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经过法院审法院的奇案,今天上午又是一个怪案。土地是不动产,但在政府的违法行政下却能找不到。九点钟,我和万天飞律师在长沙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将代理三千农民找本属于他们的土地一案。
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为解决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生活问题,政府应当在征收土地中留下一块给农民用经营开发。但是长沙市的岳麓区政府将该区望城坡街道(原望新村)的汾水坝、剪弓山等十三个原村民小组(现改为居民小组)的征收安置土地搞没有了。
这十三个小组有三千多农民。他们于2011年12月28日向区政府申请了信息公开,请求"公开长沙市岳麓污水处理厂望城坡泵站和长沙市达美建材市场项目的生产安置用地的面积和位置(四至的范围)"。本来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政府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是应当主动公开的。怪就怪在政府一直隐瞒这一情况,安置用地一直没有踪迹。农民们急了,上北京市找我。我们则建议他们理性、依据法律维权。于是,这十三个小组便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了信息公开。
遗憾的是,长沙市岳麓区政府却拒绝公开,其中12个村民小组还去上访,其结果自然是圈圈转圈圈,还是不肯公开。农民们只有将区政府告上法院,找个说法。政府在答辩状中解释为2007年就规划了一块尚未拆迁的土地作为安置用地。然而,这个村在2007年就多次被征收土地,村委会早被解散。而且建材市场是2008年才批准征收的,怎么寅粮卯吃呢?何况现在说的是块未拆迁的土地。
我对此一直纳闷:土地是不动产,怎么在长沙市成了隐形的怪物,居然可以找不到?政府把它藏到哪里去了?若是有人私下转给开发商,那是否是犯罪呢?但愿能水落石出。这已经超出了信息公开的范畴。
啊!
伟大的中国,
古老的长沙城,
神通广大的公仆:
您们还有什么奇迹不能创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