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在即,希望在社会的公平正义方面有所变化。但是,我也不抱太大的期望。因为希望越大,可能失望越大。让我担心的理由有三,:
一是从经济的角度,政府大手大脚惯了,土地财政在没有替代的情况下不可能取消。因此,城镇化将成为拆房卖地的旗帜、社会矛盾的热点。
二是政治体制改革仍然在犹豫之中,现行利益格局一时不会大的变化。县级官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尚不会对选民负责的情况下,政治清明与司法公正很难。
三是国民素质上无论官民,其缺乏信仰的恶果正在显现。只问目的,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只能使矛盾激化,血拆恐怕还会经常发生。
当然,担心归担心,吾辈也不是完全无所作为。我想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在呼喊民主与法治的同时,维权之路上艰难前行,从个案追求公平到推动全局的公平。这只是我对律师的社会责任与个人理想的理解,言易行难。
昨天中午与@李仁杰w 从北京飞到盐城。本来明天开诉某政府违法拆迁的行政案件,但政府方面与委托人有约定今天再协调一次。于是,下飞机后吃了碗方便面就开谈。从下午三点到夜间,几番沟通协商,讨价还价,终于为被拆迁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被拆迁人的补偿款接近翻了一番,达到基本合理的水平。签订合同,息访撤诉,和谐吧。对于拆迁纠纷,我还是那句话: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是上上策。換句话说:中国的拆迁纠纷绝大多数都是补偿过低造成的,能用钱解决的问题本来就不是问题,关键是政府官员们要认识到这一点。
刚才,当事人来宾馆送行,回顾两年多的维权之路,颇多感慨。我回想十年来的帮助被拆迁人维权经历,也是感慨颇多。权利需要抗争才能实现,而维权不仅要勇气还要有耐力、理性。有时成功就在再坚持一下,有时失败则可能是在最后一轮双方没有克制导致前功尽弃。感谢这个案件的当事各方的理性,最终临门一脚还算成功,总算在开庭前夜化解矛盾。
盘点下来,每年总有那么几件案件很不理想。有的当事人知道国情,理解律师的努力。但也有的当事人不会说暴力拆迁的可恶,而是将怒气转向律师。其中有当事人的素质原因,也有人的恶意挑唆。记得在南方某地,我们刚刚通过交涉,代表委托人与拆迁人达成拆一还一的初步意向,立即有人挑唆被拆迁人代表解除对律师的委托、要求退还律师费,并且发帖污蔑我们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云云。结果,我们退出代理的3年过去了,被拆迁人代表的补偿到位,而众多的被拆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虽然法律上与我们无关,但仍然成为我的一块心病。
转眼年近六旬,应当是耳顺之年了。若是在体制内,该回家与妻子儿孙们欢乐了。可我总感还有太多的事要做。学术上还有众多的课题,律师业务上仅法律援助就还有近十个案件如刘大孬、吴学文、朱惠来、徐文勇等等未有结果。路上不平坦,但还是要坚持下去。
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