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制度20多年来,一直有一个让我心碎的口号:"拆了再说"!一些地方政府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采取强力措施进行黑拆,其现场指挥官往往都会有传达当地领导的一个指示:"拆了再说"!比如,前几天安徽的马鞍山市,有一个为民工子女服务的明星学校就是在这个口号下未经法律程序也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而在官员们的这个口号下被强拆了。
又如福建平潭县海坛岛比厦门岛大2.5倍。国务院给了试验区政策,圈地运动是否再现呢?我前天上岛后,听到最多的词是先行先试。我一直思考,这个"先"是否就是不要依法办事呢?果然事实证明我的担心不是多余的。图为中交三航的施工场地,而这工地原为远大船务公司的码头和船坞未经合法拆迁或征收,更没补偿便靠暴力占有后开工。今天上午的开庭,我们还发现这个工程的施工居然没有土地、规划、施工的许可。而正常的施工,必须是有依法的选址、立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后按照设计条件进行设计通过施工图的审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动工。这不仅是违法拆迁,还是典型的违法建设。本案有两个绕不开的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不是执法机关,没有征地拆迁的执行权。二是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建设程序,没有施工许可不能动工。
今天上午的开庭时,对方还认为他们是按政府的文件去强占和施工的。而我坦率直言,政府不是企业违法的挡箭牌。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而不能狐假虎威。
经济发展应当靠法治,坚持公平正义,决不能靠丛林法则。上述"拆了再说"的思想是与法治相违背的。 当然,有的政府在违法后尚能认真善后,缓和了矛盾。也有 的政府则是一错再错,宁可花钱维稳,也不让利于民。于是,和谐社会建设就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