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判处李昌奎死刑的思考。
回顾该案经过,可谓是一波三折。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引起的社会的广泛关心。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云南高院认为再审理由是...
回顾该案经过,可谓是一波三折。2009年5月16日,云南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奸杀19岁少女王家飞后摔死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他于2010年被一审判处死刑。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法终审判处李昌奎死缓,引起的社会的广泛关心。2011年7月1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李昌奎”案。云南高院认为再审理由是...
土地,是国家当前最大的财富。然而,这一财富的处理过程中问题多多。今天上午在陕西省高级法院审理白益民等24人诉西安市政府土地审批件案二审。2004年,西安市政府将原告使用的土地未经征收和招拍挂程序就批给开发商搞房产开发“紫薇浐河花园”项目。本案争议的焦点将集中在政府出让原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否要完成征收程序和进行招、拍、挂?
就此,谨将我国的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制度建立相关知识简介如下:
国...
然而,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是一种完全新型的案件,直接的法律依据不多,也非常原则,导致在受理、审理、判决等各个环节面临无规则可依、标准难统一的问题,导致该条...
云南李昌奎因为强奸并杀害了邻家妹王家飞及其弟王家红,一审被昭通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今年3月,二审被云南省高院改判为死缓。改判后,王家不服上访,并将李昌奎案结果上网公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7月13日,云南省高院正式决定再审此案。
云南省高院启动再审,意味着司法将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尊重民意,希望借此挽回失落的司法权威。而这一再审却受到一些学者、律师和社会精英的批评,批评的...
强拆引发了悲剧,致使九人受伤。这场悲剧的强拆执行者是综治服务队.强拆执行者和被强拆者,都是附近村子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农民。综治服务队正逐步成为当地基层政府控制的一支“准武装组织”,政府给他们配备盾牌、警棍等设备,进行军事化管理,很多时候武装部直接指挥其工作。随着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行为被日益诟病,在强制拆迁、群体性事件处理等方面,综治服务队逐步成为政府特别倚重的力量,在维稳信息提供方面也俨然成为基层政府...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1年城市蓝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全国城镇人口为62186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媒体报道:截至今天下午3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进一步推进,与遇难者亲属签订善后理赔协议共31份。温州市区11家医院收治的伤者中,又有4人出院,尚有住院伤者96人。其中危重3人,重症21人。从8月1日下午3点到今天下午3点,温州市6个定点宾馆共接待25名受伤者家属51人;事故中心现场、黄龙街道服务热线电话均无家属前往登记和询问,温州市23中接待点今天撤销。
有人为此欢呼庆幸,认为这是大大的成绩...
强烈关注!难怪北京的拆迁案件很难公正,原来开发商给了法院房屋。作为审判机关,非法接受商业公司的巨额贿赂,那么在后来的有关拆迁的立案、诉讼中明显袒护开发商... 。。。。
原文地址:法院收了开发商行贿的600套楼,算腐败吗? 作者:乞顔实名举报信,举报北京青远房地产公司公然行贿海淀法院住房5.4万平米的违法犯罪事实
举报人:湛江 电话13911777115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门头村348号
被举报人:北京市...
因温州动车惨案,难以心安。昨天晚上飞太原办案。稍有空闲,而作。原拟名《沁园春 血》。后朋友认为,当今中国悲剧频发皆因脱离了社会发展的正常轨道。遵其建议,改名为:脱轨。
《沁园春 脱轨》
温州城南,
千家哭恸,
万户泪飘。
望动车内外,
血污斑斑;
大桥上下,
冤魂飘渺,
庙堂震动。
江湖嚎啕,
切肤之痛费思考!
问真相,
看消息发布,
弯弯绕绕。
治事如此糟糕,
致多少草根把命抛。
昔胶济车祸,
...7月19日,是杭州市的被拆迁户们开心的日子。古人云: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可苏杭的民众在政府经营城市的歪风中艰难度日,终于看到了报应。这两个城市的负责经营城市抓拆迁的副市长姜人杰、许迈永双双被执行死刑。虽然此前,曾有人不遗余力的想挽救这俩个贪官的生命,但法律喊了“不行”!华商报记者到杭州市作的跟踪采访,对许迈永的不归路作了描述,可为尚未暴露的姜人杰、许迈永们的警示。
附:
《死刑副市长放弃检举立功, ...温州,7.23,一个举国震惊的日子。
事发当天,我和我的同事们正组团在长白山度假。回到北京又赶去长沙开庭。虽然行程匆匆,但我的心牵挂着车祸,一直从网上关注着事故的救援和善后。
汶川地震是天灾,中国律师的大多数表现了爱心。这次车祸是人祸,我们不仅要献爱心,还要扬正气!大难面前方显人之本色!是关心并为温州7.23事故的受难者及其亲属的求助提供法律援助,还是借此牟取私利,或是漠不关心,是考验真假律师的分水岭...
2010年7月20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案例专业委员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联合举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协办的“司法如何统一:夏俊峰案、李昌奎案死刑判决研讨会”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顺利举行。以下是会议的速记员的记录稿,今天刚收到,贴上,供朋友们参考。
司法如何统一:夏俊峰案、李昌奎案死刑判决研讨会
速记稿
主题:司法如何统一:夏俊峰案、李昌奎案死刑判决研讨会
时间:2011年7月...
今天发行的《瞭望东方周刊》发表了记者金明大的文章:《郑州拆迁撞人案庭开谜未解》。从媒体的角度报道了我在本月七日的庭审有关情况和背景。有利于朋友们了解 刘大孬一案的情况,故转载如下:
庭审中,公诉人指出,刘大孬虽然自动投案,但庭审过程中百般抵赖,避重就轻,一直面带微笑,没有丝毫悔罪表情,“不能认定为自首”。
辩护律师则反驳,刘大孬似笑非笑的面孔,是从小就有的,在律师会见时他也是这样,这并...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土地调控政策,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难度加大,用地粗放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侵害群众权益问题易发多发。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承吴革李轩二位兄弟相邀,下午将参加他们组织的会议。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夏俊峰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案和李昌奎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的失衡,不仅反映出当前死刑存废之争的观念对立,更折射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毫无约束和司法不统一现象空前突出的尴尬现实。
“宽严相济、慎用死刑”为何适用于李昌奎,而没有适用于夏俊峰? 夏俊峰、李昌奎被判死刑,一个立即执行,一个缓期两年执行的背后是受害人身份的不同而暴露的...