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朋友的重要性不仅仅是规避法律】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 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
最后找到该刑法博士之博导某大师,告知对策云:因慕此女姿色,当时躲床下偷窥此女脱,被发现,逃。应认定无罪。
此议被大师之学友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某大律师闻之,曰:皆雕虫小技尔!应理直气壮地说,近期多有小女生回家或上学途中失踪遇害,见此女单身夜晚回家恐受干爹之流骚扰侵害,便睡床下,做无名英雄护花使者,中宣部闻之,特推荐为“14年最感动中国的人“! 启示:一定要珍惜身边学法律的朋友,尤其是光龙大师之流的学友没事就找他们聚聚请他们多喝喝真茅台真金龟酒,跟他们学点法律,多好
对上述在网上疯传Gs帖子,你认为是是捧律师还是骂律师?我认为是对法律人的捧杀,是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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