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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张国新今天去昌平立案的故事(全文照发,来修饰):
“刚进立案大庭发现督导员登记,心喜,北京的各法院执行上封的立案登记制果然迅速,心生敬佩,没过2分钟,发现不对,心中开始打鼓,本就担心案情复杂立案会受一定阻力,果然,轮到我登记,督导员审查的仔细劲就知道结果了”。
“首先,一督导员登记,一督导员审查,发现主体有一第三人,非要求将第三人划掉,否则不予发号,无奈,飞奔打字复印社将第三人改成第三被告,发号拿号;然后,立案窗口又一次审查,因材料较多,案情较复杂,审了足足30分钟没搞清楚案中各法律关糸,无意提醒形式审查,法官大怒,让把第三被告改回第三人”。
让张国新律师难受的是:“早上9点到法院,审了一上午,改了一上午,最终还是没立上,找庭长理论,吿之,下午再来,直到下午4点才给立,运气来了档不住呀挡不住[流泪]此时糸统出错,信息无法录入[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让张律师困惑不解的是,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实施一个月了,对于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立案难”问题应该是有了针对性的措施。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于是张律师感叹:“@王才亮 真不知道昌平法院何时何处招的可爱的督导员、立案审查员”?“律师朋友遇到法律关系复杂案件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督导员这关一定要淡定啊,他们的认真负责的态度今天是领教了,涨姿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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