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的中轴是天理、国法、人情!
这个周末,两则小新闻报道的事情暴露出的问题不反为当下依法治国严重抹黑,也真的让所有正常人很揪心。
先看温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的这个函:
十多年前就遭到社会否定的“株连式拆迁”,一直僵而不死,居然上升到了如此新高度,让人仰视啊!大拆大建中,党员干部的亲属不签拆迁协议,便要遭株连,如此阵势是要诛几族? 毫无疑问,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助搞大拆大建是滥用职权且不务正业。
再看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彤 实习生欧梦雪):“23日,郑州航空港区一名广告牌安装工人在执法人员将施工用梯子带走后,从三楼顶部顺着绳索滑下楼时不慎坠亡。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回应称,初步处理决定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并配合警方调查。今日(1月26日)晚,郑州市公安局回应称,警方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确认,被刑拘人员系湘鑫图文广告店负责人刘某”。
本来数十万之众的城管队伍,偶尔发生野蛮执法事件,当属教育整顿的范围。而郑州的城管这次执法,如果广告牌没有报批,要求拆除尚在法律授权。但是安装工人也已经按要求快拆完了。城管却把梯子三轮车收走,还扬言:“我就是要你们下不来!”天寒地冻之际,把两个工人扔在楼顶,致使一名施工人员从三楼顶部顺着绳子向下滑时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郑州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的回应倒还中规中矩,其初步处理决定是对几位执法人员免职、停职处理;同时,相关人员正在配合警方的调查。至此,尚在危机应对的可控范围。
然而,这个配合调查尚无结论,却传来新消息,据新京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获悉,警方已将违规设置广告牌并涉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刑拘。
依法治国,其中轴仍然是天理、国法、人情。郑州公安的做法毫无疑问地有违天理,于法无据,丧失人性,引起社会关注是必然的。能否纠正呢?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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