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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般情况下,开庭都不发预告。原因有三:
第一,律师最重要的本职工作就是开庭,既然受人之托,便应忠人之事,毫无炫耀的理由而不想预告。
第二,对我来说,一直把每次开庭都当作一次考试,诚惶诚恐,生怕考不及格有负当事人所托,不敢炫耀则不敢预告。
第三,预告开庭必然的引起社会一定程度的关注,有的当事人从其利益考虑不愿意成为为人关注的目标,我必须考虑委托人的感受而不宜预告。
22日深圳中院开庭的这个案件,其案情不复杂,但涉及到行政诉讼法实务的重要节点,所以我破例预告了开庭并希望预告开庭后,有更多的内行旁听,并与法官以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一起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在个案中实现行政诉讼法之立法目的。
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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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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