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在近年来的黑拆中,屡禁不止的一些地方曲解法律给被拆迁人设置障碍,剥夺他们法律救济的权利。除了社会广泛关心的广州以村官们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进行城中村改造模式外,江苏南通出现的黑拆模式同样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

去年以来,我们发现的南通市通州区拆迁的新模式是在没有任何拆迁许可或者征收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动用各种手段逼迫当事人签订合同,同时胁迫当事人签一个借房合同即是将当事人的房屋借给房主居住。然后由拆迁公司组织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强拆。看起来,这样的强拆是拆迁公司拆自己的房屋,公安也不能干预。其实,是又一类黑拆!

从法律上看,是禁止强拆的。在实践中,强拆一般分为公权力强拆和黑社会强拆两大类,非公即黑。前者应有司法和行政决定并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后者可报警,由公安机关来查处。二者也都能诉讼维权。 

2011年起,在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用上述方法进行了多起强拆,是属于哪种情况呢?当事人向警方报案却不被受理,理由就是双方已经有了合同,拆迁公司强拆是合同履行行为。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报警无门,由此让人想到:最可怕的是黑拆者有文化!

去年,有一位有文化的被拆迁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其父母签了城下之盟而不甘心,来京求助。我们受理后即发文明确合同无效。然而,拆迁公司组织了强拆,被拆迁人报警,警察出警以民事纠纷为由拒不立案,也不制止强拆。因此,被强拆者申请行政复议无效再诉通州区公安局不作为。

2012年3月22日上午,该案在南通的通州区法院一审。庭审激烈的交锋本应集中在警察出警是否出力,是否依法制止了违法强拆?十分遗憾的是,今天上午南通法院的庭上,通州公安的代理人始终没有引用执法的程序规定,尤其是公安部的执法细则,似乎不知道物权法和国家的拆迁、征收制度,而是反复说强拆合法,"双方已经有了租赁合同,拆迁公司强拆是拆自己的房屋,是合同履行行为"。为此,我一是宣讲物权法和产权登记制度;二是反复帮公安部作广告,宣讲他们的执法细则,似乎庭下听众效果不错,而对方代理人没有感觉。但我想法官们应当听明白了。

我们国家的物权法和产权登记制度早已明确,无论当事人签订所谓的租房合同与否,房屋所有权在无法定征收的情况下,只有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后才转移。可惜,南通的律师与官方似乎不知道这个法律常识,一味推行他们的上述模式去损害群众权利。联想到各地五花八门的黑拆模式,其中多半是在一些法律人的设计下出笼的,不能不让我思考法律的陷阱与法律人的良知!尤其是中国律师要坚持法律的底线,切莫助纣为虐!

当然,黑拆频繁发生,对于社会稳定是一个挑战。地方的公安局似乎陷入拆迁公司保安的处境,出警不出力是普遍现象。看来孟建柱同志任公安部长制定的执法细则,下面是不买帐的。但我相信,新任的郭声琨部长是会坚持这个执法细则的。否则,谈何依法治警?谈何改善警民关系?当然,我相信,除了收了黑钱的警察之外,公安同志也是希望依法办案的。只有法治,大家才是安全的。

为此,今天起连载该细则。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1-15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通知

20091028日公通字【200952号)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定

101.制定目的和依据

102.适用范围

103.基本要求

104.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

105.修订

106.施行时间

第一编办理刑事案件

第二章管辖

201.职能管辖

202.地域管辖

203.级别管辖

204.专门管辖

205.指定管辖、协商管辖和对管辖异议的处理

206.与其他部门互涉案件的管辖

207.几种案件的管辖

208.派出所办理的案件

第三章立案

301.接受案件

302.立案审查

303.决定是否立案

304.移送案件

305.转为行政案件办理

306.对无法区分刑事行政案件的办理

307.刑民交叉案件的办理

308.信息录入

第四章回避

401.回避的条件

402.提出回避

403.决定回避

404.回避的效力

第五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501.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可从事的业务

502.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第六章勘验、检查

601.勘验、检查的条件

602.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

603.现场保护

604.勘验、检查的初步工作

605.勘验、检查现场的工作步骤

606.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信息录入

607.人身检查

608.尸体检查

609.提取与扣押现场痕迹、物品、文件

610.现场访问

611.现场外围的搜索和追踪

612.侦查(现场)实验

613.现场分析

614.处理现场

615.复验、复查

第七章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

701.一般规定

702.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

703.电子证据的固定与封存

704.现场勘验检查

705.远程勘验

706.电子证据检查

第八章搜查

801.搜查的条件和范围

802.批准搜查

803.实施搜查

804.制作《搜查笔录》

第九章扣押和调取证据

901.扣押

902.调取证据

903.保管、处理扣押、调取的证据

第十章鉴定

1001.鉴定条件

1002.鉴定范围

1003.鉴定期限

1004.确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

1005.批准鉴定

1006.送交检材

1007.进行鉴定

1008.告知鉴定结论

1009.补充鉴定、重新鉴定

1010.鉴定费用

话题:



0

推荐

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