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级法院的法官集体嫖妓案初步处理今天揭晓,涉案的法官们最重受到双开的处罚。估计网上又会有人山呼万岁,欢呼反腐败斗争的伟大胜利。然而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远的不说,就说上海的法院就这几个法官腐败吗?显然不是。这几个法官是生来就腐败吗?也显然不是。这几个法官就仅仅是有嫖妓的问题吗?我认为也不可能是。所以,我希望对于该案要举一反三。
近些年来,法院不讲法律,去讲什么服务大局,去干拆迁公司的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再好的苗子进了粪坑,也会臭的。问题当然也不仅仅是出在法院。本案中,所谓的社会人员(据说是律师与请客的人)也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有人可能将此归咎于体制,但我认为个人素养与缺少监督也有很大的责任。
鉴于上述,我们应当感谢揭露该案的当事人,感谢他让所有法律人有了一个思考的机会。司法公正,需要各方面努力。就我们律师界而言,道德底线的坚守是每一个人应当做到的。
不过该处理公报还是有点吞吞吐吐,什么社会人员,是律师还是黑社会成员?应当公开,除非是未成年人才能隐去姓名。如果是律师,希望上海的律师界率先自省,清理门户。
附 人民网上海8月6日电: 对于群众举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在夜总会娱乐并参与色情活动的情况,中共上海市委高度重视。8月2日当晚,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坚决惩处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相关调查和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由市纪委牵头,会同市高院党组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缜密的调查取证工作。
现已查明,今年6月9日,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邀请,前往南汇地区的通济路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明华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市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长王国军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惠南镇的衡山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身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明华、陈雪明、倪政文、郭祥华参与嫖娼活动。
依照相关法纪规定,市纪委、市高院党组和有关部门决定:
给予赵明华、陈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倪政文开除党籍处分,免去其市高院纪检组、监察室相关职务,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撤销其审判职务,开除公职。
给予王国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由市高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审判职务,撤职处分。
给予郭祥华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市公安局已对赵明华、陈雪明、倪正文、郭祥华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