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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网上流传的<江西宜黄官员: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文章,读后十分震惊!应当肯定作者“慧昌”先生无论是否是地方官员,他的话语权应当得到尊重,财新网将其登出正是体现了言论自由的基本准则。然而,我十分敬重“慧昌”先生的胆识和文字功法的同时,不能不说其观点是十分有害的。     首先,“慧昌”既然是政府官员,其公开的言论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作为引起惨案的宜黄县政府已经是矛盾中心,一方面要组织资金保证对钟家母女的认真抢救,另一方面要以主要精力保证全县的正常发展。至于案发过程应当以上级的调查结果为准,宜黄县政府应该不会过分争论。而钟家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对处理人的事情是冷静等待。为此“慧昌”先生对案情的表述有“新闻发言人”之嫌,无论对哪一方都是伤害。

其次,“慧昌”先生认为的“地方政府为实施地方发展战略,强拆更在所难免,或者说不得已为之,否则,一切发展免谈”观点可能是他的真实想法。但是这个想法是违背我们党“以人为本”方针的。其本质是已经被拋弃的“效率优先”原则。如果,我们不能让人民幸福,经济上发展再快也是本末倒置。

至于“慧昌”先生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中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观点根本不符合我国的现实。“慧昌”先生弄错了“城市建设”、“拆迁”与“强拆”的区别。的确,城市建设需要少量并适度的拆迁,但决不靠强拆!我一直有一个观点,强拆是思想工作不到位的结果,而其中多半是补偿不到位的原因。从1991年有了大规模的拆迁开始,大多数建设项目特别是公益项目的拆迁是没有使用强拆手段的。这反映了“慧昌”先生一叶障目,过分夸大了强拆的比例和作用。强拆命案的发生是拆迁工作的失败,是强拆指挥者的无能。就以宜黄县所在的抚州市为例,曾有多次强拆活动并没有出现如此惨案。

再次,换一个更高角度,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共和国。虽然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只要宪法和党章没有改写为法西斯主义,强拆命案的发生就不能是一个正常的状况。我们的政府官员的行为准则应当是:人民群众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政绩要求!

很显然,“慧昌”先生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强拆政策的受益者”的结论十分荒诞,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据有关方面统计,拆迁的强拆率低于百分之一。城市化的进程是每一个建设者包括被强拆者的贡献,何以每一个人都受了强拆政策的益??如果强拆成为常态,我们的国家还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共和国吗?所以,我说当前的拆迁拆的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强拆是在毁我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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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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