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征收条例(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拆迁条例(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废,由此开始了全国范围的“拆迁新政”。新政最为一些人士津津乐道的,就是将强拆的权力从行政部门剥离,而统统给予了法院。
可是,这样就能确保强拆的公正性吗?法院强拆会不会好过行政强拆?拆迁新政——在目前国内的司法与行政体制纹丝不变的情况下,是否有可能实现它本来给自己设定的目标?发生在湖南长沙的彭建斌强拆案以非比寻常的方式提出了这些问题。下面就是我去长沙采访了解的情况。
拆迁之前何以抓人
彭建斌是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转业军人,今年50岁,是一位小有成就的私营企业家,家住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在岳麓区境内)东方红镇麓谷街道,紧邻麓谷工业园,距市政府新址只有两公里,土地升值潜力巨大。
2003年,他与老母在宅基地上建起一栋建筑面积近300平方米的别墅,它结构坚实,装修豪华,连同周围的4.7亩山林、两亩菜地,市值超过千万元。 2010年4月16日,当地政府发出《限期腾地决定书》,以62万元的总补偿令其腾房腾地。他深感不平,“同地段的毛坯别墅都超过了20000元。光我这栋别墅就值六七百万元。”
由于未在规定的时间腾房腾地,政府部门根据拆迁新政,向岳麓区法院申请强拆。同年9月10日,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为了防止法院抓到我逼签合同”,法院刚刚作出裁定,彭建斌就开始四处躲藏,还到北京等地上访。
2010年10月31日,他从北京回到长沙,不敢回家,也不敢使用原先使用的汽车,躲躲闪闪,就像一名逃犯。但是,第二天深夜11点多钟,在距离长沙市三十多公里的望城县县城自己开的摩托车行门口,他还是被法院的人抓住了。
他说,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刚刚走出摩托车行,走到女儿借给他用的汽车旁,就发现近二十个持有枪支器械的人从黑暗处冲过来,“他们未穿警服,未开警车,更未出示证件,把我双手反拷押上车,拉到岳麓区法院关押。”
他还说,他们不让他吃饭、睡觉,轮番让他在政府单方制作的拆迁协议书上签字。连一位副院长都来“开导”他。第二天晚上十一点多钟(别墅已被强拆)才放他。他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都多种疾病,要不是命大,就被他们折磨死了。”
记者见到的彭建斌已如惊弓之鸟。他不敢到记者住的酒店谈话,“他们使用了高科技手段,即便我把手机关了,电池卸了,也会根据我的手机找到我的。”他还拿出一份《长沙强拆19人非正常死亡档案》,与记者在《财经》杂志上看到的如出一辙。
记者就彭建斌被抓的问题采访了岳麓区法院执行局一位张姓负责人。他说,这叫拘传,拘传理由是,彭未自动履行法院的裁定;彭有可能暴力抗法(发现彭家有汽油)。
记者问,执行案件中,“必须拘传的”方可拘传,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方可拘传,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必须有拘传票,必须做笔录——这些规定,你们都遵照执行了吗?仅仅怀疑别人会暴力抗法,就可以抓人吗?回答均含糊。记者请求阅卷,也被法院相关负责人拒绝。
拆迁之中是否违法
法院拘传彭建斌的第二天,强拆开始。
那天下午两点许,法院、城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计100多人,开着挖掘机、铲车、消防车等,浩浩荡荡来到别墅前。公安人员在周围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止拍照、摄像。他们把八十多岁且瘫痪在床的彭母抬上车拉到某个地方(后来知道是一家敬老院),两位保姆一同拉走。然后,挖掘机、铲车轰鸣上场,将别墅拆除。
彭建斌和他的母亲、妹妹都说,强拆实施时,彭家没有一个人在强拆现场。别墅里的财物疑有许多被毁,还有许多被装车拉走,下落不明。他的哥哥、妹妹和妹夫闻讯赶来,欲阻止强拆,被法警、公安人员抓住,用手铐反拷着拉到法院关押,“稍有反抗,就被施以拳脚和警棍,妹夫被打得浑身是血。”23岁的独生女儿也被两位女警架离现场。
强拆之后,他们一直不知道拉走那部分财产的下落,也不知道老人被他们弄到哪里去了,没有任何人告诉他们这些。十几天之后,他们自己在那家敬老院找到了老人。
采访岳麓区法院执行局张姓负责人时,记者问,强拆时,应有房主或房主的成年家属在场,应对被拆房屋以及里面的财物清点造册并请在场房主或家属签字确认,应全程摄像,应将补偿金存入专用账户,等等。你们做到了吗?回答也含糊。
针对记者“彭家财产不知所踪,老母也失踪了十几天,是不是这样”的提问,张姓负责人说,法警曾将财产情况和老人转移情况口头告知关押中的彭建斌。为了弄清哪方说的是真,记者问,告知他的时候有没有做笔录?有没有录像?他回答,他是指挥人员,具体情况并不清楚。由于未能阅卷,记者内心疑云密布:这些卷宗并不涉密,也不涉及隐私,为什么不能给记者看呢?
从彭建斌聘请的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那里获知,彭建斌正在统计财产损失,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国家赔偿。统计的损失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
法院能否独立办案
拆迁新政实施之前,地方政府是征地的当事人,地方政府又征地,又强拆——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以确保公正。征收条例(拆迁新政)取消行政强拆,将强拆的权利统统给予法院,就是为了确保公正。但是,从彭建斌强拆案看,情况并非如此。
征收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时,就有专家担心:在当前法制尚不完善、法院独立性难以保证、强拆程序尚需进一步规范的情况下,将强拆的权利统统给予法院,并不能确保公正,还可能适得其反。不幸的是,这样的担心被彭建斌强拆案证实。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09年7月,长沙市就出台了《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它的内容与国务院颁布的征收条例十分相似。也就是说,长沙市实施拆迁新政比全国早了一年零五个月。根据彭建斌强拆案,根据上面提到的《财经》杂志文章所列《长沙强拆19人非正常死亡档案》,我们发现,拆迁新政确实需要加快配套立法的步伐,否则后患无穷。
《财经》杂志这篇题为《长沙拆迁,光鲜城市悲伤的注脚》的文章还提到,在拆迁新政中,“长沙市成立了市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简称),由市委书记担任顾问,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城管局、房地局、财政局、信访局等20多个单位。下属五个区亦对应成立了城市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由此可见,长沙的法院只是小组中的一个配角,长沙虽然实施了拆迁新政,将强拆权赋予了法院,却难保证法院强拆的独立性。小组的构成及其指导思想很可能诱导部分法院工作人员屈从行政权力、滥用司法强制手段。
记者还采访了一位熟悉长沙拆迁内幕的当地律师,和一位经常以公民代理人身份为长沙老乡打拆迁官司的年轻人,他们都说,并没有看到长沙市撤销或调整这个小组的消息。
强拆彭家别墅,究竟是让行政单位执行更好,还是让法院执行更好?岳麓区法院强拆彭家别墅存在哪些违法违规的问题?应当如何纠正?拆迁新政,还有哪些亟待完善的地方?本案暴露的问题,值得研究!
下面是《财经》杂志公布的长沙拆迁死亡人员名单(不包括最近几年的死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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