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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编辑放行!谢谢朋友们的关心!自由之可贵是不言而喻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如果不注意及时制止那些有违人性的行为,灾难将可能降落在任何人的身上。当然,也包括两年前迫害叶金娥的人。

九、学习班里被传唤

917日的上午,我刚服下十粒速效救心丸,突然进来三名警察,既没有出示证件,也没有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书,说让我跟他们去一趟。我问什么事?说是去问点事情。我说但是我现在走不了路啊,就不能在这儿问吗?”“不行的!不能走也要想办法去!又在玩什么新花样了?我也懒得与他们争辩,那是费力的无用功!由街道的邵、卓二人左右搀扶着上了警车,驶往天目山路333号西湖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速效救心丸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我的心脏还是很难受。心慌、胸闷、气促,四肢无力,坐在椅子上感觉腰部疼痛与僵硬,我想我的这副样子一定达到他们预期的设想结果,非法关押我两个月的目的无非是从身体、精神上折磨摧残我,让我彻底崩溃......

吃力地被搀扶到二楼一个大房间,有点象会议室,留下一个保安陪坐在旁边,共有三男一女四个警察审讯我。看到自己心跳频率还是没恢复正常,头昏头痛难受,我提出是否可以等明后天再,得到拒绝。有一个民警做记录,他先开出了一张《传唤证》,我瞄了一眼,好象是说在20084月份我涉嫌扰乱企业生产秩序还是什么的已记不太清。

当得知审讯的内容关于411日家门口碧波路钻管线的事情时,我再三要求警官把我实事求是讲的话如实记录下来,他满口答应。但是随着问题的增多,民警的不断请示,并不停地照抄桌子上的一叠材料时,我发现情况发生了变化,远比我想象的复杂多了。

果真如此,等到让我签名按手印时,虽有心理准备,我还是吃惊不小,原来他们是存心在整我,为了要让我达到违法的目的而歪曲事实与真相,制作了与事实完全不符的《问讯笔录》!我当场要求他们给我重新如实记录,不能虚构,再签名。但是他们后来无论如何也不肯给我重新记录了,因为我已经告诉他们如果不重新如实记录,我签名之前要添上一句:与我所述的完全不一致。此话一出干脆连笔也不肯给我了。

我希望他们能够出事证件,结果还是没有看到,所以至今那个给我制作虚假《问讯笔录》的警察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

我愤然。立刻要求见他们的局长,我要向局长投诉!

最后我要求面见刘建军副局长,因为在六月份的时候在大诸桥村会议室里他曾为我姐姐叶金娣“2004.3.2”惨案的事件向我们道歉过(虽然没有处理结果),我们见过面。

后来待办案民警请示后回复我于次日上午约见

第二天上午没人通知我何时去见局长,倒是刘副局长屈尊亲自到林科院霉味浓重的黑监狱来了。

9点多时,如约的刘副局长与负责此案子的民警和法制科的沈警官一起到关押我的103房间。我无法起床,只能歉意地采取半卧在床向局长投诉昨天制作《问讯笔录》的事,少不了也讲到这次包括他们公安在内非法绑架与关押我的事(我知道第一个动手绑架我的人原来是在双浦派出所的,拘禁后黑监狱里各派出所也是轮流值班的),我对于他们公安机关无法无天、滥用权力的行为表示愤慨!连绑架非法拘禁这种卑鄙手段也做得出来?但刘副局长不认可绑架一词,也否认公安参与这事。

19日,街道的人要我写个学习班的心得。当得知我要将非法关押、剥夺人o权等事都写出来后,笔和纸随即被收回。

56天里,他们就没给过我一支笔!记得9月初的时候,中央电视台正在播出一档节目,关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我强烈要求给我笔和纸,以便记录下来,结果遭到严词拒绝。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了,有人丢过来一个档案袋,内装着几本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杭州市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 从一大到十七大》、《于丹<论语>感悟》、《西湖区居民健康手册》、《西湖卫生健康半小时》、《话说文明出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回家后一问,不管是否有文化,关押的人大家都有)

    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真正需要学习的不正是这批真正违反党纪国法、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腐败恶官们吗?!《宪0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0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恶官们会学过吗?

十、结束关押

20日上午,转塘街道的人来通知送我回去。我不肯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回去,要求给个关押我的书面理由或《学习班的通知》,没有。不多时,男女保安们又进来准备动手了。

    这样,终于在街道人员的再次押送下,我回到了阔别整整56天的家。

56天未曾相聚,出门时母亲还不能起床,见面时她已经拄起了拐杖和坐着轮椅,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

    就象是隔了56年,一切都变了:邻居何爱娣、缪菊娣、何云娣与徐宝柱四户的房子都已被强拆,地基上一片废墟;姐姐叶金娣在我被绑架后的826日也被西湖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910日予于逮捕,羁押在杭州市看守所(得知她次日凌晨被刑警徐兴环刑讯逼供再次殴伤已经是12月份的时候了);涉案被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勒令叫停后已停建四年多的碧波-枫桦路在姐姐被拘后由公安督阵下重新强制开工。此时我的家人,包括其他任何一个村民都不敢再去交涉项目是否合法、是否侵害村民利益的问题了。

    “学习班,这是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名词。

    本人向来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从未做过违法犯罪的事,即使是信访,也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合理的诉求。但某些恶官提出实行维护稳定办学习班,只是假借维稳实则打击报复信访控诉人的一种手段,通过如此非人、残虐的学习班,从而达到从精神、肉体上摧残信访、控诉人。

感慨当年陈桂棣、春桃夫妇著作长篇报告文学《中国农民调查》一书时,估计不会想到若干年后对比安徽小乡村,杭州这样的天堂里也会发生这么离奇让人瞠目的故事。

读完叶金娥的文章,我掉泪了。作为律师,虽然我尽力提供了法律帮助,但我无能力防止我的当事人所受的那些残酷无情的迫害。对此,我愧疚。当我决定转载上述文章的时候,曾考虑有风险。因为叶受迫害的策划人之一的许迈永虽然也失去了自由,却是以经济问题,未涉及此事。文章中所列举的一些人还都在台上,完全可能有所行动。然而,我想到我们这个民族历经磨难依然屹立于东方,原因之一就是中华民族始终有那么一种敢于牺牲而匡扶正义的精神。路见不平一声吼,正义的声音永存。 当然,我希望读了这回忆录的人,都扪心自问,我为祖国的民主与法治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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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才亮

王才亮

1034篇文章 3年前更新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拆迁和征地专业律师所,我们始终不会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我还是那句老话: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一定是人们一天一天建成的。中国法治的长城不是一个人所能建成,但一定是一个一个的人共同努力才能建成! 我们衷心感谢朋友们的信任和支持。 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318室 电话:010-59361446、59361447、59361448、59361449、59361450、59361451 我的 邮箱:cailiang32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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