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城市建设水平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避免走弯路;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这段话让许多善良的网友感到了希望。
大拆大建从民族的长远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角度考虑是万万不能的,但可以拉升"鸡的屁",不仅开发商与地方政府支持,而且相关的建材、电力等行业也是受益者。 所以," 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构想与目前普遍性的拆迁是两回事,也与当前的农村拆迁现状是完全两回事。现实是血拆横行,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官员的强大同盟足以摧毁任何反对的声音。仅仅以山东省平度市为例,近年来94个村庄灰飞烟灭,农民们要反对,陈宝成被抓就是榜样。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要求能否落实呢?我持谨慎的看法。谨慎看法不仅源于现状,还源于对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文件的阅读。
据悉,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之一是:"深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是重要共识。会议强调要将这一共识当做准确着力点。近几年全国已改造各类棚户区1200多万户,几千万群众生活所发生的根本性变化世人有目共睹。当前,我国各地城镇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城中村、棚户区,无论是从民生、环境角度,还是解决城市二元化结构角度,棚户区的改造已经不做不行"。
我肯定近些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的成绩,但我更无法回避许多地方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大拆大建的挡箭牌,拆了许多并非棚户区的住宅区和企业房屋。十年前,克强总理主政辽宁,开始进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思路是符合当时情况的。然而,十年过去,大陆究竟还有多少真正的基础设施落后、危房集中而需要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呢?
十多年来,我专注于拆迁法律的研究,主要处理拆迁引起的纠纷,走遍了大江南北。虽然"各地城镇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城中村、棚户区",但与"基础设施落后、危房集中而需要需要改造"的城中村、棚户区不是一回事。假如认为会议所说的"我国各地城镇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城中村、棚户区"都需要改造,不仅不符合实际情况,也是否定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建设的成果。因此,拔高棚户区改造的地位将其作为"着力点"所依据的城乡建筑物现状是各地为大拆大建,继续土地财政而谎报军情,还是高层为保增长而有意为之,我无法判断。我该说的是:不能再大拆迁了!更不能继续血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