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刘志军被控涉嫌收受11人贿赂款共计6460.54万元;涉嫌滥用职权,帮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庭审中公诉人当庭提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由此引起社会的猜想。近日,围绕刘志军可能不死的争论正在发酵。主张刘不死的观点主要两条,一是刘为中国铁路建设功劳很大。二是涉案的6460万受贿款项中,有4900万款项刘志军并未见到。且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
对于上述围绕着刘的死与不死之争,我想到成克杰之死。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成克杰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死刑。
有意思的是,成克杰也是出身于铁路系统。1933年11月,成克杰出生在广西上林县一个壮族家庭里。他天资聪颖,学习勤奋,不满19岁就考上了北京铁道学院。1957年,24岁的成克杰回到了家乡,在柳州铁路局南宁分局当技术员。成克杰从技术员、工程师、总工程师、柳州铁路局副局长,一直干到了局长。1986年,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之后,很快荣升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代主席、主席。1998年,成克杰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十三大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十五大代表,第七至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
更为巧合的是,为刘志军辩解的理由,成克杰同样地有。成克杰利用权势所换来的钱财,他一分没拿,全是被情妇李平所私下收取和使用。而在广西工作的那些年,也做了一些事情,如南昆铁路、贯穿广西全境的桂林到北海的高速公路、琅东新区等等。延安的黄立功案,那是经过长征的老红军,靠战功当了旅长的人
但是,依旧被枪决了。
所以,如果功过能相抵,今天不杀刘志军,延安的不应杀黄立功;2000年也不能杀成克杰。
不同的是,延安审黄立功、2000年审成克杰 的时候,没有公诉人为他们求情。这是法治的进步还是倒退?其背后是什么呢?
再想到刘志军的弟弟,原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刘志祥。2006年3月16日,曾先后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的刘志祥,因涉嫌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审,后被判死缓。
刘志祥在2002年任汉口火车站站长期间,因为与汉口火车站招待所承包商高铁柱(殁年42岁)转租一事发生纠纷,后刘志祥得知高铁柱准备与他人一起到有关部门举报其违法犯罪问题,便指使无业人员彭支红去“修理”高铁柱。彭支红邀约并指使冯立海(已判刑)殴打高铁柱。2002年12月8日,冯立海又邀约他人携带弹簧刀、铁管等凶器窜入高铁柱的租住处,对其进行殴打,高铁柱被刺破右股动静脉,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此外,刘志祥在担任汉口火车站站长和武汉铁路分局副局长期间贪污、受贿高达3000多万元。
据长年举报刘志祥的原湖北汽车工业总公司退休职工汪汉林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事实上在高铁柱命案中,高铁柱在被殴打致死后,仅仅是以刑事罪追究了凶手彭支红等人的责任,而背后指使者刘志祥并没有被究查出来。”
汪汉林从1973年起就开始在单位从事接待和票务工作,对车站如何跟票贩子勾结倒票非常清楚。因为熟知刘志祥的腐败问题,他从2001年12月起,先后六上郑州、三上北京向中央和省20多个有关部门反映刘志祥的问题。但一直到2004年,有关部门都没有对刘志祥进行侦查,期间刘志祥雇凶杀人不但没有被追究,反而升官至武汉铁路局副局长。事实上,刘志祥先被判死缓后,还没到几年迅速从死缓改为无期,再从无期改为有期。2009年4月间,刘志祥从最先羁押他的襄樊襄北农场改到条件更好的武汉大军山监狱自办的玻璃厂。而在玻璃厂期间,刘志祥也就是种种花草,在监狱中还能享受到五菜一汤的待遇。在牢里,刘志祥甚至还能使用手机,通过他以前担任武汉铁路局副局长的关系为别人介绍铁路工程。
刘志祥被查时,已经有种种线索指向刘志军,但刘志军只是有惊无险,在质疑声中依然稳坐铁道部的第一把交椅。毫无疑问,刘志祥案被轻判,是他的大哥的作用。如果,刘志军不死,谁是他的大哥?中国还有司法公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