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的五十七岁生日。昨天上午,我夫人就想把在北京的亲戚今天中午请到家里热热闹闹地给我做个生日。然而,晚上接到汪家的电话,我就拟今天下午飞来株洲。夫人立刻不高兴了,闹罢工,中午的家宴就改到了饭馆。由于临时订酒馆找不到包间,就去了她的安徽老乡开的土菜馆。很小、装修也不怎么的。还好这家饭馆让自带酒水,藏在柜子好几年的茅台喝了一瓶,总算不寒碜。
喝酒不多,气氛还是不错。尤其是王令的女儿给大家带来不少乐趣。天伦之乐,真的很好!由于夫人也喝了点,下午只有打的到机场。一路顺利。下了飞机却被热情的湖南的哥狠狠的宰了一刀,开出机场到人烟不多的高速路上才说车价:长沙机场到株洲荷塘区,不到40公里的路,240元。然而,的士窗子上贴的是每公里1.8元,有趣的很!我笑着说打表吧,的哥立即拒绝。于是,我说好好开车吧。于是,一路平安到了酒店。谁让今天是我生日呢,得自找快乐。不过,下车时很巧,有三个小年轻的男孩要打车去长沙,我只有告诉想打车的人,这个的士不规距。那三个小青年谢谢我提醒,便去坐大巴了。
住下,自然是一番忙碌,与汪海燕约了明天见面。拆迁这个事在围观者看起来复杂,其实就是那么几个法律点,但愿此次不虚行。人死不能复生,能让汪家从失去亲人的悲痛中尽快脱离,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便是让我过上一个十分有意义的生日的最好礼物。
作律师的,当事人的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这是律师行业能有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反之,这个行业便没有希望。不过这一道理,不被所有律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