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周立太律师写了“李庄有没有罪,天都不会塌下来!”在网上炸了锅。有支持的,有拍砖的。我感到有必要表明我的观点。
一.李庄被追漏罪,是重庆司法机关的职权。至于被追的罪名是否成立要通过庭审来判断。我们有关心和评论的权力,但先入为主去指责重庆方面则是非理性的,也非法律人的态度。所以,我赞成立太的观点:李庄有没有罪,天都不会塌下来!
二.李庄被追诉余罪,只是中国每个数十万计刑事案件中的一件,并不必然导致中国的司法与民主前进或倒退。过分夸大这一案件的意义,对李庄不一定是好事。李庄与李庄案件、李庄事件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多数律师关心的是诉讼环境,而非将李庄当作中国律师的优秀代表。而有人将李庄案件与中国律师队伍捆绑的做法或说法是我一直反对的。
三.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推进,确实离不开法律人士特别是广大律师的不懈奋斗和努力。每个律师都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社会事务和公众事件发表评论。就像我支持扬金柱律师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评论一样,我支持周立太律师在宪法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评论。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律师内部围绕李庄事件的不同观点恰恰证明我们这支队伍在成长。
四.中国律师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其中,社会最需要也是律师最应当去做的是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刑辩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样,从事民事、商事、行政法律服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无高低之分。特别是拆迁这一引起进京上访人数40%以上的领域,律师对此重视的很不够。所以,我希望社会在理性地看待律师的市场分工的同时,看到中国律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所作的努力。同样,我希望我们律师同仁重视和关注社会对于我们的需求和期望。
五.去年以来,由于李庄案件,中国律师被进行了一场“警示教育”。北京律师则在税收上被增加两个点,而且限制新的非京籍律师入京执业。而各地陆续发生侵害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事件,先是大年前哈尔滨律师在道里区法院被打,昨天又传来四川林波律师被打并被抢事件,这是我们更需要重视和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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