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伯嫖娼案”水落石未出,警方继续保持沉默的同时,继续采取违法的手段掩盖事实。昨天,区少坤又被广州警方传唤施压。如此应对民众质疑,为改革开放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罕见,何故?我认为主要是牵涉到公安机关中的神秘“国宝”的缘故。
长期以来,神秘的“国宝”借国内维稳需要为由坐大,权力游离于社会监督和制约之外。此次设局陷害区少坤、冼耀均不仅手段严重违法,而且超越“国宝”工作职责范围,给公安机关的声誉造成了史无前例的破坏。眼下,粤湘两地警方处于十字路口,是从严治警,还历史一个交待还是继续负隅顽抗?毫无疑问,继续顽抗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口号,是没有出路的。
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国宝”再重要,也是人民警察的一部分,其权力来自法律的授权,只能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决不能继续脱离法律的约束和人民的监督,更不能成为新时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
然而从“区伯嫖娼案”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情况来看,无疑是给“中国梦”来了个晴天霹雳。我们看到情况继续恶化,始作俑者陈佳罗即陈检罗系国宝大队长,“失踪”已经十天了。警方对此后果也应该清楚,回避或掩盖真相是行不通的,历史将记录这一犯罪事件。根据《刑法》,陈给区“设局”的行为若是私人行为(私票)则涉嫌构成《组织卖淫嫖娼罪》,警方行为尚在违法行政范畴;陈一伙若是职务行为则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而且是团伙犯罪。
无论哪种情况,有关执法机关都不能沉默,尤其是不能包庇犯罪。假如是前者,长沙警方应该是现场抓获区少坤、冼耀均时,便应将陈检罗等人绳之以法,不能让其逍遥法外。假如是后者,长沙检方自网友发现并公开陈佳罗即是陈检罗时,就应立案调查。然而,“法治湖南”的执法者又一次没有依法办事,还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一洗了之呢?我真诚地希望粤湘两地警能尽快依法从严治警,壮士断腕,给社会给历史一个交待!
今天出差去那个牡丹之乡,给山东省的同行讲《行政诉讼法修改对律师的影响》,之后去南方,将以更加直接的方式介入“区伯嫖娼案”。作为法律人不仅仅能“坐而论道”式的围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上述文字为行前感言,也与朋友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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