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过山海关,依法行政是关键。
东北的天黑的更早,才下午四点多就是夜晚了。不过早上天亮的也早,六点钟已经大亮了。为了明天下午在大庆市中院的开庭,我今天晚上就赶到了大庆。
明天的庭,案情其实很简单的。
2010年10月,一个“满族风情园”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落地,依据是区发改委(哈香发改备案[2009]82号)文件。在区政府的热情招商中,哈尔滨市195户投资者投资该项目。承租初期,该项目由于是“民生项目”、“菜篮子工程”,受到了市农委和科委的大力表扬和支持,分别投入60万元、30万元的现金加以推进和鼓励。一段时间以来,成了新农村生态农业建设典范,大力宣传和推广,并列入香坊区农业发展规划三个试点之一,成为当年香坊区政绩被记载。于2014年,由区里帮助办理了“哈尔滨香坊区众力果蔬种植合作社”,注册资金500万元。然而,2018年10月,香坊区政府和哈尔滨市某局发出了限期拆除“满族风情园项目”的公告,告知投资者该项目系违法建设,195户投资者当然难以接受,便上北京聘请我为代理人,帮助他们维权。
投资者向哈尔滨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却不被受理。为此,投资者们根据黑龙江省高院异地管辖的规定,将哈尔滨市政府作为被告告到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安排明天开庭。
十分令人失望的是,该项目是否是违法建筑和限期拆除的决定是否合法尚未有结论,那边的房子已经被强拆,完全无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该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 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 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近些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拖了全国的后腿,民间流传“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说法。为此,东三省省委、政府提出了很多措施,来改善人们对投资环境的看法。但是,一步实际行动往往比一打纲领更有成效。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滿族风情园”的灰飞烟灭,本地投资者尚且血本无归,天南地北的人们岂敢来哈尔滨投资?而且,这种政府不讲诚信与法治的事情并不是孤案。这个月的2日,也是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两个企业被非法强拆赔偿的案件在区法院开庭时就老革命遇到新问题: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某副镇长)开庭中突然跑了,法官为此紧急休庭。
市场经济的核心竞争条件是法治,所以我说:
投资要过山海关,
依法行政是关键。
投资环境要改善,
司法公正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