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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3人在押,放与不放,其实平度公安是说了不算又说了算。若是枉法,便是听命于开发商的需要。若是守法,早放早主动。

[转载]应当对刘仁芝变更强制措施的几点意见

上图为刘仁芝家近期紧闭的大门

 

据悉,平度案中涉嫌非法拘禁的刘仁芝目前还没有被变更强制措施,她的辩护人贺少林律师(新浪微博@错案研究 )昨日已经赴平度市公安局第三次为刘仁芝申请取保候审(具体理由不详)。

很多人认为8个同案犯中,已经有5个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剩下的三个人走出看守所似乎指日可待。微博中关于陈宝成、陈青沙的笔墨较多,无须多言。平度市公安局为何不对刘仁芝变更强制措施?是因为她的“认罪态度”不好?还是因为她“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抑或是因为她家的房子还屹立在金沟子村上?

虽然刘仁芝的两位辩护人斯伟江律师、贺少林律师名气足够大、经验足够丰富、责任心足够强,虽然我不是刘仁芝的辩护人,但作为好事者,仍然认为平度市公安局应当立即对刘仁芝变更强制措施,以下几点意见供平度市公安局参考,供诸位师友指正:

1、犯罪证据方面,起码在@纪许光、@大众网的新浪微博中发布的所谓“犯罪现场”的视频中,没有关于刘仁芝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内容。

2、犯罪构成方面,刘仁芝应该没有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主观故意。平度公安自称,在所谓的被害人郭晓刚被非法拘禁25小时中,曾先后接到18次报警,警方先后出动90余名警力。抛开刘仁芝在这25小时内是否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单讲平度市公安局的职责问题。这18次报警,具体内容是什么?你们实施了何种具体的处警措施?如果报警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那他(她)为何还要报警?

3、阻止犯罪形成方面。号称中国行政诉讼第一人的袁裕来律师已经代理陈宝成向平度市公安局提起复议,要求确认平度市公安局在上述18次接处警中未按法定要求处警的行为违法。袁律师曾感叹:“平度公安创造了世界警察史上的奇迹。18次报警,未采取有效措施,竟然反过来说报警人非法拘禁。

4、拜托,不要再提神马“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其一,关于“干扰证人作证”,我们考虑一下,一个52岁的农村妇女,她去平度市中医院找那位急救医生有意义嘛?她敢去“干扰”那位辱骂陈宝成的、“自称”是金沟子村民的摄影爱好者吗?……再说这些证人证言应该是早已经固定完毕的。其二,关于“串供”,你们不担心已经被取保的五个人串供,唯独担心刘仁芝出来之后与这五个人串供,有何道理?是何逻辑?

5、严格适用法律。如果你们坚持再次驳回贺少林律师第三次取保候审申请,在理由方面,请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刘仁芝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只能是:①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②羁押期限未满、案件尚未办结,且不得取保候审。当然这个理由最好是表述的明确些,不要让我们过分的解读。

6、再次提醒,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非法拘禁案,该案的背景是非法暴力拆迁。道路施工是否有规划?房地产开发有无征地程序?平度市公安局在这起系列事件中是否有渎职行为?你们心里清楚的很,不要再掩耳盗铃了。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悬崖勒马吧!!!

 

【后语】据刘仁芝的女儿讲,她家之所以不愿“上楼”是因为“上楼”要向金沟子村委会交一部分钱,她家实在没钱可交。

 

【附新浪博文选辑

@错案研究 201395 10:29“我向平度警方第三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为刘仁芝取保。”

@袁裕来律师 2013829 14:37“平度公安创造了世界警察史上的奇迹。18次报警,未采取有效措施,竟然反过来说报警人非法拘禁。”

@袁裕来律师 201396 10:13 “接青岛公安局电话,已受理我们的复议申请。平度公安到底有没有设局?即将大白于天下。我们也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解决。但我们有理由期待青岛公安对下级的层级监督。@迟夙生律师

[转载]应当对刘仁芝变更强制措施的几点意见

贺少林律师与刘仁芝的女儿合影

[转载]应当对刘仁芝变更强制措施的几点意见

平度案律师团部分成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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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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