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是华人社会较受人喜欢的演员之一。在上海滩上演出不易,而其清口之中直指社会百态,算是实话而实话又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我不知道周立波是否能把《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倒背如流,但他是在实践着为大众服务的理念且赚足了银子去了美国。当他被指控犯下涉毒涉枪大案时,引起了中外许多人的关注,我也是围观者之一。
当他从最高可能面临41年、最少3-5年刑罚的困境之中,变成了无罪的消息传来,人们庆幸之余也在分析原因何在?法律人则给出了各种答案。
偏爱政治的法律人说这要感谢美国的重视程序正义和疑罪从无的法律制度。
偏爱诉讼技巧的法律人说这要感谢请了能言善辩的专业律师。
然而,我让为上述两点都很重要,但都不是关键,关键是前后三位美国律师骨子里的为了维护委托人利益而敢于死磕的精神。对此,我们再来看看周立波和三任律师的努力。
周立波出事后,请的第一位律师是曾任过警察局长的莫虎,虽然说案件并没有多大进展,但在侦察阶段也算是尽力了。若是在中国,如此涉嫌枪毒大案,别说取保维护了周立波的人身自由,可能一直到侦查终结,律师连周立波的面都不一定可以会见得上。
之后,周立波又换了新律师丹尼尔,案情有了变化,在律师的努力下,与周立波同行的唐爽的案子被撤销了。此时有人预测,周立波可能从重罪转向轻罪,也许作认罪协商 ,或不用坐牢而只要做义工了事。请问:在中国,涉枪涉毒案件有这个可能吗?
再往后走,周立波又请了第三任律师斯卡林。斯卡林律师正式从事辩护人的角色,他没有从案件争议的罪轻罪重来争论,而是胆大枉为的直指警察执法的合法性的问题。斯卡林运用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质疑警察搜集证据的过程是不合法的策略生效。警察拿出的指控周立波有罪的证据因此不能用,而又拿不出合法的证据指控周立波,峰回路转了。
我们从媒体报道,来回味美国当地时间3月27日周立波涉枪涉毒案再次开庭的精彩片段:
斯卡林:为何拦截这辆轿车?
警员:看见驾驶员在看手机。
斯卡林:在相关法律中,开车打电话违法的法律对打电话的定义是离耳朵一定距离,你是否就此法律作过专业训练?
警员:曾经在警察学院培训时做过训练。
紧接着斯卡林拿出了电话公司的记录,电话公司记录显示,当时周立波的手机上没有打电话的记录。其次,斯卡林认为警察搜车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依据。
斯卡林:搜查轿车和袋子是否有驾驶员的同意。
警员:由于周立波不懂英语,是由车内的乘客周立波好友唐爽充当翻译,在唐爽的帮助下,周立波点头同意后才进行搜查行动。
斯卡林指出,警员没有提供同意书。
警员:警局没有同意书这一类的东西。
而周立波则表示,“我是中国公民,我讲普通话。我不讲并且不懂英语”、“被拦下后,我从来没有同意过让警察搜查我的车或车上的任何箱包。”
上述过程看似简单,中国律师在法庭比这个斯卡林讲的更精彩的片段多了去。但是在中国却没有美国法庭辩论这么简单。律师再专业,第一要敢讲,第二要让讲,第三最关键的是执法者应采纳律师讲的正确的观点。
所以,周立波的幸运首先是美国法律重视程序正义,其次他相信和花得起大价钱先后请了莫虎、丹尼尔、斯卡林这样专业的大律师,最关键的是美国的法治环境容得下敢于与警察权力碰撞的死磕律师。
当然,我得出上述结论并不是枉自菲薄,崇洋媚外。在中国,也有很多死磕律师在维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与财产安全。尤其是现任中国首席检察官张军同志虽然与死磕律师曾经有过争论,却在其任司法部长期间为死磕律师正了名,让人们对中国的法治未来增加了点希望。但愿司法行政机关在这个问题上不会人走茶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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