摔倒,让家人接回。家人到现场时,发现马树安已昏迷不醒,眼圈发青、手臂有抓伤,头部左侧鼓了个大包。马树安被紧急送往郯城县县医院,没多久,医院给亲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13日凌晨1点20分,马树安经抢救无效死亡。
马家家人质疑马的死亡与拆迁有莫大关系,是双方就拆迁问题起争执所致,当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认为马家的质疑并不存在,与拆迁问题无关。事发不久,当地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将白爱国刑事拘留。
(十八)浙江鄞州一工地拆迁纠纷,一被拆迁户非正常死亡。
2015年11月11日上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五都王村明湖花苑工地出现火情,当民警赶到现场时,一人已经倒地身亡,身旁发现煤气瓶和汽油桶。死者为五都王村村民宋小利,为明湖花苑拆迁地块村民。该村于2009年11月开始拆迁,死者及其妻子在拆迁范围内共有240平米被拆迁房,其合法补偿面积为96.86平方米,另外143.14平方米房屋不符合安置条件,死者未签拆迁安置协议。2012年11月22日,经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宋小利及朱翠英的房子司法强拆,2013年5月17日被正式拆除。2015年7月工地进行施工,2015年8月20日至事发日,死者一直在施工现场搭着帐篷。关于死者死亡原因,当地公安部门在事发后已经介入调查。
(十九)山东济南一小区因拆迁纠纷,一人不幸身亡。
2015年10月13日凌晨4点左右,200多名头戴安全帽,手持棍棒、铁锹的不明身份人员闯入山东济南一居民小区院内(经九路3号院),与小区居民发生冲突。过程中,58岁的居民释惠生倒地后不治身亡。当地警方表示,经初步调查,死者并非遭殴打致死,系自身原因引起,具体情况待查。
据济南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员表示,经九路3号院于2011年开始启动拆迁项目,为原地回迁,但部分住户一直不同意拆迁。拆迁公司为推动工程进展,便安排工人前去该大院,拆除已经搬离的住户房屋窗户,但这一举动遭到院里住户阻止。“之前他们白天去了好几次,都被阻拦了,所以这次选择凌晨去。”
(二十)河北衡水一民房爆炸致一人死亡,疑为拆迁纠纷引起。
2015年9月8日晚9点30分左右,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大韩村一处民宅突发爆炸,一名五旬男子当场丧命。死者附近的河沿新村自近年开始拆迁后,施工方一直与死者家冲突不断,最后的一次冲突于事发两天前因一条排水管道的路线问题双方再起争执。据死者儿子称,爆炸发生在当日9点30分左右,突然听到家里靠东的一间平房内有响动,其年过五旬的父亲去屋内看情况,随后就在爆炸中身亡。“屋子里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平房一瞬间就塌了,现场空气里面都是硫磺的味道。”事发后,当地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证实确有此事,爆炸原因尚不知晓,市、县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二十一)山东平度“3•21”纵火案一审宣判,一人死刑二人无期。
2015年3月19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平度“3•21”纵火案(致守地农民1死3伤)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杜群山和李青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2015年6月1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本案二审并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将择日宣判。
(二十二)范木根二审宣判,获刑八年。
2015年5月8日上午,苏州市中级法院对范木根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范木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防卫过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5年12月1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对范木根案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3年12月3日,江苏苏州郊区发生流血冲突事件,拆迁人员持棍追打房主范木根,范木根持刀刺死两名拆迁人员,范木根与妻子、儿子受伤。
(二十三)昆明晋宁“10·14”案件29日一审开庭。
2015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晋宁“10•14”案件,即被告人杨富等21人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当庭并未宣判。
(二十四)昆明市宜良县广济村村民王春云父子案件29日一审开庭。
2015年12月29日至30日,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正荣、王春云等6名晋宁县晋城镇广济村村民涉嫌非法拘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
(二十五)街道办主任飞踢女居民。
2015年7月29日,一名男子飞踢视频拍摄者的视频在网上传开,视频中该男子亦叫嚷着“我一脚ZHUA(踹)死你”。据网民爆料,视频中踢人者是湖北襄阳市襄州区肖湾街道办事处主任房治国,事发时间是7月24日上午,当时视频拍摄者和几名居民就家中房子被强拆一事上访了解情况。31日上午,由襄州区委宣传部主办的襄阳襄州网就该事件发布情况说明称,襄州区高度重视,决定对肖湾街道办主任房治国进行停职,并由襄州区纪委牵头对网曝事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