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震惊!中国法治堪忧!当公民要用生命去捍卫自己的财产时,法治何在?当法律不能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时,我们谈什么法治?
惊悉4月20日上午7时许,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岳石洪村48岁女教师王锦兰,为了保护自己家园,反对强拆,无奈悲愤的选择了自焚。我们为中国法治担忧!为政权担忧!
自征收条例实施以来,各地的拆迁并没有完全规范。王锦兰自焚的消息能被我们所知,是她在北航读研究生的儿子在网上发生出的:“【强拆自焚】我是北航14系研究生张俊,鄂州市汀祖镇岳石洪村人。4月20日,三四十人欲强拆妈妈栖身的小棚子,此前已强拆了我家。绝望之下,我妈自焚。姑公上前理论,被抓住头发往保险杠上撞,霎时满脸鲜血,60多岁的老人当场晕倒。我妈妈全身45%已经烧伤,当天医院就下了病危通知单”。
我希望社会各界,尤其是传统媒体能予以关心,更希望当地党委、政府能认真执行我党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在积极抢救伤者的同时,严厉追究非法强拆者的刑事责任!否则,拆迁血案何时可以不再发生?
昨天,我在西安开庭,上网不便。我们所的律给予了关心。今天上午在家的律师会商后,决定像我们为宜黄事件一样提供法律援助。王令律师已经与受害人家联系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