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于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即(法释〔2018〕1号)。
正确理解这个司法解释对于正确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十分重要。为此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该司法解释,谈谈个人认识。
一、司法解释从受案范围上拓展了律师服务领域
二、用好管辖选择权,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司法解释扩大了原告内涵
四、司法解释对被告的界定有利解决行政争议
五、司法解释给了“群体性诉讼”名正言顺
六、司法解释规范了代理制度
七、司法解释细化证据规则有利于司法公正
八、司法解释解决了行政诉讼的细节问题
九、司法解释为立案制度的争论划了句号
十、庭审准备要各司其责
十一、回避,司法解释规定有操作性
十二、司法解释完善了行政诉讼财产产保全制度
十三、司法解释强化了庭审纪律
十四、司法解释细化调解制度有利于提高调解效率
十五、诉讼中止与终结
十六、司法解释对被告败诉裁判的规定
十七、司法解释对原告败诉裁判的规定
十八、简易程序方便当事人
十九、二审、再审,纠正错误的机会
二十、告官见官,不是奢望
二十一、行政复议,应该重视的解决行政争议的另一个途径
二十二、 行政附带民事,减少公众诉累的新制度
二十三、适时审查规范性文件,推动依法行政
二十四、不让司法公正打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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