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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频频有记者从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首都正以“加快城市化吸纳一批、农村城镇化聚集一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升一批”的形式,分层次推进城镇化建设。未来5年,北京将有约85万农民纳入中心城、中心城外围及远郊新城的规划范围,转型成为新型市民;将有115万农民进入乡镇中心规划区,享受城镇化发展成果。

上述农民变“市民”的新闻其实是一个严重的常识性错误,其背后暴露出我们一些官员缺乏法律和社会学的基本常识。何为农民?何为市民?是一个在一五普法就已经解决的问题。

农民,是指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范宁 注:“农民,播殖耕稼者。”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可见无论户口在何处,只要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均为农民。北京会在未来5年将在京郊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转为市民吗?如果能,我是一定支持这一打破户口壁垒的举措的。可惜,是个错误的传说。北京市有关部门说的“农民”的本意是有北京户口的又有土地的村民。如果某人没有北京户口,虽然在北京长时期从事农业生产,一定不在这次所说的转为“市民”之列。

何为市民?现行制度说的市民,又称城市居民,通常是指具有城市有效户籍的人。我们虽然住在于北京市区,但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就享受不到那些依附于北京户口上的优惠待遇,所以是北漂,算不得北京市民。而那些有北京户口的又有土地的村民本来就是北京市民,不存在转变的问题。

当然,这里又有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居民。现行制度是指有北京城区户口的居民。而居民的本意是居住在某一地区的人。由此可见北京市有关部门要说的是将百万村民转为居民,其目的是占有这些农村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红利,决不是大发慈悲将农民变“居民”。可见普法的重点对象应当是公仆。

这里需要明白的是,过去我们国家为了巩固政权,加强对社会的控制,沿袭了世界上少有的户籍制度。因此没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缩小三大差别的要求去实现城乡平等。改革开放以来,三大差别越来越大。到了21世纪,这个三大差别则与时俱进的畸形发展到违背基本常识的地步。其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被官僚与草民的差别所取代。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也有了一些新的特点,其背后是土地财政的威力无比。农民变“居民”带来拆迁,带来房产的刚性需求,房价上涨是看得见的。

令人揪心的还有,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村民,碰到土地财政,其房屋田地的权利均是风中之絮,难有定论。而作为共和国公民应有的自由迁徙和居住权在户籍制度面前,则是水中之月,好看而已。这个状况何时会改变呢?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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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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