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介绍,"今年1月16日上午7时许,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在对小碧乡云盘村一处违法建筑实施强拆过程中,遭遇该栋违建户主岑朝光和其妻子王险芬暴力阻碍,两人在屋顶上向楼下的执法人员泼洒汽油,以此相胁阻碍拆违行为。据了解,两人先后从楼顶泼下两个整桶的汽油,多名执行人员被汽油淋到,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贵阳市公安局小碧派出所介入调查,岑王两人逃窜。对此,南明区发布悬赏公告。其中,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将奖励5000元;对提供线索能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10000元。
应当说贵阳南明区警方悬赏万元通缉暴力抗拆迁夫妻是他的权力范围。但是如此操作是否合适值得质疑。
第一,媒体没有披露被通辑者的房屋怎么成为违法建筑的?岑朝光、王险芬夫妇是否还有住房?被强拆的房屋何时开始建造的?
第二,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是依据什么去强拆的?其依据的执法程序是合法?事实是否清楚?暴力抗法的前提是执法行为首先合法。
第三,南明区警方虽然有权悬赏万元通缉这对暴力抗拆迁夫妻,但这悬赏款哪来?如果是公共财政,那当地是否有比这个案件后果更严重的如抢劫、杀人等应被判刑五年以上的犯罪没有侦破?如果有,是否也悬赏通辑了?
的确,在国内由于土地财政的盛行。一些民众向政府学习,见缝插针地抢盖房子即违法建筑,因为种房子比种菜种庄稼更赚钱。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和处理,本身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中的政治、法律问题我们研究的十分不足。由此产生的执法违法情况十分普遍。但愿贵阳的这个案件的案情在公诸于众后,不要让我们一声惊叹:又是一个违法行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