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奔河南等地,本周要开三个庭,均是拆迁案件。今天下午,开封中院是崔天双诉顺河区政府征收决定案二审开庭。此案的一审被开封中院恶意引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指定给龙亭区法院管辖,从而使得案件被控制在开封市的范围内。我无法想像,当市委书记强力推动的"千亿造新城"项目的拆迁纠纷在书记管辖下的市区两级法院能有司法公正?果然,去年的11月,龙亭区法院一审判决出台,认为征收决定合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个多月后的2014年的最后一天,推动这个项目的市委书记祁金立已被查,但这个梦幻般的项目并没有取消的消息。对此,我们曾向河南省高院反映,但河南省对此的内部规定系从最高法院的"交叉管辖"理论而来。
在此期间,我在全国人大讨论修改行政诉讼法的会议中引用了这个案例,说明原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搞的"交叉管辖"不利于解决行政争议。所幸的是,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对此作了相应的修改。
应当说,对被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案件的管辖,关系到一审法院与被诉行政机关的联系,在未确立跨行政区划的行政审判机关之前其对于司法公正尤为重要,这是一个常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对此的新规定是:
1、将原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起诉复议机关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这里的“经复议的案件,起诉复议机关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可能成为律师为委托人考虑避开地方政府干扰司法的重要手段。
2、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六条,删去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案件,明确增加了管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4、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这个法条的修改中删去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严重争议的上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规定,其意义十分重大。从这个修改来看,证明我与法院方面关于管辖权的争议有了结论。
交叉管辖,曾受到法院和许多学者的热捧。但其曾经有的进步意义早已被实践证明为归0。在现行行政诉讼中,行政案件大多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这种模式往往导致法院对地方政府的司法审查受到行政权的不当干预。所谓交叉管辖,是指将行政案件的的一审交由被告所在地以外的基层法院管辖。希望由于将案件移交到被告的控制范围之外,其干预审判的途径被切断,使得司法的公正性能够得到较为有效的保障。最早实行异地交叉管辖的浙江省台州市自2002年7月推出这一举措至2003年6月的一年内,共采用这种方法受理行政案件81件,审结生效45件,政府败诉29件,败诉率为64.4%;而上年同期审结的107件案件中,政府败诉14件,败诉率仅为13.1%。当然,政府败诉率的高低与司法是否公正并不必然成正比关系,但是在我国现行条件下,异地交叉管辖制度无疑使公正审判变得更有保障。 然而,好景不长,台州中院随后就举步维艰。我之间曾在该院代理过行政诉讼,深知内中艰难。核心问题是台州中院仍然是在台州市委的领导下。
虽然这次行政诉讼法修改只是将对区县政府的诉讼一审明确在中院,并禁止中院往下移送案件,离我们预想的司法公正的保障还有较大差距,但其进步是看得到的。在修正案实施前的今天开庭,开封中院会纠正错误还是坚持没有祁金立的"祁金立路线"?
附:
开封市委书记被查 任内“千亿造城”饱受争议
据中新网新华社报道2014年最后一天,七朝古都河南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被查。河南省纪委昨晚8时许发布消息称,祁金立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55岁的祁金立去年12月30日还出现在官方《开封日报》头版头条,他在29日举行的开封市委全会上作2014年工作报告,并说了这样一番话:“不能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做太平官,只要对工作有利、对发展有利,需要拍板的时候敢拍板,需要决断的时候敢决断,需要担当的时候敢担当,每个人都要努力做政治上靠得住、人品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领的干部。”
2011年5月,祁金立由漯河市长转任开封市委书记,可谓“临危受命”。彼时,开封市长周以忠遭“双规”,市委书记刘长春去往人大任职。书记、市长双双易人,在内地官场并不多见。
履新开封的第一站,祁金立去往兰考县焦裕禄纪念园拜谒焦陵。他特别提到,要把学习焦裕禄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落实到做人、做官的品格上。
“千亿造城”是祁金立任内饱受质疑的一件事。2012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十几万开封市民将在未来4年内从老城区搬离,仅拆迁费用就要支付至少1000亿元人民币。祁金立在微博公开回应说,“尽管记者的报道不是我们的准确表述,但开封确实需要这样做……”拥有6.7万多名粉丝的他,最后一条微博就停留于此。
公开资料显示,祁金立1959年9月生,河南滑县人,经济学博士。曾先后担任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平顶山市委组织部部长、郑州市委副书记、漯河市市长,2011年5月开始担任开封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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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前任书记半年前落马原市长贪腐951.5万被判无期
祁金立的前任是刘长春,他曾于2002年至2011年期间,先后担任开封市长、开封市委书记。就在2014年7月,已任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刘长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
在刘长春之前,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也因贪腐问题在2011年5月被组织调查。落马前,他已在开封市长任上工作4年多,并且正在接受组织部门考察,准备接任刘长春担任开封市委书记。2014年1月,周以忠因非法收受人民币951.5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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