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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轻律师的好文章,希望能给袁鹏先生以及读过袁先生此文的人些许感悟!同时,与心怀法治梦想的国人共勉。

刘峰律师:谁都不可以拿中国律师混淆是非黑白

刘峰 律师 2012年8月3日凌晨3点于广东  佛山

发布页:http://www.g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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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所长袁鹏先生在人民日报发表的《中国的挑战在哪里》一文,引起了法律界尤其是律师界的严厉批评。我也有所关注。一些法律界朋友希望我也给些看法,其中不少还是老前辈,无法拒绝。但最近因为业务缠得自己好些紧,只能在深夜腾出些时间,小做些思考,撰写此文。

 

袁鹏先生一文,高屋建瓴,较为隐晦,但明确的主旨谈的是中美关系。袁先生是中美关系研究所所长,中美关系问题是他的专长,坦白说,中国律师界并不一定有太多人会热衷于此话题或在中美关系问题的认识水平上能与其媲美,但袁先生将维权律师、地下宗教、异见人士、网络领袖、弱势群体列为美国试图渗透和改变中国的核心,进一步将此认定为中国未来5—10年中国发展的真正挑战之一,无疑是值得商榷的言论。也因此遭到了律师界的回击。其他几类群体暂且不谈,但就维权律师而言,中国律师界肯定是要对袁鹏先生说“不”的。因为,袁先生不可以拿中国律师混淆是非黑白。

 

袁鹏先生所说的维权律师,不知是否有所特指,但在律师界看来,所有的律师都是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都可以称为维权律师,所以,全体中国律师都有理由认为袁先生所说的律师包含了自己。也就是说,维权律师指的就是中国律师。不过,依我看来,袁鹏先生所言的“维权律师”很可能是指那些为维护民权,勇于和政府权力较真不依不饶的律师群体。但不管是泛指还是特指,我认为袁鹏先生的这一言论都存在很大问题。我们确实无法从文章中确切得出袁鹏先生存在反对维权律师群体的看法,但袁先生至少表达了维权律师群体成了西方国家很可能或正在被利用的工具这一观点。再深一步,袁先生的话语,无疑会让国民产生维权律师群体甚至中国律师已经成为中国未来5—10年中国发展的威胁和阻力的这一导向性认识。袁先生是专家,人民日报是要报。袁先生的言论和人民日报加在一起,这一导向性认识意味着什么。中国律师是明白的,袁先生当然也应该明白。

 

所以,袁鹏先生要扪心自问,是在搞研究,还是在打官腔。到底是期盼法治,还是反法治。到底是真心期望社会进步求是求真,还是丧失了独立人格沦为某种导向性言论的工具。袁鹏先生作为社会问题专家,不乏认识能力,应该不会认识不到即便是有所特指的维权律师群体,根本上也是中国社会改良和前进的有生力量,而不是挑战和阻力。作为导向性舆论,即便不明确拥护和赞成,也不应该让世人感到是在拐着弯进行反对。我宁愿相信袁鹏先生对维权律师根本是不反对的,甚至举双手赞成,其反对的是西方国家可能或正在对维权律师的利用。只是表述上的不尽人意而已。但如上所述,既然是专家和要报,这种不尽人意是令人无法接受甚至无法原谅的。所以袁鹏先生,没有理由对中国律师的群起而攻感到委屈。相反,如果袁鹏先生是有担当的中国专家,应该自省!或者,还应该道歉!但不管袁先生是否愿意自省和道歉,我们都无所谓,我们有所谓的,是袁鹏先生不可以拿中国律师混淆是非黑白。

 

说到这里,顺便提一下陈有西大律师关于多看到体制内健康力量的言论,因为是同行兼前辈,顾及情面,本人至今未好意思专文评述。因陈律师该言论与袁先生的言论有着某种意义上的相同点,提及做以补述。体制内的健康力量确实是有的,也许还不少,而且并不是只有陈有西律师看到了,或者中国律师迫切需要其提醒。但律师看社会好比医生看病人,医生盯着病床上的病人不是多去看其患病处,而是多看到其健康处,真不知意义何在。有些人认为陈有西律师是不是年纪大了,老糊涂了,未料到其身份和地位下的言论所能带来的认识的导向性?但陈有西律师何时缺少智慧?我更认为陈有西可能是被名望所累,中了名利的毒,开始有些幻影,步履踉跄。(不多论述,有时间或可以专文讨论)袁先生也一样,其言论本身产生的导向性,几乎将是与非翻了个个。而袁先生所翻的这个个,很可能让中国律师、中国法治再栽上很多个跟头。

 

中国律师群体为维护和推动中国法治,直到今天,依然步履沉重。律师维护民权,实际上就是在监督公权,抵抗特权。虽然,中国律师界至今未形成有效的整体力量(这也是我一再思考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人在《没有中国律师》和《中国律师需要自省》两文便论述这个问题),但中国律师依然怀揣信念在坚守,通过个案追求社会正义,利用网络等媒介平台为中国民主和法治献策献言。人权和私权是法治的核心,而那些为维护民权与政府较真的所谓维权律师,只要其所作所为不是违背法律,反而是中国律师推动法治的代表。真正能推动中国前进的,恰恰是这些能“惹事”的人。而不是哪些居心叵测的西方国家演变中国的工具。甚至连这个担心都无需存在。因为既然是一心推动中国前进,自然是爱国的。既然是爱国的,自然是忠诚的。本人作为一名年轻律师都能认识到这个问题,作为社会问题专家的袁大所长更应该懂得。

 

正如一首歌唱道,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里死去。我们都还活着,但我们最终都还会死去。但既然活着,每个人都应该也有权利有尊严地活着,不管财富的多与寡,角色的此与彼,身份的高与低。我相信至少中国律师是希望有尊严地活着的。有尊严活着的前提,就是存在基于法治的社会公正。但就目前的中国现实,还有太多为些许尊严、些许社会公正奋力挣扎的人们,而造成这一原因的,就是法治不彰,特权横行。中国律师或许可以充当先锋队的角色,但法治国家的最终实现,还得靠每一个人。

 

没有尊严地活着,还不如死去。我们是都会死去,但我们的家人、子孙在我们死去后还会继续活着。所以,我们应该对中国律师的存在和追求法治的努力予以认可和支持。除非那些一朝得势,却又打算断子绝孙的人。

 

中国律师并不伟大,只是在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但,却不可以被任何人拿来混淆是非黑白。否则,为此会栽上跟头的不光是中国律师,中国法治,还有这个国家以及生存在这个国家的千千万万的人。 

 

一个年轻律师的轻言,希望能给袁鹏先生以及读过袁先生此文的人些许感悟!同时,与心怀法治梦想的国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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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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