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王俊峰因为他的惊人提案而成为了焦点。作为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是公共知识分子,是法律人,应当不遗余力地关心法治进程和律师业的发展。如此提案受到业内外批评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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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建议我国历法由公历改用农历
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2015-03-12 17:05
“许多年轻人对‘农历二十四节气’毫无了解,反倒很迷恋西方公历的节日。”这种现状让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深感忧虑。他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这也是他今年两会的提案之一:建议我国历法由公历改用农历。
王俊峰说,农历是中国长期采用的传统历法,其运用了天干地支纪年,安排了二十四节气以指导古代劳动人民农业生产活动,是巨大的民族智慧的科学结晶和精神财富,也是实实在在的中国特色。
近年来,二十四节气被视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尊重。
2006年5月20日,“二十四节气”作为民俗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4年4月,文化部正式启动将“二十四节气”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
据澎湃新闻了解,根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历。
王俊峰则指出,我国现行宪法并未对纪年作出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使用公历年、月、日。
为此,他建议修订宪法:以中国传统天干地支纪年为准确定历法,兼或采用“公历”;使用农历年、月、日,兼或采用公历年、月、日。
“简单来说,就是要把农历作为我国历法,至少要将农历放到与公历并驾齐驱的位置上。”
澎湃新闻报料:4009-20-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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