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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不能动摇!

     十八屇四中全会还有两天就要召开了,人们抱有很大的希望。然而,最近执政党内对于是否坚持党的十一屇三中全会确立的基本路线,是否要坚持依法治国的方略、推进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分歧公开化了。《红旗》继发表“阶级斗争主线索”的文章后,又发表“不能用法治代替专政”的文章。他们终于说明白了他们心目中的“依法治国”实质是:法治作为口号,专政是内容。这些文章似乎是新版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继续革命”理论,是为了影响四中全会还是四中全会精神的提前泄露?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更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旗帜鲜明地批判了红旗文稿的这两篇文章。我认为,“阶级斗争主线索”的文章的要害是用春秋手法将”阶级斗争为纲”換成”主线索”,重复已经被历史证明是错误的”无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不能用法治代替专政”的要害是偷梁换柱,否定依法治国的方略,将”专政”权力游离于法律的约束之外,为他们侵犯公民权利制造保护伞。两篇文章代表了一股极左思潮,与一些执法机关的滥用职权的行为遥相呼应,风雨中磨刀霍霍,给社会带来了混乱,动摇了人们对国家未来的信心。我们不能不重视这股思潮带来的负面影响。

     10月16日一天,我参加了在全国人大第四会议室召开的<行政诉讼法修订稿>立法评估会,该修订稿可能在本月底的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对于这个修订稿,我总体上持肯定态度。近年来,围绕着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引起的上访案件一直处于600万件左右的数量不降,接访截访已经不堪重负。然而,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却一直控制在15万件以内,行政复议的数量更少。连司法的大门都进不去,谈何司法公正?行政权力失去司法监督,谈何依法治国?

     为此,我在该法启动修订之初就奋力疾呼,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去年,我应邀参加全国人大召开的有关修订稿的座谈会,会上我说的”若是这次修订能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就解决了修订的一半”,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这次论证的这个修订稿对解决”立案难”的问题有了一些针对性的内容。人大法工委信春鹰副主任在下午的会提到她们对于我的这句话的重视,让我这个耳顺之人也感到一丝丝成就感。

     在会上,我在肯定之余也坦率直言该修订稿的不足。当前,许多地方绕过法律包括房屋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组织强征强拆,而受害人告状无门,矛盾激化。14日昆明市晋宁县发生的8死18伤恶性事件,彰显政府的问题。

     的确,我们不能指望靠一部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与实施就能解决依法执政的问题,就能带来法治的春天,但是,在坚持民主与法治还是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是大非面前,在国家向何处去的争论中,我们法律人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守法治的阵地不能后退!

今天,全国律协与四川省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在成都召开<>行政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讨会。我将在下午作会议小结时再次重申我的上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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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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