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初七大如年,上班尚未正常。而北京市上班早,昨天上午都开门了。
龙年啊,龙腾虎跃,龙马精神。呵呵,本人属马,早过知天命之年,再两年就耳顺了。所以看着所里的这些年轻人,的确高兴。常念叨的是赵大叔在非常时间、非常地点的话:"我老了,我无所谓。您们还年轻,希望在您们"。然而,我一直思考的是:中国律师的出路在哪?这也是许多具有使命感的同仁思考的问题。
中国的律师缺少一块刚性的市场,绝大多数的律师都存在找米下锅的问题。有的服务领域竞争十分残酷,而少数律师以与权力勾兑的方法谋求利益也是公开的秘密。前年,两办发了个30号文,人们曾寄以厚望,现在看来对改变面貌意义不大。记得看电影"集结号",人们发现问题在于组织上有时候是靠不住的。前些年,北京市政法委发了个文,说是要帮助北漂律师解决户口、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让我们高兴了一些时间。本来在北京市的边角乡镇买房或投资五十万就可解决户口的方法被浪费了,之后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不仅已在北京市执业而户籍不在的律师解决不了进京户口,连非京籍户口的律师进京执业也难上加难。
北京市律师到外地办案也存在许多困难,市场的残酷再加上权力的打压,是许多公益律师都面临的问题。对此,我与我们所的律师常思考对策。突破封锁的关键还是在内因,在于突破口的正确选择和律师的工作得到社会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作为过来者,我理解青年律师的拼搏艰辛,但路只能一步一步的走。想一锄头下去就挖出个金娃娃,那是故事。一战成名,扬名立万,赢得一块市场,挤进中产阶层的梦想当然很好,可是现实中"一将功成万骨枯"则是很残酷的。
我认为中国律师可以向所有的客户提供我们的服务,无论是公司、证券、涉外,还是传统业务。当然包括依法为贪官污吏、黑社会辩护。我也赞成律师的扬名立万,有了知名度,案源总是会多一些。但是,善意的提醒大家选择突破口十分重要。根据我的经验,公益是最好的突破口。
我曾经多次说过:律师的公益之心多高,他的事业之路才能多远。有了公益之心,将自己的事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相联系,胸中装下五湖四海,心地能不宽广么!而且,我们多办一些公益案件,向处于困境的弱势群体伸出温暖的手,使社会虽然天气冷,人心不冷,有利于社会和谐,也有利于社会对于律师的认同。律师失去社会广大民众的认同,是没有前途的。
人在出名后或在办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时,适当的低调是必须的。这有利于自身安全,减少困难。对此有的律师不习惯低调,招来围观者众多时,又没有容忍反对意见的胸怀,党同伐异,只能使自己越来越孤立。我最欣赏那句话:"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您说话的权利"。有不同意见,说明大家在关心您。尤其是对中立的评论者一定要尊重,同时要尊重习惯潜水不怎么发声的人。支持者绝大多数是来自本来是中立的人群,这是一个常识。况且,中立的围观也是一种伟大的力量。
鉴于上述,我看到@杨学林律师 的微博后跟了帖,并恐言犹未尽,又专门发了个帖子。没有想到引起了争论,在朋友们的劝阻下争论刹车了。但此时有的人已经是骂街了,也就没有讨论的环境了。我们继续当中立的围观者。
昨天,见网上贵阳那个案子换辩护人了。这一招我在为高天虎辩护时已经遭遇,但高天虎很有理智,一审拒绝所有律师辩护,二审又坚决请我。坦率的说,我被高天虎坚持为其女莺莺的死寻找真相的努力所敬服。虽然,我们都明白有时候有的案件会永远没有真相的,但是我们尽力了。我为高天虎辩护的部分意见还是得到当地政府的重视,当地为善后尽了很大的努力,让我稍许有点安慰。
如朋友们所说,法律人应互相尊重。是啊!不尊重他人是这个人不自信。怎么能自信呢?这几天,网上读到下面的帖子,十分受益,转贴如下,与朋友们、同事们分享:
- 这与中国的"是金子总会发光"是一个道理。人生哲理,受教了。 //@屁屁2012绝对好运气了:@happy姚赛
共勉 //@王才亮: 道理
//@贵州纵贯律师事务所:
//@有个地方叫武汉: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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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囧吧 : 一教授,演讲时拿出20美元,他问学生谁要这20美元,台下的人纷纷举手。教授将钱扔到地上用脚碾过,又问谁要,台下依旧有人举手。教授说:“我如此对待这张钱币,你们依旧想要,是因为它没有因为我的践踏而贬值,人生亦是如此。人生的价值不在于他人的赞赏或批评,而是取决于我们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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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117) | 评论(26) 1月28日 13:48 来自新浪微博
- 附上引起争论的三个帖子,作为历史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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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常熟六民工案没有大牌律师出场,却少有对于律师的负面声音?而有的案件社会对律师的异议很长?少数律师将为大腕、高官、富翁、"黑社会"辩护的案件作为扬名立万的突破口过度夸大其意义,而对于弱势群体和谐社会民生问题引起的刑案毫无兴趣,成为引起社会部分人群反感的重要原因。对此我们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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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立的评论者,我们必须尊重。比较近年来社会影响较大的刑辩案件,我们不能回避一个事实,一些律师将为"黑社会"辩护d案件作为扬名立万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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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学林律师 : 我以前也知道司法的许多黑暗,但当我亲身参加了李庄案、北海案、贵阳黎庆洪案的辩护,才发现我低估了某些公权力的无耻与卑鄙。因此,我建议那些自以为中立的评论者,亲身经历一下这样的案子,至少去旁听一下。可能你就不会纸上谈兵,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 转发(649) | 评论(241) 1月27日 11:00 来自iPad客户端
- 我从未怀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口号,也不反对律师为"黑社会"辩护。作为过来者,我理解青年律师的拼搏艰辛,但我善意的提醒大家选择突破口十分重要。并且提醒对中立的评论者一定要尊重。在学林的微博上跟帖后,恐言犹未尽,又专门发了个帖子。没有想到同行中心胸狭窄的人之多。党同伐异,听不得不同声音,只会让自己孤立。律师失去社会广大民众的认同,是没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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