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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我的反对打压维权律师的帖子,这几天@武汉陈国恩
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自认为找到了立功的机会。而湖北、山东的八毛纷纷上台表演。下面是这个
@武汉陈国恩
的帖子。为防止其惯用的洗地删帖伎俩,破例粘贴如下:
"//@刘明江--:
正是这个“旺财亮”,昨天在一场虚拟的“血拆”面前,秀法盲!明明有株洲中级法院不能的判决书,它还质问“有什么依据”。//@大众网朱德泉:
【辅助阅读】 http://t.cn/8sctcWF 揭蒙钱 http://t.cn/8sctcWs 论失火 http://t.cn/8sctcWD 说律师 http://t.cn/8sctcWk
◆◆
这是个好的案例,能让人看清王才亮是什么东西,一些律师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在王才亮造谣诬蔑证据确凿、王自己都哑口无言的情况下,一些律师却支持王,可以想象这些律师平时是如何罔顾法理和证据,又是如何打官司的。他们把律师看成了”黑帮“,帮有帮规,只管帮的利益而罔顾社会公德。这些人侮辱了律师
"
上面的帖子中的@大众网朱德泉 在平度为血拆洗地"让书记高兴的一塌糊涂",对我自然是恨之入骨,这次不跳出来才不正常。
这个@刘明江--:
过去没有接触但是昨天湖南强拆,当事人以命相拼,网友都在相劝,唯有此人冷血,遭到我谴责,跳出来也是正常。有原帖为证:
血拆面前,只有八毛幸灾乐祸!//@刘明江--:有人以身殉强拆!请“公知”们速来围观、声援!//@刘明江--:
把气氛营造得再悲壮些吧!“伪公知”们已经被刺激起来了! //@徐昕:希望不会酿成血案
//@王才亮律师:
依据什么强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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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正主陈国恩,其新浪博客生于方韩之争,其攻击目标单一,从未有一篇真正的学问文章。其与我素不相识,但前天他奉命发烧了。请看他攻击律师的第一个原帖:
一些律师成低俗的娱乐明星,好像不按他们说的就是“治法”。无耻!//@王利中国:
//@长江直播:
不说了。 //@王才亮律师:吾辈一心求法治,无奈法治成治法。
//@律师汇官微: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主要职责第一条: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呵呵呵呵呵 //@王才亮律师:大家都攻击了“文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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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他的脏话连连,我将其拉黑。其又化身马甲再发脏帖,被我举报。
他恼羞成怒,夜间将其骂我的帖删除,乘夜间我下网了,反咬一口举报我:
武汉陈国恩:王才良律师举报坚持道义的网友说是对他人身攻击,而他自己却是造谣加谩骂。造谣如我前述,将保留用法律起诉他的权利,这里就举报他人身攻击。一个人顶着律师招牌,却口出秽言,污损他人人格,毒化网络环境,该受谴责。
陈虽然自称大学教授,写了篇狗屁不通的长博来批判我的下述帖子:
根据《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维权则不是合格律师。所以将“维权律师”视为“黑五类”是反动的,将维权律师列为镇压对像的目的是摧毁律师制度,开历史倒车。
|国家信访局国信宾馆
十分遗憾的是,我连反驳他的欲望都没有,因为他的文章只说明他惯于玩弄文字,而无真材实学且无知识分子应当有的良知。
陈写长文章批判我的这个帖子,我是6月14日所发,陈当时正在与陈有西律师争吵。6月16日,陈国恩就调转枪口粘上我。而真正发飚是17日,网友关心中纪委网站之时,时间十分巧合。这是唯一可以说的过去的解释。
以上陈国恩制造纷争和鸡猪之流的八毛结盟的动机只有一个,抹黑律师的同时转移我们对下面这个帖子的关心。
人啊,尤其是知识分子,需要自重!人站着,累一些、苦一些,但比跪着晒太阳的兽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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