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和谐社会真有点难建。决不因为首都的中心整了个孔子的像就温良恭俭让了。我们高响民主、法治,却因为维系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常常失守而让惊心动魄。这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11年1月24日上午就上演了一场全武行,上演了一幕法警队长带领法警殴打律师(其中俩位女律师已经有身孕)的惨剧。 五天过去了,网上才有该事件的一些消息,似乎情况不太妙。我想这次打人可能由于某些原因会逃避应当受到的处理,但我相信今年的春节,他们中会有人因为与家人团聚时看到家中的母亲、姐妹、妻子,会有那么一点愧疚。 我没有去过那家法院,也与被打的律师没有来往。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一位法律人,一位执业律师,我应当关心此案。因为该案的打人者过于残忍,一些大老爷们围着8位没有还手之力的律师群殴,甚至已知被打者是孕妇还更起劲的打,这就不仅是丧失了执法者的应有的纪律和法律底线,还丧失了一个男人应当有的道德底线。 我将持续关注哈尔滨法院殴打律师事件!也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因为被打者不仅仅是律师这个身份,还是为人姐妹妻子、未来的母亲。也希望有关法院能从严治警。这个世上,不会所有的人都失去良知的。 附:该律师事务所的声明http://www.jiaxulaw.com/ssjd.aspx?id=1042&sp=关于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被道里法院法警殴打一事情况说明及声明浏览次数:279日期:2011-1-29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杨柳委托,为其涉嫌诈骗一案辩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原定于2011年1月24日上午9点30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文永泉、刘桂英为其出庭辩护。由于本案争议较大,辩护律师准备做无罪辩护,因此多名律师和实习律师想要通过本案的审理学习辩护知识,故准备旁听案件审理。早9点30分前文永泉、刘桂英、荣敬朋、苑紫毅、李宏杰、章舒锐、郝爽、郑松、等八名律师及实习律师陆续来到法院等候开庭。上午11时许在数名律师及当事人家属近2个小时的焦急等待下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消息。而就在此时,在法院的走廊里上演了一幕法警队长带领法警殴打律师的惨剧。
11时许,法警喊道杨柳案件开庭,之后杨柳家属和两名辩护律师及准备旁听的律师们纷纷准备进入法庭,就在此时被一名法警蛮横的告知只允许辩护律师和四名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就此文永泉律师提出疑问,公开审理的案件为何不允许其他律师进入法庭旁听?而得到的答复是“没那么多地方给你们坐”。此时文律师提出这些人都是律师可以站着听,而法警的回答是不允许站着听。文律师提出此种做法有违法律,律师旁听审理应当允许。后法警态度十分恶劣的要求辩护律师及所有旁听人员出示律师证。后刘桂英律师出示了律师证,文律师说我也是辩护律师,我有证,边往里走边掏证,同时后头告诉其他律师“你们把证都拿出来”。
在辩护律师文永泉向法庭走去时更加让人不能想象的一幕发生了,迎面走来了一位身著便装的人(后得知此人是法警队队长),问文永泉律师你是做什么的,文律师回答我是杨柳的辩护律师并出示了律师证,而此人却说“律师是他妈个啥”同时对文律师进行辱骂并殴打。其余律师见状便要准备阻止,但遭到了数名法警的殴打。随后所有的在场的多名法警便集体和在场的律师撕扯在一起并对文永泉律师进行了殴打。
后来混乱的场面随着刑庭庭长的出现变得更加的不可收拾,刑庭庭长出现后非法扣押了辩护律师文永泉的律师证,在我们想要索要时,刑庭庭长却走进了办公室,我们本想进去把证要回来可是庭长却说,现在一个人也不叫他们进来,谁进来就拘谁,律师们在见识了法院法警队的无法无天后每个人的心灵都对法律赋予律师的尊严提出了疑问,没人敢再走进半步。只能在走廊的门口讨要。而就在这时,一名法警不知什么原因对前来准备旁听的律师荣敬朋再一次进行了殴打,而此名女律师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在法警得到了告知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停手,反而更加的变本加厉。同时其余的多名法警也都上前对孕妇荣敬朋进行殴打。而其他律师此时能做的只有用自己的身体护住有孕在身的女律师。而这是我们才得知他们怀疑荣敬朋律师有录像的行为,在公然抢夺其手机,后来不知是何人下令法院的大门锁上了,对多名律师的人身自由做出了限制。将所有的律师锁在了里面并欲由男法警强行对荣敬朋律师进行搜身。此时文律师气愤的说我一定跟你们法院没完,我要讨个说法,而法警队长却说“我们这里天天这样,说这个话的人多了,都是他妈的吹牛逼,我没看谁敢把我怎么的。”
后来律师们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众人跟随警察离开了法院去了建国派出所。随后派出所对在此次事件中受到殴打惊吓的两名女律师刘桂英,荣敬朋开具了验伤单,此两名女律师均怀有两个多月的身孕。荣敬朋律师手上有明显的抓伤,而荣敬朋律师在惊吓过度和遭受殴打后对胎儿是否存在影响现在还不能得知,但辩护律师刘桂英由于惊吓过度和殴打胎儿可能已经保不住了,公安医院的医生诊断是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后辩护律师刘桂英由于仍然存在腹痛,流血等症状,于2011年1月26日在医院接受了人工流产。
以上的种种就是在法院里发生的,当时的场面文明尽失,法治荡然无存。律师在为自身毕生维护的法律尊严面前,丧失的却是自己的人格。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到底存不存在?律师真的如法警队长所说只是他妈个“啥”?
故此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对于此次事件作出郑重声明,具体声明事项如下:
1、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对于本说明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做出保证,所述事实绝无夸大和虚假且均有证据证实,如有失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2、对于本次事件,司法局已经上报到黑龙江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有关领导所对于本次事件中遭受侵害的刘桂英律师等8名同志表示关怀和慰问。
3、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坚决支持受害律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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